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28566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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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9-11-15 17:30 |
文   号: | 武环办〔2019〕29号 | 发布日期: | 2019-11-15 17:3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保局,江岸区、武昌区、洪山区、东西湖区、新洲区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投资发展环境、市直部门权力下放、工作重心下移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将武汉百步亭中医医院等9家企业或项目(见附件)的环境管理权移交所在辖区生态环境部门。辖区生态环境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法规,尽快做好企业或项目接收工作,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企业污染物总量和浓度排放满足国家要求,同时要坚持环保服务理念,提高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附件:移交环境管理企业(项目)名单(9家)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
移交环境管理企业(项目)名单(9家)
江岸区(1家)
武汉百步亭中医医院
武昌区(1家)
武汉瑞博口腔医院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2家)
1.铭祥汽车工业(武汉)有限公司二厂建设项目
2.武汉汉南通用机场
洪山区(2家)
1.武汉德康老年医院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建设银行灾备中心
东西湖区(2家)
1.武汉新光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专用汽车改装建设项目
2.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异地技术改造项目
新洲区(1家)
武汉锦弘德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汉口东部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