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环〔2025〕122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5-203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0 17:00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索 引 号: 731074791/2025-28567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5-11-10 17:00
文   号: 武环〔2025〕122号 发布日期: 2025-11-10 17:00
效力状态: 有效
关联解读: 武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5-2035年)解读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5-203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10日

武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2025-2035年)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武汉市生物多样性状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二)社会经济概况

(三)生物多样性概况

第二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成就与形势

(一)生物多样性保护成就

(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机遇与挑战

第三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体目标与任务

(一)规划依据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三)指导思想

(四)基本原则

(五)规划目标

(六)主要任务

第四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

(一)保护优先区域划定方法

(二)优先保护物种

(三)保护优先区域

第五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领域与优先行动

领域一:深入推进生物多样性主流化

领域二:全力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威胁

领域三:深化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开发利用与惠益共享

领域四:切实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现代化治理能力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

(二)组织保障

(三)资金保障

附表1  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项目汇总表

附表2  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汇总表

附图


前  言

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动物、植物、微生物)与环境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总和,包括生态系统、物种和基因三个层次。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条件,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是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的保障,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关乎全人类的福祉。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重要讲话中指出“生物多样性既是可持续发展基础,也是目标和手段”。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发表的重要讲话也明确提出“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效益”。2022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开幕式致辞中作出了“中国有很多城市像武汉一样,同湿地融为一体,生态宜居”的重要肯定。

党中央、国务院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对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作出了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大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任务。建立了国务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初步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武汉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美丽湖北建设、实施“七大战略”、整体提升“七个能力”、“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系统部署,加快推动“三个优势转化”,重塑新时代武汉之“重”。近年来,武汉市先后组织开展了府河、涨渡湖、沉湖等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以及蔡甸区、黄陂区、新洲区等区域的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陆续建设了一批生物多样性科普教育基地,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度。

为进一步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采取切实行动保护生物多样性,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伟大愿景,建设高度发达的生态文明,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武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5-2035年)》。本规划明确了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划定了保护优先区域,提出优先领域和优先行动,规划了近期优先项目和重大工程,为指导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供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第一章  武汉市生物多样性状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武汉,别称“江城”,位于中国腹地中心、湖北省东部、长江与汉水交汇处,地理位置为东经113°41′-115°05′、北纬29°58′-31°22′,东西最大横距约134千米,南北最大纵距约155千米。武汉市共辖有16个行政区(功能区),分别是: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武汉经开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简称东湖高新区)、长江新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东西湖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简称东湖风景区)。

武汉市地貌属鄂东南丘陵经江汉平原东缘向大别山南麓低山丘陵过渡地区,北部以云雾山、木兰山、将军山等山体为特色,南部以梁子湖、鲁湖-斧头湖、沉湖等湖泊湿地为特色,呈现“北峰、中原、南泽”总体地形地貌特征。全市低山、丘陵、垄岗平原与平坦平原的面积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5.8%、12.3%、42.6%和39.3%,海拔高度在19.2米至873.7米之间。

武汉市属北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具有常年雨量丰沛、热量充足、雨热同季、光热同季、冬冷夏热、四季分明等特点。武汉年平均气温15.8℃-17.5℃,极端最高气温41.3℃(1934年8月10日),极端最低气温为-18.1℃(1977年1月30日)。年无霜期一般为211天-272天,年日照总时数1810小时-2100小时,年总辐射104千卡/平方厘米-113千卡/平方厘米,年降水量1150毫米-1450毫米,降雨集中在每年6月-8月,约占全年降雨量的40%左右。

武汉市地处古云梦泽故地,素有“百湖之市”的美誉,江河纵横,湖库密布,长江、汉江在境内交汇,东荆河、通顺河、金水河、府澴河、滠水、倒水、举水、汉北河等连江支流汇入长江,5千米以上的河流共有165条。列入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有166个,其中城区内有湖泊40个,包含国内最大的城中湖—汤逊湖(面积达47.6平方千米)。水域总面积达2117.6平方千米。

(二)社会经济概况

2024年末,全市户籍人口956.94万人,常住人口1380.9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85.0%。

2024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1106.23亿元,全市产业质态全面优化提升,一、二、三产比例为2.4∶31.2∶66.4。高新技术企业达1.65万家,全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6414.42亿元,占GDP比重为30.4%。共有科技研究机构99个,全国重点实验室41个,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36人,中国工程院院士45人。年末共有A级旅游景区62个,其中5A级景区3个。

(三)生物多样性概况

武汉市自然禀赋得天独厚,山水林田各异其趣,形成了“一城江水半城山”的独特山水格局,也孕育了丰富而又独特的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多样性。

生态系统多样性。武汉市Ⅰ级生态系统类型有7类,包括森林、灌丛、草地、湿地、农田、人工表面(建设用地、交通用地)和其他(裸地、采矿场)。其中,湿地是武汉市最为典型的生态系统,现有湿地总面积22.78万公顷(不含养殖坑塘),占国土面积的26.58%,位于全国前列。湿地资源类型多样,含内陆滩涂、沼泽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等7个二级地类。此外,武汉市具有典型的城镇化地区生态系统特征,以城镇建成区、耕地等为代表的人工生态系统占比约61%;以森林、灌丛、湿地等为代表的自然生态系统占比约39%。

物种多样性。武汉市动植物资源丰富,据不完全统计,已观察记录到蕨类和种子植物106科607属1066种,包含狭叶重楼、龙舌草、粗梗水蕨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脊椎动物644种,其中哺乳类35种、鸟类472种、爬行类34种、两栖类15种、鱼类88种,包含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10种,包括青头潜鸭、东方白鹳、黑鹳、长江江豚、水獭、河麂等具有全球保护意义的物种,及黄缘闭壳龟、虎纹蛙、中华鲟、胭脂鱼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另有昆虫340种。

遗传多样性。武汉市畜禽、水产渔类、药用资源丰富。畜禽动物主要有猪、牛、鸡等20余种、50多个品种。主要经济鱼类有草鱼、青鱼、鲢等20余种。主要中药材品种包含桔梗、金银花、夏枯草和瓜蒌等。武汉市特色农业种质资源丰富,包括水生蔬菜、野生花生、油料作物、猕猴桃、砂梨、鳜、翘嘴鲌、黄颡鱼、团头鲂等,以及特色林木种质资源。拥有国家油料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国家野生花生种质资源圃、国家水生蔬菜种质资源圃、国家猕猴桃种质资源圃、国家砂梨种质资源圃等5个国家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国家梅花种质资源库、国家樱花种质资源库、国家荚蒾属种质资源库等3个国家级花卉种质资源库,以及国家水生生物种质资源库等一批国家级种质资源库。

第二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成就与形势

(一)生物多样性保护成就

武汉是湖北省省会、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核心功能定位是“中部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对外交往中心以及长江中游航运中心”五个中心。2025年2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重点明确底线管控要求,包括风险管控线、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保护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5条线。

武汉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并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融入武汉市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在政策法规、就地保护、湿地和湖泊生态保护修复、矿山修复、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走出了一条具有武汉特色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之路。

一是政策法规不断健全。先后出台《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生态化大武汉的意见》《武汉市当好龙头走在前列奋力推动加快建设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行动方案》等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文件,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生物多样性,尤其是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做了系统部署。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出台《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制定《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印发《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办法》,不断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基础。

二是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持续优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武汉市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摸清了自然保护地底数,形成了《武汉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已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整合优化后,全市共有20个自然保护地,其中自然保护区3个、风景名胜区2个、湿地公园9个、森林公园6个。武汉市强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整合优化后共有国家级湿地公园4个(安山、后官湖、杜公湖、江夏藏龙岛),地方级湿地公园5个(索子长河、桐湖、草湖、涨渡湖、武湖),是国家湿地公园最多的省会城市,也是世界首个人口破千万的国际湿地城市。2020年首次开展的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评估显示,全市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高达939.75亿元。2022年成功举办《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并通过《武汉宣言》。

三是生态保护修复取得重大进展。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全面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江河湖库“三网”养殖设施全部拆除,中心城区湖泊全部退出水产养殖。沿江82家化工企业完成“关改搬转”,清理腾退岸线47千米,复绿岸线788.13万平方米。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两江四岸”景观特色明显提升,绿色空间大幅拓展,绿道总里程达2320千米。东湖成功创建全国示范河湖。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率先建立长江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四是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工作持续推进。2020年起,武汉市启动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调查,陆续开展了府河湿地、涨渡湖湿地、藏龙岛国家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观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完成了蔡甸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此外,自2016年起,连续8年在全市93个重点区域持续开展鸟类监测工作,发布鸟类监测月报和年报。基于国内先进的自动监测技术,初步建成覆盖全市湿地类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的智慧湿地信息管理平台。

