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831012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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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0-04-17 09:05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0-04-17 09:0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环发〔2020〕19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20〕11号)要求,我局拟定了《2020年武汉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第二批),包括《武汉市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第二批)、《武汉市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第二批)及《武汉市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第二批)(具体名单附后)。经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同意,现将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18日至4月22日。
若个人、团体或企业等对公示名单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理由及依据发送至whzfzmqd@163.com。若逾期未收到任何意见,我局即将名单报上级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