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某酸洗作坊废水超标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6-29 16:27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索 引 号: 731074791/2022-19724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2-06-29 16:27
文   号: -- 发布日期: 2022-06-29 16:27
效力状态: 有效

一、基本案情

2021年10月22日,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东湖风景区建强社区大张村附近一酸洗作坊检查发现,现场生产设施简陋,酸洗废水未经处理存入储槽,储槽满溢后通过无防渗措施的地面排入外环境。酸洗废水经检测结果显示PH、铝、镍、铜多项指标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标准限值,其中镍最高超标341倍。经对该作坊周边土壤进行检测,其中酸洗废水外排口附近监测点位镍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二、查处情况

该作坊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2022年3月3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59万元罚款。因该案酸洗废水重金属超标10倍以上,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经重大案件集体审议,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于2022年3月23日以污染环境罪立案,并于6月2日对犯罪嫌疑人执行刑事拘留。

三、案件评析

(一)以自由裁量基准为指导,全面锁定定性和定量证据。本案中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以裁量规则和基准为指导,一方面全面调取有关违法行为和情节的证据,现场勘察笔录及勘察示意图详实准确,调查询问笔录逻辑清晰,现场照片及视频证据全面完善,及时对废水及周边土壤污染情况进行了监测;另一方面,通过锁定用水量和对外经营时间合理计算排污持续时间,形成数量准确、逻辑严密的证据链条,为合理裁定罚款金额奠定了充分的证据基础。

(二)部门联动防控,案件依法移送。生态环境部门在初步掌握嫌疑人构成污染环境罪相关线索后,第一时间与公安部门进行沟通,并根据公安部门对证据提出的指导意见对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进行进一步认定,形成了完整有效的证据链。另一方面,执法人员提前将案件基本情况抄送检察机关,为后续批捕嫌疑人和提交案件审理做了充分准备。

(三)生态环境部门主动作为,承担生态修复工作。考虑到当事人不配合行政处罚执行且目前已公安机关被刑事拘留,暂无法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工作,我局已委托专业机构完成对该案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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