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点击我们的网站,站内尽最大可能向您提供环保方面的知识和法规及相关标准,相信您可以通过浏览搜索或“站内搜索”得到您所需要的信息;您要投诉环境污染方面的问题请点击“我要咨询投诉”;您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信息请点击“我要申请”。根据《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规定,我们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我局公开范围的,对申请人予以公开信息。本系统向您提供在线提交申请表、查询办理进度等辅助功能。

由于互联网信息处理技术的固有缺陷,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导致的服务暂停不可完全避免,若网上申请提交失败, 您还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下载申请表格),采用书面方式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根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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