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2-48147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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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14 10:15 |
文   号: | -- | 发布日期: | 2022-07-14 10:1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一、基本情况
(一)排污口类型。生产废水排污口。
(二)责任主体及主管部门。
责任主体:蔡甸区自来水厂;
主管部门: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
(三)整治类型。规范化建设。
(四)整治目标。
排水水质稳定达到《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二、主要做法
自来水厂反冲口在出水前先经过沉淀池沉淀,再进行排放,并加强日常监管巡查,不定期采样监测,确保达标排放。2021年10月28日全面关停后,仅有厂区雨水排放,厂区雨水后期将接入市政管网,接入后将无排水情况。
三、工作成效
该排污口该排污口为蔡甸自来水厂城关厂区反冲洗废水排放口,整改前,根据环境监督执法APP内提供监测情况,排水水质COD和总磷超标。
排口溯源期间,调查发现蔡甸自来水厂城关厂区已基本停产,排水仅为供水线路中少量的渗漏溢出水。
现城关厂区(拥军路7号)已与2021年10月28日全面停产,排水为厂区雨水,新厂区位于蔡甸区太丰路(利成驾校对面)已正式运行。
根据2021年11月12日和2022年4月8日两次采样监测结果表面,现出水水质能稳定满足《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