五是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成效显著。新洲区、蔡甸区和黄陂区先后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成国家森林乡村8个、省级森林城镇23个、省级绿色示范村397个,以生态振兴和产业振兴有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2021年至2025年,共命名园林示范学校42所、美丽乡村学校24所、绿色生态学校20所,推评花园家庭400个,打造社区绿色驿站425个。创建3所“守护江豚”示范学校。

六是生物多样性全民参与度有效提升。开展“公园大课堂”“植物导师课”“绿色生态研学旅行”“小林长、小园长、小湿地长”等主题活动780余场,吸引200所学校30万中小学生参与。“一步自然、身边课堂”成为“武汉模式”。积极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中国履行《湿地公约》30周年成就展场馆、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博物馆、武汉渔政码头增殖放流基地、东西湖区杜公湖国家湿地公园、蔡甸区桐湖省级湿地公园、新洲区涨渡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等被设立为首批6家武汉市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成16个湿地学校,14处宣教场馆,45处湿地宣教点,发动30余个社会组织、20余万志愿者参与湿地保护与科普宣教,成效显著。

(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机遇与挑战

1.发展机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实“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全面保护野生动植物,深入推进长江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行动,继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措施落实。《湖北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三年(2024-2026年)行动方案》明确了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武汉市实现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迎来新发展机遇。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科学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强调要“着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新成效”“要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的重要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等一系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为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愿景目标。《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通过的“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提出了“2050年愿景”“2030年使命”,明确了23个以行动为导向的全球目标,为武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与国际接轨提供了新的工作目标。

武汉市绿色发展战略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提供了发展方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的实施意见》提出构建生态空间格局、加快生态产业发展、创新绿色低碳科技、推动生态价值转化、推进产业绿色转型、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短板等六大任务,为加快推动“三个优势转化”,重塑新时代武汉之“重”,奋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典范,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出了新的需求。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武汉市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稳步推进生态保护。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基础,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让生物多样性成为人民群众共享资源和福祉。

2.面临挑战

近年来,武汉市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举办《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为契机,严格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开展“江豚回归江城”计划及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加强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繁殖、栖息的重点湿地保护,健全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实施长江大保护造林工程,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同时,也面临一些挑战。

生物多样性法规政策体系尚不完善。武汉市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的相关要求散落于多个法规政策文件之中,尚未形成系统完整的综合性法规,全市生物多样性缺乏统筹规划计划,制约武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成效。

生物多样性家底尚不清晰。武汉市仅蔡甸区、新洲区等区和部分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完成或正在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尚未完成全域生物多样性本底普查,在市域层面缺乏全面的生物多样性本底资料,保护、监管和可持续利用缺乏有效数据支撑。

生物多样性监测和评估体系较为薄弱。武汉市针对珍稀濒危物种、重点保护物种、外来入侵物种等的动态监测体系尚不完善,长期定位监测体系存在短板,定期监测评估制度不健全,总体上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基础较为薄弱。

生物多样性保护投入不足。武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目前主要依托于各类自然保护地,存在保护资金投入不足、来源单一,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等问题,制约了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

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有待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和意识有待提升,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缺乏深入了解,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第三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体目标与任务

(一)规划依据

1.国际公约与相关法律

《生物多样性公约》 1992年

《国际湿地公约》 1971年

《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202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022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202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202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20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年修订

2.相关政策与法规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2023年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 2021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 2021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 2019年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202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2017年修订

《风景名胜区条例》 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2010年

《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2023年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决定》 2024年

《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 2022年修订

《湖北省环境保护条例》 2016年修订

《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 2012年

《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 2009年

《湖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2003年

《湖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2014年

《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2010年

《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 2016年

《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 2015年

《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 2010年

《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办法》 2021年

3.相关规划与计划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 2024年

《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021年

《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年

《湖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4-2030年)》 2014年

《湖北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三年(2024-2026年)行动方案》 2024年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 2018年

《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2021年

《湖北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年

《湖北省生物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年

《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年

《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025年

《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2022年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2022年

《武汉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2年

《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保护与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2年

《武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2023年

《武汉市湿地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2025-2035年)》 2025年

《武汉市湿地花城建设实施方案》 2021年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的范围为武汉市整个行政区域,总面积8569平方千米。以2024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战略要求,加快推动三个优势转化,重塑新时代武汉之“重”,积极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以“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重要典范”为目标,系统谋划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深入推进生物多样性主流化,全力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威胁,深化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开发利用与惠益共享,切实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现代化治理能力,推动武汉市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保护,为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美丽中国建设样板城市、世界滨水生态名城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绿色发展内生动力。

(四)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绿色发展。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建立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长效机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通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促进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以生物多样性高水平保护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强化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逐步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推动生物多样性惠益共享制度,合理分享生物多样性资源产生的效益。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据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和绿色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本地典型湿地生态系统、道地中药材、珍稀濒危物种和重要遗传资源实施有效保护,因势利导开展特色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强化改革,促进创新。依托武汉丰富的科教资源优势,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技术研发的政策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多元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投融资机制,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企业创新。

(五)规划目标

1.战略目标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全省建设美丽湖北战略,整体提升“支点”建设的生态承载力,深入落实全市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典范行动计划,以“五力五城”为抓手,建设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新高地,重塑新时代武汉之“重”。

——以持续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为支撑点,提升环境承载力,加强流域联防联控体系统筹,刷亮武汉生态品质,争创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城市;

——以深入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双十行动”为撬动点,提升生态服务承载力,强化武汉在长江大保护的示范引领,扮靓百里长江生态廊道,打造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

——以打造湿地花城和“千园之城”为着力点,提升生物承载力,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擦亮生态宜居的国际湿地城市金名片,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

——以流域综合治理和美丽河湖建设为关键点,提升资源承载力,支撑区域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妆靓武汉城市生态底色,建设世界滨水生态名城;

——以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保护和全民行动为切入点,提升生态文化承载力,闪亮武汉城市生态文化底蕴,打造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

2.近期目标

到2027年,全面启动开展第一轮武汉市全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初步构建武汉市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逐步完善动植物种质资源库等生物遗传资源迁地保护体系,基本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稳步提升。探索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发利用体系和生态产品价值评估体系,完善与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效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公众保护积极性和参与度。

3.中期目标

到2030年,完成全市第一轮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重点物种和重要栖息地的常态化调查、监测与评估体系基本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空天地”一体化智慧监测体系基本建成。初步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进一步拓宽,生物多样性科普场馆数量稳步增加,公众保护意识和参与程度普遍提高。

4.远期目标

到2035年,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建成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自然保护地体系较为完善,形成完善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遵循公园城市理念,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力争达到12平方米。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律体系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机制持续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基本建立,全民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得到极大提高,长江大保护示范作用更加突出,绘就江风湖韵的美丽武汉新画卷。

具体指标见表3-1。

表3-1  武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目标体系

指标类别

序号

具体指标

2024年基准

2027年目标

2030年目标

2035年目标

指标属性

生物多样性状况

1

物种丰富度指数

保持稳定

增加

保持稳定

预期性

2

重点物种保护指数

保持稳定

增加

保持稳定

预期性

3

湿地保有量(平方千米)

2278

按照上级下达任务落实

约束性

4

森林覆盖率(%)

14.69(2020年)

≥14.79

按照上级下达任务确定

预期性

5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千米)

794.54

≥794.54

≥794.54

≥794.54

约束性

生物多样性

治理能力

6

建成区绿地率(%)

37.05(2020年)

40.05

≥40.05

≥40.05

预期性

7

全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已完成蔡甸区

全面启动第1轮

完成第1轮

全面启动第2轮

约束性

8

动植物种质资源库等迁地保护体系

初步建成

逐步完善

逐步完善

预期性

9

生态质量指数(EQI)

49.6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预期性

生物多样性

可持续利用水平

10

生物多样性开放地和体验地(个)

6

10

15

20

预期性

11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初步建成

逐步完善

基本建立

预期性

(六)主要任务

1.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能力

开展武汉全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编目,建立生物多样性数据库,构建武汉市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整合优化以自然保护地为主体的就地保护体系,完善迁地保护体系。建立健全外来入侵物种、病源和疫源微生物、转基因生物的监测预警和安全管理。提升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能力,严厉打击偷猎、非法采挖等违法违规行为。

2.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和管理体制

完善武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围绕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地方法规体系,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创新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体制与机制,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相关内容纳入区域和行业规划。建立生态保护补偿等长效激励机制,广泛调动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积极性。

3.提高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水平

基于武汉市丰富的自然资源,大力发展赏花、观鸟等生态旅游。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发展水岸、湖畔经济,利用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发展水产产业。合理利用农业和药用生物资源,发展林药、林茶等生态农林业,以及生物医药等大健康产业,深入推进绿水青山转为金山银山,促进绿色发展。建立多元化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投入机制,做好生物资源保护修复工作。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探索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的生计替代模式,统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发展。

4.提高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积极推动武汉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形式多样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平台作用,广泛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强化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充分调动发挥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志愿服务体系,持续推进环保设施开放,完善公众和执法单位的联合监督机制,为生物多样性数据库管理更新、保护监管等提供帮助。

