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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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6-03-31 14:35 | |
| 效力状态: | |||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802号)第十八条工作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现将2025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局及下属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