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日-5月31日遥感监测排气 不合格重点车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5 12:08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索 引 号: 731074791/2021-48101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1-06-25 12:0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6-25 12:08
效力状态: 有效

2021年5月1日-5月31日,经市生态环境部门对上路行驶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以下重点车辆排气不合格,现公告如下:

序号

车辆号牌

车牌颜色

所属单位

最后一次超标检测点位

最后一次超标检测时间

1

鄂AMQ965

黄牌

武汉市湘昌盛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2

2

鄂AMJ798

黄牌

武汉市湘昌盛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2

3

鄂ATU572

黄牌

武汉点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临空港大道

2021/5/5

4

鄂AMF808

黄牌

武汉聚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临空港大道

2021/5/6

5

鄂AJU418

黄牌

武汉点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临空港大道

2021/5/7

6

鄂AMR350

黄牌

武汉华源伟峰商贸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0

7

鄂AMC576

黄牌

武汉市湘昌盛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0

8

鄂ACS768

黄牌

武汉市湘昌盛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0

9

鄂AMQ093

黄牌

武汉市湘昌盛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0

10

鄂AMF096

黄牌

武汉市湘昌盛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0

11

鄂AQE334

黄牌

武汉聚荣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0

12

鄂AMG860

黄牌

武汉新港杨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2

13

鄂AMG860

黄牌

武汉新港杨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2

14

鄂AMG339

黄牌

武汉新港杨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2

15

鄂AMG806

黄牌

武汉新港杨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2

16

鄂AMR281

黄牌

武汉沛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3

17

鄂AMR281

黄牌

武汉新港杨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3

18

鄂AMH672

黄牌

武汉市兴融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6

19

鄂AMH672

黄牌

武汉市兴融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6

20

鄂ASU826

黄牌

武汉飒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6

21

鄂AMG306

黄牌

武汉市兴融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6

22

鄂AMG306

黄牌

武汉市兴融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6

23

鄂ALC735

黄牌

武汉市兴融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6

24

鄂AMC978

黄牌

武汉市湘昌盛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7

25

鄂AMN119

黄牌

武汉康地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7

26

鄂ALE381

黄牌

武汉市兴融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7

27

鄂AMG628

黄牌

武汉新港杨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7

28

鄂AMG628

黄牌

武汉新港杨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7

29

鄂AMG967

黄牌

武汉新港杨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7

30

鄂AMG967

黄牌

武汉新港杨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7

31

鄂AMG879

黄牌

武汉新港杨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汉施大道

2021/5/17

32

鄂APA519

黄牌

武汉点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临空港大道

2021/5/17

33

鄂AHT563

黄牌

武汉鑫聚源物流有限公司

临空港大道

2021/5/20

34

鄂ALG027

黄牌

武汉点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临空港大道

2021/5/25

35

鄂ALG027

黄牌

武汉点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临空港大道

2021/5/25

36

鄂AUU648

黄牌

武汉市中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沿河大道

2021/5/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第六十条(在用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的规定,请以上车主在2021年7月17日前,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并经机动车检测站尾气检测合格,确保上路行驶机动车的排气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限期内未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将纳入重点监管车辆名单。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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