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927630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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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29 14:31 |
文   号: | -- | 发布日期: | 2020-12-29 14:3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年度 | 序号 | 地区 | 事件名称 | 简要情况 | 等级 |
2020 | 01 | 武汉市 | “5.12”京港澳高速武汉蔡甸段车辆事件 | 5月12日4时许,一辆装载丙烯酸树脂的货车行至京港澳高速134公里处时,与另一辆货车相撞后起火。事故现场较偏僻、远离居民区和饮用水源地,空气中无明显异味。现场产生消防废水水量较少,顺势流到高速公路下方排水沟,水沟宽约0.5米,长满杂草,水不流动,事故地点往西约50米处未见水流。蔡甸区生态环境分局监测站对水沟内的水进行了采样,经检测甲苯和苯乙烯超标。蔡甸区生态环境分局对事故现场和附近可能受污染土壤、遗撒的化学品(丙烯酸树脂等)及废旧铁桶开展清理收集工作,全部转运至武汉北湖云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 一般环境事件(Ⅳ) |
备注 | 截至12月29日,我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