第四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

(一)保护优先区域划定方法

根据武汉市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综合考虑生态系统类型的代表性、特有程度、特殊生态功能,以及物种的丰富程度、珍稀濒危程度、受威胁因素、地区代表性、经济用途、科学研究价值、分布数据的可获得性、生物廊道的连通性等因素,分析保护空缺区域,识别区域保护重点,划定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步骤如下:

(1)通过文献调研等方式,基于武汉市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范围以及生态学相关理论,采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等方法,筛选区域内的主要保护对象,确定重要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物种名录。

(2)根据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物种进行分级分类。

(3)利用可获取的生态系统数据、区域植被特征等确定重要生态系统以及重要物种的分布范围。

(二)优先保护物种

通过文献调研等方式,筛选确定区域内优先保护物种。

1.维管植物

武汉市的维管植物优先保护物种共计13种。

(1)蕨类植物

蕨类植物优先保护物种为粗梗水蕨(Ceratopteris pteridoides),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在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以下简称红色名录)中被列为极危(CR)物种,常生长在湖泊、河流、库塘等淡水湿地。曾经与武汉湿地广泛分布的野莲、野菱和野大豆并称“湿地四宝”,随着人类采食、湿地生态环境改变等原因,其野外种群数量急剧下降。

(2)被子植物

被子植物优先保护物种包括狭叶重楼(Paris polyphylla)、建兰(Cymbidium ensifolium)、龙舌草(Ottelia alismoides)、野大豆(Glycine soja)、鹅掌楸(Liriodendron chinense)、金荞麦(Fagopyrum dibotrys)、秤锤树(Sinojackia xylocarpa)、棱果秤锤树(Sinojackia henryi)、寒竹(Chimonobambusa marmorea)、萍蓬草(Nuphar pumila)、朵花椒(Zanthoxylum molle)、川含笑(Michelia wilsonii)等12种。

狭叶重楼、建兰、龙舌草、野大豆、鹅掌楸、金荞麦、秤锤树、棱果秤锤树8种植物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其中秤锤树在红色名录中被列为濒危(EN)物种,狭叶重楼、龙舌草、建兰被列为易危(VU)物种。秤锤树属在野外处于濒危状态,其中棱果秤锤树目前仅在湖北(武汉)等个别地方发现野生种群。寒竹、萍蓬草、朵花椒和川含笑在红色名录中均被列为易危物种。被子植物主要威胁是人类活动的干扰及生境的破坏。

表4-1 维管植物优先保护物种名录

物种中文名

物种学名

保护

等级

濒危等级

是否中国

特有种

粗梗水蕨

Ceratopteris pteridoides

二级

极危(CR)

狭叶重楼

Paris polyphylla

二级

易危(VU)

建兰

Cymbidium ensifolium

二级

易危(VU)

龙舌草

Ottelia alismoides

二级

易危(VU)

野大豆

Glycine soja

二级

无危(LC)

鹅掌楸

Liriodendron chinense

二级

无危(LC)

金荞麦

Fagopyrum dibotrys

二级

无危(LC)

秤锤树

Sinojackia xylocarpa

二级

濒危(EN)

棱果秤锤树

Sinojackia henryi

二级

数据缺乏(DD)

寒竹

Chimonobambusa marmorea


易危(VU)

萍蓬草

Nuphar pumila


易危(VU)

朵花椒

Zanthoxylum molle


易危(VU)

川含笑

Michelia wilsonii


易危(VU)

2.哺乳类

武汉市哺乳类优先保护物种共计5种。

(1)陆生哺乳动物

陆生哺乳动物优先保护物种包括小灵猫(Viverricula indica)、豹猫(Prionailurus bengalensis)、貉(Nyctereutes procyonoides),以及獐(Hydropotes inermis)等4种。

其中,小灵猫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色名录中被列为近危物种,分布在武汉市黄陂区,主要栖息在草地和灌丛。豹猫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色名录中被列为易危物种,曾在武汉市各区都有分布记录,主要栖息在森林、草地和农田。貉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色名录中被列为近危物种,主要分布在蔡甸区,主要栖息在靠近水源的开阔林地、茂密的灌丛和芦苇地。獐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色名录中被列为易危物种,主要分布在蔡甸区,栖息于有河谷的地势较为低洼的草地和芦苇荡。陆生哺乳动物的主要威胁是栖息地被侵占或破坏。

(2)水生哺乳动物

水生哺乳动物中优先保护物种为长江江豚(Neophocaena asiaeorientalis)。长江江豚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色名录中被列为极危物种,主要分布在武汉市长江段干流河道及部分支流水系中,喜欢在有江心洲的水域栖息,也会在一些大弯回水区活动。长江江豚的主要威胁是各种人类活动干扰。

表4-2 哺乳类优先保护物种名录

物种中文名

物种学名

保护

等级

濒危等级

是否中国特有种

小灵猫

Viverricula indica

一级

近危(NT)

长江江豚

Neophocaena asiaeorientalis

一级

极危(CR)

豹猫

Prionailurus bengalensis

二级

易危(VU)

Nyctereutes procyonoides

二级

近危(NT)

Hydropotes inermis

二级

易危(VU)

3.鸟类

武汉市鸟类优先保护物种共计24种,主要包括陆禽、游禽、涉禽、猛禽、鸣禽、攀禽等六类。

(1)陆禽类

陆禽类优先保护物种为白冠长尾雉(Syrmaticus reevesii),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红色名录中被列为濒危物种;白冠长尾雉是武汉地区留鸟,主要分布在黄陂区和新洲区的中高海拔针阔混交林中。

(2)游禽类

游禽类对湿地生态系统具有极其重要的指示作用,优先保护物种包含鸿雁(Anser cygnoides)、小白额雁(Anser erythropus)、青头潜鸭(Aythya baeri)、中华秋沙鸭(Mergus squamatus)、白头硬尾鸭(Oxyura leucocephala)和棉凫(Nettapus coromandelianuss)等6种,其中青头潜鸭、中华秋沙鸭、白头硬尾鸭均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鸿雁、小白额雁和棉凫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红色名录中青头潜鸭和白头硬尾鸭被列为极危物种,中华秋沙鸭被列为濒危物种。武汉是青头潜鸭重要的繁殖地和越冬地,主要分布在江夏区(东湖高新区)、蔡甸区、汉南区和黄陂区湖泊或库塘湿地中;中华秋沙鸭是武汉地区的冬候鸟,迁徙和越冬时栖息于蔡甸区、洪山区、黄陂区和武昌区的河流、湖泊湿地中;白头硬尾鸭是武汉地区的冬候鸟,主要栖息于长江新区草湖等湿地中;棉凫是武汉地区重要的夏候鸟,主要栖息在水生植被丰富的湖泊和库塘湿地中,在武汉全市均有发现。

(3)涉禽类

涉禽类栖息在湿地浅水地带及周边,对湿地生态系统同样具有极其重要的指示作用,优先保护物种共包括7种。

优先保护鹤形目鸟类包括白鹤(Leucogeranus leucogeranus)和水雉(Hydrophasianus chirurgus)2种,其中白鹤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红色名录中被列为极危物种。水雉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红色名录中被列为近危物种。白鹤是武汉地区的冬候鸟,栖息在开阔的湖泊湿地,在上涉湖、沉湖、府河柏泉段越冬,有时也会在草本沼泽中活动。水雉在武汉为夏候鸟,广泛分布在武汉全域的湖泊、池塘和沼泽地带。

优先保护鸻形目鸟类包括大杓鹬(Numenius madagascariensis)1种,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红色名录中被列为易危物种,在府河湿地等有少量观察记录。

优先保护鹳形目鸟类包括东方白鹳(Ciconia boyciana)和黑鹳(Ciconia nigra)2种,均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中东方白鹳在红色名录中被列为濒危物种。两种鹳类是武汉地区的冬候鸟,栖息在湖泊湿地周边,其中黑鹳主要在天兴洲进行越冬,东方白鹳在武汉各区均有记录。

优先保护鹈形目鸟类包含海南鳽(Gorsachius magnificus)和黑脸琵鹭(Platalea minor)2种,均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红色名录中均被列为濒危物种。海南鳽是夜行性鹭科鸟类,被誉为“最神秘的鸟”之一,白天在树林中停歇,夜间会在山区溪流、水库附近觅食,主要分布在黄陂区的木兰山中。黑脸琵鹭是武汉地区罕见冬候鸟,冬季常与其他涉禽混群栖息于开阔湿地浅水地带。

