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环复〔2020〕12号 A 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0256号 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07 16:50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王卫国、周慧明代表:

你们提出的 “关于强化市级统筹协调,推进生态环保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委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河湖长制,健全联动机制

一是持续完善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在统筹河湖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将市级河湖长设立范围从20个扩展至35个河湖。在河湖管理上,做到全市“一盘棋”,特别是执法力量的运用上,按照全市“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思路,协调组织市、区水务及各相关部门所属站、所、队力量,充分发挥海事、公安、航道等单位的优势,及时掌控河道上下游与左右岸,跨区湖泊交界点管理情况,及时组织开展联合巡查执法行动。

二是建立跨区域河流联席会议制度。分别与仙桃、潜江、荆州、孝感市政府签订了通顺河、东荆河、府环河等水资源保护跨区域联动协议,定期通报水资源、水环境等相关情况,开展联合执法。

三是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按照“改善奖励、下降扣缴”的原则,市政府建立长江武汉段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依据环境质量改善考核结果给予相关区资金奖惩,推动长江、汉江上下游、左右岸环境质量改善;蔡甸区、经开区(汉南区)与上游仙桃市、潜江市签订了通顺河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协议,新洲区与上游团风县签订了道观河水质生态补偿协议,对上游来水水质进行监测和生态补偿奖惩,倒逼上游加大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与仙桃、潜江三地搭建水务、生态环境市区两级部门参与的水资源调度、水质监控响应机制,及时调度保障通顺河水资源、水环境。生态环境部门在通顺河、府河等跨地市河流我市入口设立水质自动监测站,在线监控水质,并建立联动机制,随时关注上游来水水质,发现上游来水异常,及时与上游地区进行沟通,查找水质异常原因,及时消除影响。水务部门牵头建立了与天门、汉川等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汉江上下游闸站调度联动联控机制,通报汉江沿线闸站调度排水信息和水质状况,及时预警。

(二)深化部门联动,强化水事综合执法

一是做好上下协调。与长航局、武汉海事局等中央派出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工作中做到互通有无,共同推动长江水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并在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积极担当地方政府与中央机构联络的润滑剂,促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合力。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整合、完善水域执法工作,创建公安、水务、城管、街道等涉水职能部门联勤模式,签订联合执法协议,建立多层面研判会商、联合执法、案件移交机制,每年开展打击非法捕捞、非法排污、非法采砂等涉江违法犯罪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非法采砂重点水域,强化联合执法,实行船艇驻守、定点盯防,坚决防止反弹。不定期开展全市集中执法、分区交叉执法、分区联合执法、分组督导执法、人技结合监控等行动,确保巡查执法效果。组建综合执法队伍,落实专用装备、专项经费,成立由水务、海事、水上公安、长航公安等部门组成的综合执法队伍,定向“快打、严打、重打”涉砂违法犯罪。建设重点水域屯兵执法码头,安排专门看护力量,解决办案工作扣押的非法采砂船时间长、数量多、吨位大、安全系数低等问题,切实解决了涉案船舶扣押难、看管难的问题。

三是提升快反能力。根据长江、汉江武汉段流域重点水域非法采砂犯罪特点,将长江、汉江武汉段划分为8个巡控区,依托海事、水务、航道等涉水行政部门设立26个驻巡点,将警力最大化屯警江面,有警接警、无警巡逻,拓展区域协作。针对金口、煤炭洲水域非法采砂犯罪活动的特点,首次在江夏区水务局设立警务室,成立由8名民警、4名辅警组成的“快反”机动队,利用水务、海事部门码头和船艇对非法采砂活动进行先期控制,提升快反能力,实现快速出警,有效解决非法采砂人员“抓不住”等问题。

(三)综合利用优先,统筹推进工业固废处置

一是摸清底数。组织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大排查,排查全市企业所有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堆放点位以及疑似倾倒和填埋点,明确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去向,调查大宗固废堆存场所状况。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全市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掌握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处理处置情况。

二是分类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安全处理处置固体废物,着重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大部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废钢铁、废塑料、矿渣、粉煤灰等仍具有一定再生利用价值,2019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511.83万吨,综合利用处置量1481.05万吨,综合利用处置率97.96%。

三是整治非法。持续开展“清废行动”,整治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落实“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护设施,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无法综合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通过焚烧或填埋等安全方式处理处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健全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全市“一盘棋”,按照全市“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思路,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区域合作、全面施管,积极推进智慧水务系统建设,强化重点河湖水域视频监控,拓展执法巡查的手段和时段,组织开展联合巡查,增强巡查执法的针对性。

二是健全长江水事综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与中央在汉派出机构和市直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我市长江水事综合执法工作;严格落实市政府统一部署,优化部门联动机制,夯实执法基础建设,强化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巩固岸线资源整治、非法采砂治理、两江四岸绿化治理成果。

三是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武政办〔2019〕8号)要求,积极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对集中的区(青山区、东西湖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加快区域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的选址建设。目前四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已经开展选址、环评等前期准备工作。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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