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环审〔2026〕8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变更武汉南瑞祥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住所及经营设施行政区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2-26 10:35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索 引 号: 731074791/2026-06293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6-02-26 10:35
文   号: 武环审〔2026〕8号 发布日期: 2026-02-26 10:35
效力状态: 有效
关联解读:

武汉南瑞祥环保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住所及经营设施行政区划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鉴于经长江新区行政审批局核准,你司《营业执照》上的住所行政区划已由新洲区变更为长江新区。我局同意你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WH-42-01-17-0001)上的住所由“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金阳大街12号”变更为“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阳逻经济开发区金阳大街12号”、经营地址由“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金阳大街12号(经度:114°33' 48" 纬度:30°42' 49" )”变更为“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阳逻经济开发区金阳大街12号(经度:114°33' 48" 纬度:30°42' 49" )”, 有效期为2026年3月19日至2028年12月31日,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经营方式、经营规模及法定代表人均无变化。

我局于2025年12月24日向你司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WH-42-01-17-0001)自即日起废止。

附件:1.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2.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副本)

     3.单位基本情况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9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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