(4)猛禽类

猛禽对保持生态平衡、表征生态环境状况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优先保护物种包括乌雕(Clanga clanga)、白肩雕(Aquila heliaca)、白腹隼雕(Aquila fasciata)和白尾海雕(Haliaeetus albicilla)等4种。其中乌雕、白肩雕和白尾海雕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腹隼雕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乌雕和白肩雕在红色名录中均被列为濒危物种,其余为易危物种。乌雕、白肩雕和白尾海雕是武汉地区的冬候鸟和过境鸟,主要分布在汉阳区、蔡甸区、黄陂区的稀疏林和湖泊湿地;而白腹隼雕为武汉地区的留鸟,主要分布在江夏区、新洲区、汉阳区、蔡甸区、黄陂区、武昌区、洪山区和东西湖区的常绿阔叶林,冬季也会在湖泊湿地周边觅食。猛禽面临的主要威胁是栖息地和迁徙中途停歇地的减少,以及一些剧毒鼠药、农药的大量使用。

(5)鸣禽类

鸣禽类优先保护物种包括仙八色鸫(Pitta nympha)、黄胸鹀(Emberiza aureola)、画眉(Garrulax canorus)和蓝喉歌鸲(Luscinia svecica)4种。其中黄胸鹀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红色名录中被列为极危物种,是武汉地区的过境鸟,迁徙季主要栖息在农田和草丛之中,武汉全区均有分布。仙八色鸫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红色名录中被列为易危物种。仙八色鸫是武汉地区的夏候鸟(旅鸟),栖息在中低海拔的常绿阔叶林中,分布于江岸区、江汉区和洪山区。画眉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武汉地区的留鸟,主要分布于江汉区,武昌区和洪山区。蓝喉歌鸲栖息于灌丛或芦苇丛中,主要分布于东西湖区和洪山区,武昌区也有少量分布。

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地和部分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对鸣禽的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鸣禽的主要威胁来自于人为活动引起的栖息地破坏,以及非法偷猎盗捕等。

(6)攀禽类

攀禽类优先保护物种包括蓝喉蜂虎(Merops viridis)和白胸翡翠(Halcyon smyrnensis)2种,二者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中,蓝喉蜂虎繁殖季在武汉沙河有稳定观测记录,迁徙季零星分布于八分山、木兰山等;白胸翡翠在沙河、沉湖、道观河水库、潴洋海湿地、涨渡湖、藏龙岛湿地等多处均有分布。两种鸟类的主要威胁因素为人类建设活动引起的栖息地丧失,以及非法偷猎盗捕等。

表4-3 鸟类优先保护物种名录

物种中文名

物种学名

保护

等级

濒危等级

是否中国

特有种

白冠长尾雉

Syrmaticus reevesii

一级

濒危(EN)

青头潜鸭

Aythya baeri

一级

极危(CR)

中华秋沙鸭

Mergus squamatus

一级

濒危(EN)

白头硬尾鸭

Oxyura leucocephala

一级

极危(CR)

黑鹳

Ciconia nigra

一级

易危(VU)

东方白鹳

Ciconia boyciana

一级

濒危(EN)

黑脸琵鹭

Platalea minor

一级

濒危(EN)

乌雕

Clanga clanga

一级

濒危(EN)

白鹤

Leucogeranus leucogeranus

一级

极危(CR)

海南鳽

Gorsachius magnificus

一级

濒危(EN)

黄胸鹀

Emberiza aureola

一级

极危(CR)

白肩雕

Aquila heliaca

一级

濒危(EN)

白尾海雕

Haliaeetus albicilla

一级

易危(VU)

鸿雁

Anser cygnoides

二级

易危(VU)

小白额雁

Anser erythropus

二级

易危(VU)

棉凫

Nettapus coromandelianus

二级

濒危(EN)

白腹隼雕

Aquila fasciata

二级

易危(VU)

大杓鹬

Numenius madagascariensis

二级

易危(VU)

仙八色鸫

Pitta nympha

二级

易危(VU)

水雉

Hydrophasianus chirurgus

二级

近危(NT)

蓝喉蜂虎

Merops viridis

二级

无危(LC)

白胸翡翠

Halcyon smyrnensis

二级

无危(LC)

画眉

Garrulax canorus

二级

近危(NT)

蓝喉歌鸲

Luscinia svecica

二级

无危(LC)

4.爬行类

武汉市爬行类优先保护物种共计7种,分别为龟鳖目的黄缘闭壳龟(Cuora flavomarginata)、乌龟(Mauremys reevesii)、中华鳖(Trionyx Sinensis),以及有鳞目的王锦蛇(Elaphe carinata)、滑鼠蛇(Ptyas mucosa)、乌梢蛇(Ptyas dhumnades)、黑眉锦蛇(Elaphe taeniura)等。

其中,黄缘闭壳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色名录中被列为极危物种,其分布区域狭窄,常栖息于丘陵山地丛林、灌木之中的阴暗地;乌龟的野外种群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物种,与中华鳖在红色名录中均被列为濒危物种。龟鳖类爬行动物长期受到非法商业捕捉、栖息地破坏、外来物种入侵的影响,其在野外调查过程中难以记录。

王锦蛇、滑鼠蛇、乌梢蛇、黑眉锦蛇等其他爬行动物虽然在武汉市全境广泛分布,但由于其经济价值和食用价值高,常遭到人类的过度捕捉。目前,武汉市爬行类主要受到景区开发、道路建设、非法捕捉等人为活动干扰,栖息地受到破坏,导致种群数量下降。

表4-4 爬行类优先保护物种名录

物种中文名

物种学名

保护等级

濒危等级

是否中国

特有种

黄缘闭壳龟

Cuora flavomarginata

二级

极危(CR)

乌龟

Mauremys reevesii

二级

濒危(EN)

中华鳖

Trionyx Sinensis


濒危(EN)

王锦蛇

Elaphe carinata


易危(VU)

滑鼠蛇

Ptyas mucosa


濒危(EN)

乌梢蛇

Ptyas dhumnades


易危(VU)

黑眉锦蛇

Elaphe taeniura


易危(VU)

5.两栖类

武汉市两栖类优先保护物种包括虎纹蛙(Hoplobatrachus chinensis)、黑斑侧褶蛙(Pelophylax nigromaculatus)、湖北侧褶蛙(Pelophylax hubeiensis)和东方蝾螈(Cynops orientalis)等4种。

其中,虎纹蛙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红色名录中被列为濒危物种。其广泛分布在武汉各区,主要栖息在静水或缓流水的池塘、沟渠、稻田等浅水水域。由于虎纹蛙对生态环境依赖性强、对环境变迁的适应能力差,受人类活动的影响较大,如不当的轮作制度、化肥农药的过量施用和人为捕捉均会导致虎纹蛙种群数量下降,甚至造成该物种的区域性灭绝。黑斑侧褶蛙在红色名录中被列为近危物种,主要栖息于武汉各区池塘、水田、水沟等静水或流水缓慢的区域。由于环境污染和人为捕捉,黑斑侧褶蛙的种群数量正在急剧减少。湖北侧褶蛙和东方蝾螈皆为我国特有物种,在水草繁多的静水塘和农田中分布较多,但因其对环境的敏感性,也需对二者加以重点保护。

表4-5 两栖类优先保护物种名录

物种中文名

物种学名

保护

等级

濒危等级

是否中国

特有种

虎纹蛙

Hoplobatrachus chinensis

二级

濒危(EN)

黑斑侧褶蛙

Pelophylax nigromaculatus


近危(NT)

湖北侧褶蛙

Pelophylax hubeiensis


无危(LC)

东方蝾螈

Cynops orientalis


近危(NT)

6.鱼类

武汉市的鱼类优先保护物种共计6种,包括中华鲟(Acipenser sinensis)、鲥(Macrura reevesi)、鯮(Luciobrama macrocephalus)、鳤(Ochetobius elongatus)、胭脂鱼(Myxocyprinus asiaticus)以及长身鳜(Coreosiniperca roulei)。

其中,中华鲟和鲥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红色名录中被列为极危物种,是具有重要科研和经济价值的活化石;鯮、胭脂鱼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红色名录中被列为极危物种,其中胭脂鱼是胭脂鱼科在中国的唯一代表,也是中国特有属种,仅分布于长江干流及通江湖泊和中上游的主要支流。中华鲟由于产卵场破坏等因素,其野生种群已经受到巨大威胁,而鲥和鯮已多年没有捕获记录,其野外种群状况岌岌可危。

鳤在红色名录中被列为极危物种,长身鳜在红色名录中被列为近危物种,且为中国特有种,因环境污染、栖息地破坏等因素,其野生种群受到一定威胁。

表4-6 鱼类优先保护物种名录

物种中文名

物种学名

保护等级

濒危等级

是否中国

特有种

中华鲟

Acipenser sinensis

一级

极危(CR)

Macrura reevesi

一级

极危(CR)

Luciobrama macrocephalus

二级

极危(CR)

胭脂鱼

Myxocyprinus asiaticus

二级

极危(CR)

Ochetobius elongatus


极危(CR)

长身鳜

Coreosiniperca roulei


近危(NT)

