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冬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武汉市建设碳金融中心的建议》的提案 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动武汉建设碳金融中心,可以为我市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 提供支点和抓手,持续丰富碳金融产品供给和综合服务体系,进 一步聚集碳金融智力和人才资源,促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近年 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助力武 汉市加快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碳金融中心建设政策制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 发《武汉市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行动方案》,共制定完善碳市场 交易机制、培育碳金融组织机构、延伸碳金融产品服务、打造碳 金融集聚区等10项重点任务;市委金融办起草《武汉市加快打 造全国碳金融中心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2025-2027年),提 出积极培育碳金融专营机构、建设碳金融创新集聚区、扩大交易 类碳金融工具应用、深化碳金融国际交流合作等19项重点任务;武昌区政府报请市政府印发《武汉市加快打造环沙湖双碳经济带 实施方案(2025-2027年)》(武政办〔2025〕30号),明确聚集 碳交易服务产品、培育碳资产管理产业、突破碳金融创新产业等 12项重点任务。
(二)持续推进碳市场建设。配合做好全国、湖北碳市场扩 容工作,对我市新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钢铁、水泥等行业重点排放 单位做好政策宣讲、技术支持并组织开展模拟交易和履约活动, 指导企业提前熟悉碳市场相关规则,确保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 按期完成履约;推动我市年温室气体排放达到1.3万吨二氧化碳 当量以上重点工业企业纳入湖北碳市场管理,目前我市88家(新 增27家)企业纳入湖北碳市场管理,占全省纳管理企业数量的 19.6%,履约率持续保持100%。
(三)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引导武昌区金融机构设立绿色专 营机构,引进4家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持续推动兴业银行、恒丰 银行等银行分支机构转型升级为绿色支行。支持永业行智慧信 息、安泰信用评级公司等绿色金融中介服务创新发展;积极创新 碳回购、碳质押贷款等碳金融产品,碳金融创新业务规模超80 亿元;累计落地5笔碳排放权质押贷款,为企业融得资金1635.43 万元,完成碳回购18笔,回购交易总量1897.65万吨,合计融 资金额2.97亿元,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我局联合人行湖北省分行营管部建立生态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 企业“白名单”机制,甄选了68家企业入选第一批生态环境权益 抵质押融资“白名单”,帮助环境管理优秀的企业通过自身的生态环境权益获得绿色融资,创新企业生态环境权益价值实现。
(四)做好武汉碳清所进展跟踪。经了解,武清所筹建为国 家事权,经省政府多次向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银行沟通汇报, 基本明确待中碳登由生态环境部批复组建后,再同步推动武汉碳 清算所设立。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已开展武汉碳清算 所设立可行性研究。
(五)持续扩大碳金融影响力。 2024年第八届气候行动部 长级会议 (MoCA) 及2024年中国碳市场大会在我市召开,同 期举办全国首场以“碳”为主题的招商活动,常态化开展“两湖对 话”等双碳、气候投融资等交流活动。2025年成功举办粤港澳大 湾区双碳产业招商推介会和“樱约江城 ·碳启未来”2025双碳产业 招商推介大会等2场碳招商活动。目前,环沙湖双碳经济带已形 成碳交易等全口径碳产业链条,成为展示我省应对气候变化以及 双碳国际交流合作的新窗口。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力推进碳金融集聚区建设。持续推进武昌区环沙湖 双碳经济带,发挥中碳登招引作用,持续吸引碳市场产业链细分 领域服务机构,汇集碳市场全产业链中介服务机构、绿色低碳产 业龙头企业、高校研究院,进一步提升中碳登的“碳引流”作用。 创新碳金融产品,积极培育一批气候友好型市场主体,推动打造 一批碳信贷、碳保险等碳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碳排放权 质押贷款、碳金融结构性存款等碳金融业务创新,鼓励绿色企业 运用发行债券、股权融资、赴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等方式扩展直接融资渠道。
(二)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持续推动全国碳市场和 湖北碳市场扩行业降门槛,做好碳市场纳管企业数据质量管理, 配合做好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1.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工业企 业核查等技术性工作。
(三)持续扩大国际影响。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全国碳市场 大会、中国—北欧经贸合作论坛,“两湖对话”等重大活动服务保 障工作。积极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大阪世博会、中国国际 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 览会等国际、国内大型活动,充分展示我市支持湖北打造全国碳 金融中心成果,讲好武汉绿色金融故事,提升国际影响力。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2日
分管领导:涂世平 联系电话:85806089
经 办 人 : 杨 帆 联系电话:85807053
邮政编码:43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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