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武汉市城区和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6-14 14:54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索 引 号: 731074791/2022-18348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成文日期: 2022-06-14 14:5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6-14 14:54
效力状态: 有效

一、监测情况

2022年5月,我市对10处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8处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了一次水质手工监测,余氏墩水厂因疫情防控,道路封闭无法采样,未监测。

(一)监测点位

18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均为河流型地表水水源地,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表1(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全部项目以及表3中33项优选项目共61项指标,并统计取水量。

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表1(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全部项目和余氯共29项指标,并统计取水量。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和表2、表3中相应标准限值。余氯无评价标准,不做达标评价。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水质类别评价。

三、评价结果

18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宗关、琴断口、白鹤嘴、堤角、余家头、平湖门、白沙洲、港东、沌口、金口、汉武、江夏、武湖、阳逻、西湖和蔡甸等16处水源地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10处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三氯甲烷浓度均低于方法检出限(0.0004mg/L),8处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余氯浓度均低于方法检出限(0.04mg/L)。评价结果见表1和表2。

表1  2022年5月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表

序号

水源地名称

水源类型

水质类别

达标情况

月取水量

(万吨)

1

汉江宗关水厂水源地

河流型

达标

1981.5

2

汉江琴断口水厂水源地

河流型

达标

893.0

3

汉江白鹤嘴水厂水源地

河流型

达标

591.7

4

长江堤角水厂水源地

河流型

达标

233.5

5

长江余家头水厂水源地

河流型

达标

1039.9

6

长江平湖门水厂水源地

河流型

达标

/

7

长江白沙洲水厂水源地

河流型

达标

2582.3

8

长江港东水厂水源地

河流型

达标

1104.1

9

长江沌口水厂水源地

河流型

达标

620.2

10

长江金口水厂水源地

河流型

达标

1177.2

备注:本月平湖门水厂未取水。

表2  2022年5月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表

序号

水源地名称

水源类型

水质类别

达标情况

月取水量

(万吨)

1

长江汉武水厂水源地

河流型

达标

159.7

2

长江江夏水厂水源地

河流型

达标

517.0

3

长江武湖水厂水源地

河流型

达标

357.0

4

长江阳逻水厂水源地

河流型

达标

239.1

5

汉江西湖水厂水源地

河流型

达标

/

6

汉江蔡甸水厂水源地

河流型

达标

228.5

7

汉江余氏墩水厂水源地

河流型

/

/

281.6

8

滠水前川水厂水源地

河流型

达标

476.0

9

举水新洲长源自来水公司水源地

河流型

达标

140.5

备注:本月余氏墩水厂因疫情防控,道路封闭,无法采样;西湖水厂未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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