(三)保护优先区域

基于《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国务院批复稿)“两轴两环、六楔多廊”的生态空间格局,以湖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武汉市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为基础区域,结合《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和长江武汉段生物多样性状况定期遥感调查与观测评估项目中重要物种分布情况,明确就地保护现状及保护空缺,锚固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形成“两轴两环、四大片区、十二个优先区”的武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空间分布格局,巩固“两江八水百湖”的全域水网格局和市域“三列山系”的保护格局,构建“北依楚山林、南纳云梦泽、两江分三镇、六楔聚多瓣”的总体风貌格局,推动生态系统整体保护。

以山系水系为“骨干”,打造“两轴两环”的生态脊梁,提升“六楔八廊”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以生态系统分布特征为基本要素,构建“四大生态片区”“十二个优先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框架,打造“五张生态名片”。

1.建设北部山地森林片区,打造木兰生态高地

北部山地森林片区包括木兰山、云雾山、将军山等3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着力打造木兰生态高地。

(1)木兰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

以森林保护为主的优先区,以黄陂木兰山风景名胜区和木兰湖为主体,包含周边的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主要保护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及水源涵养林,古树名木以及海南鳽、蓝喉蜂虎、画眉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

(2)云雾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

以森林保护为主的优先区,以黄陂森林公园及云雾山、姚家山等山脉为主。主要保护大型亚热带落叶阔叶林,古树名木以及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鲵及其栖息地。

(3)将军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

以森林保护为主的优先区,以将军山森林公园、道观河风景旅游区及大别山余脉为主体,包含周边的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主要保护针阔混交林及水源涵养林,古树名木以及珍稀物种及其栖息地。

2.建设中部都市湿地片区,打造百里长江生态廊道和东湖生态绿心

中部城市湿地片区包括长江干流武汉段、东湖、涨渡湖、草湖等4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加快构建安全廊、生态廊、文化廊、交通廊、发展廊“五位一体”的百里长江生态廊道,重点打造山水城融合的东湖生态绿心。

(4)长江干流武汉段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

以水生生物保护为主的优先区,以长江干流武汉段及八大水系为主体。主要保护长江中下游典型水生生物以及湿地珍稀水禽,包括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长江江豚、中华鲟、鲥、东方白鹳等,以及极危物种鯮、胭脂鱼等。

(5)东湖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

以湿地保护为主的优先区,以东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主体,包含马鞍山森林公园等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主要保护淡水湿地生态系统,青头潜鸭和中华秋沙鸭等珍稀濒危水鸟及其栖息地。

(6)草湖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

以湿地保护为主的优先区,以草湖湿地公园和长江新区武湖为主体的天然和人工湿地结合体,包含周边的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主要保护淡水湿地生态系统,东方白鹳、白鹤、小天鹅和白琵鹭等珍稀濒危水鸟,尖头鲌、团头鲂、紫薄鳅、似刺鳊鮈、亮银鮈、光唇蛇鮈、细体拟鲿等长江水系特有鱼类,以及日本鳗鲡、鳤、鳡等珍贵洄游鱼类及其栖息地。

(7)涨渡湖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

以湿地保护为主的优先区,以涨渡湖自然保护区为主体。主要保护水生和陆生植物及其共同组成的淡水湿地生态系统,以及粗梗水蕨、东方白鹳、小鸦鹃、红隼、普通鵟、斑头鸺鹠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生境。

3.建设西南湖泊山地片区,打造沉湖国际湿地生态窗口

西南湖泊山地片区包括沉湖、后官湖、九真山等3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重点打造沉湖国际湿地生态窗口。

(8)沉湖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

以湿地保护为主的优先区,以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桐湖湿地公园为主体,包含周边的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主要保护淡水湿地生态系统,东方白鹳、黑鹳、小天鹅、粗梗水蕨、野菱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

(9)后官湖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

以湿地保护为主的优先区,以后官湖国家级湿地公园为主体,包含周边的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主要保护淡水湿地生态系统,白琵鹭、灰鹤、黑鸢、赤腹鹰、普通鵟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鯮、鳤、光唇蛇鮈、长吻鮠等省级重点保护鱼类及其栖息地。

(10)九真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

以森林保护为主的优先区,以九真森林公园、嵩阳森林公园和索子长河湿地公园为主体,包含周边的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主要保护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及水源涵养林,以及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

4.建设东南自然湿地片区,打造湖泊湿地治理生态样板

东南自然湿地片区包括上涉湖、梁子湖等2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重点打造东南湖泊治理生态样板。

(11)上涉湖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

以湿地保护为主的优先区,以上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安山国家级湿地公园为主体,包含斧头湖等周边的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主要保护淡水湿地生态系统,东方白鹳、黑鹳、白鹤、青头潜鸭、粗梗水蕨、野菱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

(12)梁子湖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

以湿地保护为主的优先区,以梁子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为主体,包含周边的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主要保护淡水湿地生态系统,东方白鹳、白琵鹭、野菱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

第五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领域与优先行动

领域一:深入推进生物多样性主流化

行动1: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体系

行动目标:健全政策法规体系,依法依规保护和开发利用

行动内容:全面落实国家和湖北省出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监管制度,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立改废释探索推动武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相关立法工作,推进湿地保护地方立法。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多样化的生态赔偿或补偿方式。研究制定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激励性政策。

行动2: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体制机制

行动目标:健全体制机制,提高保护工作效率

行动内容: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系统治理机制,理顺相关部门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加强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机制,提升执法力度,严查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保护合力。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相关内容纳入武汉市各级政府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划计划,推动其在政府决策中的主流化。

行动3:探索企业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机制

行动目标:健全企业参与机制,推动多方参与生物多样性治理

行动内容:科学评估武汉市企业经营活动对生物多样性影响,倡导企业进一步规范建设活动,打造生物多样性友好厂区。探索建立企业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长效机制,引导企业遵守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要求,促进绿色共富。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响应、多方参与的生物多样性治理体系。

专栏1 企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1.企业生物多样性保护治理。鼓励企业在邻近区域开展异地生态修复、设立自然保护小区、小微湿地,扶持企业建设公益林、口袋花园、野生动物食源地。

2.生物多样性友好厂区示范建设。鼓励企业在厂区绿化时多采用乡土植物,因地制宜提升生产区域绿色空间连通性、立体性和异质性,推行防鸟撞调查和设施改造,打造生物多样性友好厂区。

3.企业生物多样性信息披露示范。开展企业生物多样性定期监测、评估,披露重点行业企业对生物多样性的风险、依赖和影响,加强企业项目成果宣传,提升企业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领域二:全力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威胁

行动4:深化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

行动目标:推进全市域调查,摸清生物多样性本底

行动内容:制定武汉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技术方案,定期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编目,制定武汉市特有、珍稀濒危生物物种名单。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调查、评估和编目工作,并开展案例研究,评估其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影响。加强古树名木分级保护,挖掘古树名木文化、生态、旅游等功能。

专栏2生物多样性全类群本底调查

1.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开展陆生维管植物、陆生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两栖动物、大型真菌、陆生昆虫(重点关注生态指示类昆虫、传粉昆虫、珍稀濒危昆虫),以及水生维管植物、水生哺乳动物(如长江江豚)、鱼类、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水生昆虫(重点关注湿地生态系统中的昆虫类群)、浮游生物调查,明晰各生物类群种类、分布和威胁因素。

2.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调查。开展包括传统选育农业遗传资源相关知识、传统医药相关知识、与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相关的传统技术及生产生活方式、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传统文化、传统生物地理标志产品等传统知识的调查。

行动5:优化生态空间保护格局

行动目标:加强生态空间保护,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格局

行动内容:切实将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区域划入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有效衔接。构建“蓝绿”空间,建设环湖绿道,实施绿廊体系工程和江河湖连通工程,夯实安全韧性的城市生态基底,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依托生态空间相关监督平台加强重要生态空间动态监测、评估和预警,保护好“江、湖、山、城”的空间格局。

专栏3 生态空间格局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1.自然保护地监管。持续开展“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严肃查处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问题,实现重点问题闭环管理。

2.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加强生态保护红线人为活动管控,开展动态监测,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强化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监督。

行动6: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行动目标:完善自然保护地网络,加强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

行动内容:建立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根据整合优化后的武汉市自然保护地范围,编制报批总体规划。基于武汉市生态保护红线、重要栖息地等重点保护区域,在自然保护地以外的区域,探索建立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OECMs),对该区域内生物多样性进行有效和长期的原位保护。加强畜禽、林木、农作物、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监测管理。

行动7:开展生物多样性廊道建设

行动目标:完善生物多样性廊道体系,增强生物栖息地连通性

行动内容:依托武汉市河湖水系、主要交通走廊等建设生物多样性廊道,研究建设穿城绿道,建立连接各生态斑块的重要连通道。持续推进五级公园体系建设,增加生物栖息地连通性。统筹河流、湖泊、港渠、山体、公园、绿道、防护绿带、广场、步行道等,形成通江达湖、蓝绿交融的城市开敞空间系统。

