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环复〔2022〕1号 A 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03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24 18:10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市农工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武汉市化工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中的问题及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针对我市化工场地土壤污染治理工作,指出了现有标准不完善、检测费用较高、修复技术单一等3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疏通问题反馈渠道、优化现有检测手段、交叉印证实验结果、采用多样化修复手段、适当增加土壤修复周期等建议。现状调查详实,问题分析透彻,建议切实可行。化工场地土壤污染不仅威胁城市环境安全和市民健康,而且影响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加快推进我市化工场地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局高度重视化工场地土壤污染治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6〕85号)等文件精神,我市积极组织编制《武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于2017年6月30日印发实施。市环委会办公室研究制订了《武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明确了169项具体任务的牵头、配合单位及完成时限。市政府办公厅、市环委会先后印发武汉市2018-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2018-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化工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2022年6月,我市起草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武汉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统筹谋划,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继续推进化工场地土壤污染治理,推广绿色修复理念,强化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控。

二、建立联席会议,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部门联动

为加强对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我市2018年建立了市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研究解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31个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共享资源信息、形成工作合力。2021年2月,市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根据机构改革等情况进行了修订,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

三、强化技术指导,发布土壤治理修复技术文件

2021年1月,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编制出台《武汉市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实现化工场地土壤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2021年6月,市生态环境局建立武汉市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提高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管理和决策水平,进一步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专家评审等活动。2021年9月,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武汉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试行)》,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联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评审,协同推进化工场地土壤治理修复。2022年5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武汉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南(试行)》,在国家标准规范的基本框架内,参考武汉市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武汉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要求,以提高调查质量,完善我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机制。

四、加强应急管理,及时解决处置新发现污染物

市生态环境局修订《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土壤环境应急事项纳入全市环境应急体系,积极加强应急管理,会同相关部门、行业专家及施工单位及时解决土壤修复过程中新发现的污染物。原武汉有机合成化工三厂、原武汉无机盐厂在实施污染土壤修复时,发现土壤冒烟并伴随火焰飞溅,引发周边居民投诉。市生态环境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并邀请行业专家开展调查。经专家核实,冒火冒烟原因为土壤中含有黄色含磷晶体,是前期土壤调查未发现的新污染物。市生态环境局指导项目业主编制了含磷土壤处置方案,并邀请行业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覆水开挖、负压车间处置及尾气处理系统等措施,有效处置含磷污染土壤,保障了项目的顺利推进,为我市其他污染土壤修复项目提供了宝贵经验。

五、优化检测管理,降低污染土壤检测分析费用

一是实行信用管理。将武汉市66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纳入生态环境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指导录入基本情况信息、业绩情况信息、报告评审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虚假业绩信息举报核实情况等。二是加强技术培训。积极组织从业单位参加国家、省、市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线上、线下技术培训,掌握政策要求,优化检测手段、流程,减少检测数量,降低检测费用。三是开展专家评审。根据《武汉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试行)》,土壤污染初查报告由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分局组织专家评审,土壤污染详查报告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评审。开展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前,应根据初查报告编制详细调查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明确检测指标、布点方案等。土壤污染详查报告应纳入初查报告检测数据,交叉验证检测结果,增强污染范围、深度等判断的准确性。

六、加大推广力度,实施多种污染土壤修复技术

我市持续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分批实施原武汉染料厂、原武汉农药厂、原葛店化工厂、原武汉力诺化学有限公司等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研究实施了一批适合于武汉市地质条件及特征污染物的修复技术。如原武汉染料厂项目采用固化稳定化技术、化学氧化技术(常温解吸技术辅助)等进行修复。原武汉农药厂项目采用异地水泥窑焚烧处置、原位化学氧化处置等技术进行修复。原葛店化工厂项目采用原地异位热脱附、原位隔离封存、原位热脱附等技术进行修复。原武汉力诺化学有限公司项目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热脱附、化学氧化、微生物等技术进行修复。

七、发挥科教优势,推动土壤修复技术产业发展

我市充分发挥科教优势,积极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整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科研资源,开展土壤污染物环境行为等方面研究。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科研项目扶持力度,重点支持重污染耕地以及化工、医药等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攻关。鼓励开展修复后土壤安全利用技术研究,鼓励研发先进适用装备和高效低成本功能材料(药剂)。建设武汉市土壤修复新技术推广平台,整合共享技术研究成果,推进成果转化。

八、严格准入管理,强化建设用地污染地块监管

市生态环境局自2018年起建立武汉市污染地块名录、武汉市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并实行年度更新制度。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污染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坚决防止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被开发利用,切实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如原武汉染料厂场地,自2011年启动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到2017年9月完成治理修复工程,历时七年,工程总投资约2亿元,采用固化稳定化、化学氧化等技术修复污染土壤总计约37万立方米。原青江化工厂自2014年启动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到2020年12月完成治理修复工程,历时七年,工程总投资约1.65亿元,采用热脱附、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技术修复污染土壤总计约12万立方米。

九、拓展融资渠道,加大土壤修复资金投入力度

一是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不明确的,由土地所在区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加快上级财政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资金转移支付执行力度,根据计划保障市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017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超过8000万元,用于推进重点污染地块土壤修复、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疑似污染地块调查等工作。三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鼓励政府采购第三方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治理、监测与检测服务,着重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四是充分利用土地收储资金。对已搬迁的老旧工业区土壤污染修复,充分利用土地收储资金进行污染土地进行修复。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4日

分管领导:任宪友      联系电话:85807098

经 办 人:翟显之      联系电话:85805395

邮政编码:43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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