专栏4 生态廊道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1.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系廊道建设。加快推进长江滨水生态岸线打造,促进长江沿线碎片化生态空间的连通,提升调控洪水、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物多样性、过滤污染物等生态服务功能。建设大东湖水网(严西湖-严东湖)连通工程,构建河湖生态廊道,增强水体流通性。

2.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廊道建设。实施东西山系人文绿道示范段、环汉口绿道连通工程,建设生态织补桥和野生动物通道,贯通环沙湖、墨水湖、龙阳湖等城市湖泊滨水绿道。

3.推进五级公园体系建设。推进“自然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五级公园体系建设,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2000米见水”,形成“山水两脉,珠链镶系,城绿交融”全域公园体系。

行动8:完善迁地保护体系建设

行动目标:完善迁地保护体系,提高物种迁地保护水平

行动内容:完善动物园和濒危动物繁殖中心,保护和扩大野生动物种群。积极创建武汉国家植物园,建设保障性苗圃,进行人工保种和扩繁。进一步提升武汉市现有种质资源库等各类种质与生物资源迁地保护设施,加强对武汉“水生蔬菜”“黄颡鱼”“樱花”等重点经济类生物资源的迁地保护。大力发展种业,提升生物育种能力,推进武汉建设成为“中国种都”。探索推进武汉药食用菌、汉产道地药材等的种质资源保护,建成相对完善的食药用生物资源迁地保护技术和资源管理体系,开展珍稀濒危食药用植物资源拯救及其替代品研究。

专栏5 迁地保护体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1.动物园和濒危动物繁育中心建设与优化。对野外生境遭受严重干扰或野外受损的珍稀濒危动物,通过完善动物园和濒危动物繁育中心,实现珍稀野生动物人工繁殖、野外放归。

2.种质资源库建设与优化。加强现有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库、农作物种质资源库、林木种质资源库,以及园艺(蔬菜)作物标准园、畜禽规模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各类种质与生物资源迁地保护设施。

3.药食用菌和中药材资源保护。以武汉东西湖古奥基因食药用菌育种基地为基础,大力推进灵芝、桑黄、木耳等重要的微生物(食用菌)种质资源收集保存;探索建立中药材数据库和汉产道地药材种质资源库、基因库,建立中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良种培育基地。

行动9:加强河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行动目标:保护修复河湖湿地,强化生物栖息地保护

行动内容:采取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的生态保护修复措施,推进湿地生态功能修复与保护。加大湖泊湿地的退垸还湿力度。实施长江水环境修复行动和长江两岸国土绿化攻坚再提升行动,抓好长江流域岸线“留白”“留绿”,逐步恢复长江岸线生态功能。依托现有资源,因地制宜打造小微湿地,推进小微湿地生态治理。

专栏6 河湖湿地保护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1.探索推进湿地分类管理。结合武汉湿地资源特点,探索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郊野湿地公园-城市湿地公园-小微湿地”的湿地分类管理体系。

2.加强武汉市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在沉湖、安山、上涉湖、东湖、藏龙岛、后官湖、杜公湖等7处重要湿地,以及藏龙岛湿地、上涉湖、梁子湖、桐湖、草湖、涨渡湖、汉南武湖、索子长河等8处重要湿地候选区,采取水网连通、生态补水等湿地水源保障,湿地植被恢复,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修复等措施,推进河湖湿地生态功能修复与保护。

3.推进小微湿地群建设。推进武汉各区每年选择1-2处“小微湿地”示范建设管理,到2030年完成50处,到2035年完成80处以上小微湿地示范建设。

行动10: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

行动目标:推进“十年禁渔”,强化水生生物保护

行动内容: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调查与监测,落实长江、汉江干流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退捕。科学规范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提升长江汉江武汉段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珍稀濒危和特色鱼类的繁育、放流野化及其科普展示基地的建设。落实《武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垂钓管理暂行办法》,开展违规垂钓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组织联巡联查,保持打击非法捕捞高压态势。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生态网络共建和环境联防联治机制,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

专栏7 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

1.开展珍稀濒危和野生鱼类繁殖。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主体,人工驯化养殖长江刀鱼(长颌鲚)、江团(长吻鮠)、草鳊(长春鳊)、涂憨巴(沙塘鳢)等野生鱼。开展中华鲟、胭脂鱼等珍稀濒危和特色鱼类的繁育和放流野化。

2.强化长江中游城市群联防联控。强化长江中游城市群生态网络共建和环境联防联治,共同推进长江水环境修复行动、长江水资源保护行动和长江水生态重塑行动,协同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

行动11:打造长江江豚保护优先区

行动目标:实施长江江豚保护措施,提升长江江豚保护能力

行动内容:持续加强长江武汉段长江江豚动态监测,建设长江江豚智慧监测系统,强化长江江豚监测能力。实施岸滩生境修复,促进长江江豚生活环境保护和修复。依托武汉长江江豚繁育保种技术研究中心,强化长江江豚繁育技术研究,促进人工繁育保种种群的稳定健康发展。构建长江江豚救护体系,提升长江江豚种群保护效率。配合推进湖北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武汉经开区部分)长江江豚保护工作,开展长江江豚自然保护区建设前期研究工作,条件成熟时申建地方级长江江豚自然保护区,强化长江江豚就地保护。打造“长江江豚湾”等长江江豚保护优先区,建成长江江豚保护成效展示“新窗口”。持续开展科普宣传,提升全民爱豚护豚意识,全面助力长江江豚重返武汉城区江段工作。

专栏8 长江江豚保护

1.加强长江江豚人工繁育与种群保护。支持武汉长江江豚繁育保种技术研究中心持续开展长江江豚繁育研究,提升长江江豚人工饲养繁育能力,助力长江江豚繁育与种群稳定。

2.打造长江江豚保护优先区。持续推进长江武汉段长江江豚监测工作,以新洲双柳等关键水域为中心,谋划建设“长江江豚湾”,打造长江江豚文化公园,融合长江江豚保护的生态价值与文化价值,形成长江江豚保护的“武汉模式”。

3.谋划建设长江江豚保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开展长江江豚保护区建设前期调查、论证、评价等工作,适时在长江江豚活跃的区域(金口、天兴洲、双柳水域等)开展设立自然保护区的前期科考工作,加强与《武汉港总体规划(2035年)》等规划的衔接,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申请建立地方级长江江豚自然保护区,推进长江江豚就地保护。

行动12:开展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行动目标:保护修复森林矿山,提升生物栖息地质量

行动内容:有序开展国土绿化,重点在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等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实施造林绿化,增加林地面积。开展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改造马尾松、杉木等人工纯林林地,营造水源涵养林和生态防护林,加强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繁殖、栖息的重点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加强破损山体保护修复,推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推进山体覆绿增绿。

行动13:开展有害生物的预警与防控

行动目标:开展有害生物防控,降低有害生物的危害水平

行动内容:持续开展武汉市重点区域农林业有害生物的系统调查和评估,建立有害生物长期监测机制、生态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响应机制。建立疫情监测站点网络,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进行系统监测。规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疫情上报制度,有效预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入境。加强对有害生物的综合防治研究,并进行示范推广。

行动14: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及控制

行动目标:推进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降低外来入侵物种危害水平

行动内容:开展武汉市外来入侵物种系统调查监测,推动外来入侵物种调查数据共享工作。建立外来物种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及早期预警机制。严格外来物种引入审批,强化增殖放流监管,规范引导社会放生。加强物种资源引进中的外来有害生物防范。开展重点外来入侵物种入侵机制及防控技术研究,为危险性入侵物种的有效控制提供理论依据。

专栏9 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1.强化外来有害生物防范。加强物种资源引进中的松材线虫、日本松圆蚧、美国白蛾、红火蚁、草地贪夜蛾等有害生物入侵的防范。

2.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机理与技术研究。组织开展外来入侵物种(如加拿大一枝黄花、水葫芦、福寿螺等)对本地物种的种间竞争调研,并对其造成的生态及经济影响进行评估;筛选有效的生物防治技术(如茶皂素等生物农药),进行科学开发利用与推广。选取代表性的入侵物种,开展入侵途径、潜伏机能、生态适应性、种群变化和迁移规律、繁殖行为及潜在的基因交流危险性等生物学特性和成灾机理研究等。

行动15:加强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

行动目标:开展转基因物种监测管理,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行动内容:加强基因生物技术全流程管理,降低生物技术安全风险。禁止转基因生物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等区域进行任何形式的环境释放。加大对大宗转基因农作物水稻、棉花、油菜等的环境安全评价与环境影响监测。研究开发转基因作物环境释放及废弃物处置技术,以及多种转基因作物在同一地区释放的环境风险监测技术。

行动16: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气候变化应对协同治理

行动目标:探索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相关联系,推动二者协同治理

行动内容: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研究与示范,评估气候变化对武汉市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开发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监测技术,建设物种迁徙廊道,降低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的负面影响。培育优良动植物新品种,增强其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专栏10 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1.生物多样性适应气候变化研究与示范。开展气候变化对武汉重要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影响,研究气候变化背景下生物多样性的动态、维持机制与保护对策。

2.建设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开展气候因子、极端天气事件等的动态监测,结合不同生物类群种群大小、种群数量等动态变化,探索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之间的内在联系,评估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领域三:深化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开发利用与惠益共享

行动17:开展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

行动目标:优化利用手段与路径,推动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

行动内容:利用新技术开发武汉市特色种质资源,鼓励生物技术研究创新,实现生物产业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研制的新突破。探索多途径的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开发食、药、观赏等特色物种资源推广市场。基于武汉丰富的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模式。在不破坏湿地生态系统的前提下,探索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养殖模式。加强“洪山菜薹”“蔡甸莲藕”等特色生态农产品的品牌推广,进一步挖掘特色生物资源,培育生态产品品牌目录集群。

专栏11 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

1.特色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开发利用武汉市特色林业、观赏花卉、药用生物和水产生物等种质资源,开展种质基因的鉴定、整理和筛选,培育优良新品种,减少对野生生物资源的依赖和破坏。

2.特色生态产品品牌打造与推广。依托“江城百臻”品牌建设,擦亮“洪山菜薹”等区域公共品牌,推进“武汉活鱼”“蔡甸莲藕”“汪集鸡汤”等品牌矩阵建设。

行动18:开展惠益共享示范

行动目标:开展生物遗传资源调查,推动惠益共享

行动内容:开展武汉市重点地区生物遗传资源调查与编目,建立遗传资源数据库。深入调查部分典型的生物遗传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形成典型案例,开展获取与惠益分享试点示范、推广。采取有效措施,继承和发展有应用价值的传统知识、适用技术和相关传统文化,强化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开发应用,提升公众对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的文化自信。

专栏12 生物遗传资源调查与惠益共享

1.生物遗传资源调查惠益分享试点示范。开展武汉市重点地区农业野生植物与栽培作物品种资源、畜牧遗传资源调查与编目,建立遗传资源数据库。选择部分典型的生物遗传资源,对其开发利用现状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并提出获取与惠益分享的机制与模式,形成典型案例。

2.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开发应用。保护传承和推广汉派中药炮制技艺、鮰鱼制作技艺、传统植物染料染色技艺等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弘扬蔡甸莲文化、沉湖渔业文化等传统文化,以及“汉阳树”“黄陂山茶古树”等古树名木文化。

行动19:发展生态旅游

行动目标:利用生物多样性资源优势,发展生态旅游产业

行动内容: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旅游开发的协同发展研究与实践,积极探索生物多样性有效转化路径。立足武汉市自然山水资源、红色文化和农业特色资源,发展赏花经济、滨水生态旅游等文旅产业,推进“文化+农业+旅游”产业,打造滨水湿地、江滩碧道、森林康养、生态人文等特色生态旅游主题。

专栏13 生物多样性与生态旅游

1.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旅游协同发展研究与实践。结合武汉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区位及产业特点,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旅游开发的协同发展研究与实践,开展生态旅游法律法规、体制机制、政策标准、资源界定、市场应用等方面的研究。

2.开展生态赋能文旅产业行动。依托东湖、木兰等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沉湖国际湿地生态窗口,进一步开展“相约春天赏樱花”系列活动,擦亮“春赏樱、夏看荷、秋品桂、冬观梅”的四季花城品牌。打造特色花卉旅游品牌、磨山赏花旅游区、落雁湿地生态旅游区、马鞍山森林旅游区、鼓架国际新景区。

3.开展生态赋能运动休闲产业行动。依托江河、湖泊、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等生态资源,植入“绿色生活·潮流风尚”运动休闲场景,推动春樱与汉马、夏荷与渡江、秋桂与武网、冬梅与冰雪深度融合。

4.开展生态赋能农业行动。以武汉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成果为抓手,打造乡村生态振兴示范样板。加快“农康旅”融合发展,构建“医、游、食、养”一体的现代“生态+大健康”产业体系。

行动20: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行动目标:建立核算体系,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行动内容:建立武汉市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实施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开展新洲区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试点,推动生物资源产业化发展,建立具有武汉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考核评价,将核算结果应用于财政转移支付、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领域。

行动21: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

行动目标:构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发展模式,推进城市生物多样性系统性保护

行动内容:推动武汉市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及相关传统知识调查,逐步建立城市生物多样性常态化监测体系。持续推进武汉市争创国内各类示范创建,积极申报国际生态城市。探索开展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加强乡土物种在城市生态修复和环境质量改善中的应用。不断提升城市生物多样性管理水平,持续保护城市本地濒危物种。

专栏14 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

1.争创国内外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典范。持续将生物多样性保护融入生态园林城市、美丽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建设工作中,积极申报“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自然城市”等国际生态城市。

2.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试点建设。鼓励社区、园区、高校等开展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单元建设,推进社区生物多样性长廊和城中湖泊生态浮岛建设,对园区河道进行生态化改造,打造高校自然保护小区。

3.城市鸟类多样性保护示范。在城市生态敏感区域开展生态隔音屏布设,打造暗夜社区;开展城市高楼对迁徙候鸟的影响评估,探索开展鸟类友好建筑设计改造指引研究,减少鸟撞等生态事故。

行动22:推进碳汇建设与交易

行动目标:挖掘碳汇项目开发潜力,推进碳交易行动

行动内容:探索湿地碳汇研究应用,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增加森林植被资源总量,实现生态系统固碳效能最大化。开展湿地、林业碳汇交易相关政策和相应市场交易机制研究。制定实施碳汇相关激励性政策措施,积极试点绿色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推进绿色信贷、绿色结算等金融产品和方式创新。

专栏15 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1.构建湿地碳汇产品库。探索建立湿地碳汇产品目录清单和碳汇型生态农产品认证体系,建立健全碳标签体系,探索基于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碳中和成本和收益在区际间的合理分配。

2.增强森林固碳能力。以三列山系为重点区域,推进公益林建设,建设蔡甸区嵩阳山、江夏区灵山、新洲区将军山等碳中和林基地。

领域四:切实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现代化治理能力

行动23: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

行动目标:建立监测体系,掌握区域生物多样性动态变化

行动内容:研究建设空-天-地一体化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体系,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等优先区域,以及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地,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新建或改扩建固定生物多样性监测站点,构建生物多样性综合监测网络体系,对沉湖、东湖等重点区域及重要保护物种进行长期动态监测,形成全覆盖的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

专栏16 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构建

1.构建生物多样性综合监测网络体系。以湖北东湖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湿地)、湖北武汉城市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城市)、沉湖湿地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为骨架,新建或改扩建各类野外监测站点,构建武汉市生物多样性综合监测网络。

2.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点建设。以安山湿地公园无人机巡护体系建设成果为基础,结合卫星遥感、激光雷达、红外相机、声纹记录仪等智能化监测手段和设备,构建生物多样性智慧监测网络。

行动24:构建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数字化监管平台

行动目标: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提高监管水平

行动内容:对武汉市生物多样性的调查和监测数据进行数字化、图片化,构建生物多样性数据库,集成数据采集、传输、存储、查询、展示等功能。建设生物多样性数字化监管平台,优化武汉市现有的“生态绿盾”“智慧湿地”“数字江豚”等数字化平台,打通部门数据共享途径,建立大数据信息资源科学管理、共享与开发应用为一体的信息平台,形成生物多样性监管“一张图”,实现数据共享与展示,为武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监督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行动25: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

行动目标:加强研究与人才培养,提高保护能力与人才储备

行动内容: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科研基础建设,推动创建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生物安全、生物育种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平台。充分利用武汉科教资源优势,打造政府与高校生物多样性保护联盟,共同开展珍稀濒危物种资源保护专题研究,促进生物物种资源的持续利用。全面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拓宽人才柔性引进机制,通过挂职、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等多种途径,使更多人才服务于武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行动26: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筹措机制

行动目标:完善资金筹措机制,保障保护资金投入

行动内容:拓宽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投入渠道,引导多方资金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申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等重大项目。引导有关个人和企业规范利用生物资源,发展野生生物资源人工繁育培育利用等绿色产业。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推动将开发利用所获得的部分收益反哺生物多样性保护,形成“谁开发谁保护,谁保护谁受益”的良性循环。

行动27: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交流合作

行动目标:吸收国内外先进保护理念和经验,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行动内容:以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研究中心武汉分中心为平台,积极开展武汉候鸟迁飞保护和监测体系建设,参与候鸟多样性保护国际合作。积极参加并主办、承办国际会议,交流和学习国际先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和经验。积极申报实施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以项目实施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方法,进行试验和示范。与武汉都市圈相关城市定期交流与学习,分享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工作的经验。

行动28: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

行动目标:开展多维度宣教,提升公众保护意识

行动内容:开展自然类宣教基地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开展不同类型的生物多样性研学活动与宣教活动。聚焦“长江文化”“长江江豚”宣传主题,扩大武汉长江江豚城市IP影响力,提升大美武汉生物多样性美誉度。广泛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推广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理念与行为规范,提高公民保护意识。以生态保护相关纪念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专栏17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宣教

1.打造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宣传平台。以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白鱀豚馆为基础,打造中国第一个“水中大熊猫基地”,持续推动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长江博物馆、生物多样性体验地(馆)等自然类宣教基地建设,开展丰富多样的生物多样性研学与宣教活动。

2.开展多维度宣教活动。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湿地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爱鸟周”等节日为契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多维度、深层次展现武汉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动实践。

行动29: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

行动目标:建立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能力

行动内容:建立完善公众和民间组织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多渠道增强公众与行政部门的互动,完善“志愿者”参与机制,推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等公众参与活动。制订鼓励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政策机制,推动武汉本土企业创新构建“阿里巴巴”模式,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信息公开,建立涉及野生动植物利用、水资源、森林资源开发等工程项目的信息披露制度,将有关信息纳入企业诚信系统,强化公众监督。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地方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政策体系,鼓励进行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政策制度创新,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提供法规政策保障。推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案件查处、移交移送制度,严厉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各项法规政策的落实。

(二)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分解保护任务,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现有美丽武汉建设工作内容。推动建立由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园林林业、水务等多部门参与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会商机制,明确分工、加强联动,强化政府及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行动协调。指导相关协会、企业、志愿者组织等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全民行动,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

(三)资金保障

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武汉市各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提供资金保障。多渠道筹集和争取国家、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等各类资金,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优先做好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企业金融服务。

附表1  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内容

完成年限

责任部门

(一)生物多样性保护八大优先项目

1

武汉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开展武汉市各区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调查

2030年

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含开发区、长江新区、风景区管委会)

2

武汉市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构建项目

研究制定武汉市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构建方案。建设生物多样性监测站点,布设监测样线、样点、样方,设置红外相机、鸣声记录仪等实时监测设备

2030年

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

3

武汉市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建设

建设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信息平台,打造智慧湿地、智慧公园,加强各部门数据的集成整合与共享,打造数据共享平台,形成生物多样性监管“一张图”

2030年

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

4

生态空间保护格局优化项目

实施蓝绿交融工程,建设湖泊公园;实施绿廊体系工程,绿道网络工程,建设东西湖—黄陂滨河绿道、沌口—蔡甸临湖绿道、青菱湖山地绿道、江夏山景绿道、东湖芳林绿道和新洲湿地公园绿道6条“引城入郊”型绿道等

2030年

市园林和林业局、市水务局,各相关区

5

重要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

开展乡土树种、珍贵树种、抗逆性树种、灌木树种、名优经济树种和特有植物的收集和保存

2030年

市园林和林业局,各区

6

生物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保护与惠益分享示范项目

针对武汉市重要的生物遗传资源或知名的传统知识产品,调查其开发利用现状,总结典型案例,研究提出获取与惠益分享的机制与模式2-4个

2030年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各区

7

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与实现机制研究项目

开展新洲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试点,探索开展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研究;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生态环境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的应用,探索具有武汉特色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指标体系

2030年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各相关区

8

生物多样性综合评价与执法

综合评估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掌握生物多样性动态变化趋势,加强野生动植物等生物多样性保护执法监督

2030年

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各区

(二)生物多样性恢复八大优先项目

9

造林绿化项目

科学造林绿化4万亩

2027年

市园林和林业局,各区

10

森林质量提升项目

抚育改造森林14万亩,促进纯林向针阔混交、常绿落叶混交的方向发展

2027年

市园林和林业局,各区

11

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开展全域矿山治理,全面实施废弃矿山的生态复绿

2027年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区

12

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持续推进五级公园体系建设,构建河湖生态廊道,开展黄孝河河岸花廊、机场河河岸花廊等10条河岸花廊建设;研究实施大东湖生态水网青山引水项目(东湖)、府澴河水系连通工程、涨渡湖水系连通工程,加快推进野芷湖-南湖连通工程

2027年

市园林和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各区

13

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

开展国家湿地公园和省级湿地公园综合提升,实施道观河、孔子河湿地修复;推进全市50处小微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建设

2030年

各区,市园林和林业局

14

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保护修复项目

开展祁家湾青头潜鸭栖息地、府河柏泉段天鹅湖候鸟栖息地、天兴洲野生鸟类栖息地保护

2030年

市园林和林业局,各相关区

15

外来入侵物种和有害生物调查与防控示范项目

开展武汉全域外来入侵和有害生物本底调查;实施外来入侵物种清除行动,重点开展加拿大一枝黄花、福寿螺等的监控与防控

2030年

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

16

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项目

科学规范开展武汉本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开展胭脂鱼等珍稀濒危和特色鱼类的繁育、放流野化

2030年

市农业农村局,各区

(三)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八大优先项目

17

体育+生态旅游建设项目

依托现有国家级景区资源,以四季花城品牌为抓手,结合“汉马”“武网”等休闲活动,打造休闲运动文化与生态旅游相融合的新形态旅游品牌

2030年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体育局,各相关区

18

农业+生态旅游示范项目

夯实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成果,加快“农康旅”融合发展,构建“医、游、食、养”一体的现代“生态+大健康”产业体系

2027年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相关区

19

特色农业生物资源开发与利用项目

开发食、药、观赏等特色农业生物资源推广市场,加强“洪山菜薹”“蔡甸莲藕”等“江城百臻”公共区域品牌建设与推广

2030年

市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区

20

林业产业提质增效项目

大力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生态产业,加快花卉苗木基地提档升级

2030年

市园林和林业局,各区

21

食用菌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

针对武汉城市森林中的野生菌类资源(如松乳菇、牛肝菌、木耳、鳞伞、田头菇等),建立科学监测与采集管理体系,推广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

2030年

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各相关区

22

碳汇建设与交易项目

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推进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建设中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积极试点绿色金融,支持企业申报发行绿色债券,加快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推进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

2030年

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各相关区

23

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项目

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题,推进生物多样性体验馆建设,作为生态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生物资源科普、宣传、展示的亮点和品牌

2030年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各区

24

生物多样性保护宣教项目

组织科普教育、野外体验等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结合地方特色生态系统和生物资源,开展观鸟比赛、摄影比赛等生物多样性体验活动

2030年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教育局,各区

附表2  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汇总表

生态名片

工程名称

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百里

长江

生态

廊道

百里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加快推进武船片堤防改造及江滩环境整治工程、江汉碧道(龙王庙至武汉关段)连通工程,打造武汉市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文旅融合的重要载体

2025年

各相关区

东湖

生态

绿心

环东湖百里绿道提升和生态廊道优化工程

建设东湖生物多样性体验馆,规划生物多样性研学路线,打造生物多样性研学体验目的地;优化东湖生态廊道,提升野生动物栖息地质量,沿途设置生物多样性宣教设施和互动设施,打造世界名湖、人民乐园

2030年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东湖鼓架国际新景区建设工程

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东湖鼓架郊野公园,主打生态、文化、品质三重定位,打造精品文旅品牌和线路,着力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

2030年

木兰

生态

高地

木兰湖滨湖绿道休闲环与农业休闲体验区建设工程

建设世界级职业自行车赛道,“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提升原有道路,建设以亲水为主题的“漫游”路线,打造木兰湖滨湖绿道休闲环。构建农业共生生态体系,营造乡村生活场景,建设市民田园家庭农场,设置农事体验等亲子活动,打造农业休闲体验区

2030年

黄陂区

木兰山森林保护修复工程

通过人工药物防治、挂诱捕器等大力开展松材线虫防治,实施疫木清理,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2030年

沉湖

国际

湿地

生态

窗口

沉湖国际湿地小镇建设工程

充分利用当地湿地资源、候鸟资源、水域资源和林田资源,打造与自然融为一体的“湿地秘境”野奢度假区;建设以湿地实景观光、观鸟、科普为一体的实体体验场所

2030年

蔡甸区

沉湖湿地候鸟栖息地保护修复工程

积极争取落实沉湖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开展植被恢复和野生动植物生境修复,实施水系连通工程,修复生态廊道,促进栖息地连通性

2030年

湖泊

湿地

治理

生态

样板

安山—上涉湖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治理、退化湿地修复和珍稀候鸟栖息地保护,开展湿地岸线维护、水生态修复工程

2030年

江夏区

金水流域湖泊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开展金水七湖两港湖泊形态及生态治理工程,鲁湖水系连通工程与生态缓冲带建设,实施斧头湖水生植被群落构建,开展水草打捞和外来物种风险防控

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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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解读: 武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5-2035年)解读
文件下载: 武环[2025]122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