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5-27819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3 17:25 |
| 文   号: | 武环函〔2025〕2号 | 发布日期: | 2025-03-13 17:25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
为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第4轮环评文件质量技术复核工作,现将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函告如下:
一、复核情况
本次共涉及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8个。其中,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审批的项目23个、采取非告知承诺方式审批的项目5个,项目环评文件分别由28家环评机构编制。市生态环境科技中心邀请6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抽查项目环评文件的编制质量进行技术复核,发现存在较为突出质量问题名单如下:
(一)长沙铭晏环境评估有限公司编制的《武汉盛丰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机场北服务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主持人宋桂安,市生态环境局黄陂区分局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审批。
(二)武汉报春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鲸弘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主持人李伟,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审批。
二、处理意见
根据技术复核中发现的问题,现对上述环评文件存在较为突出质量问题的环评机构及其相关编制人员予以通报并失信记分。具体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情况详见附件。
各环评机构和编制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强化自身能力水平和职业素养,切实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相关建设单位要落实环评文件编制主体责任,对项目环评文件内容和结论负责,切实提高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水平。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的监督指导,针对复核发现的环评文件质量问题,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本通报印发之日起60日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通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2024年第4轮环评文件质量技术复核发现较为突出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3日
附件
2024年第4轮环评文件质量技术复核发现较为突出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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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 文件 名称 |
存在问题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及统一信用代码 |
编制人员及信用编号 |
编制单位失信记分 |
编制人员失信记分 |
失信记分依据 |
审批部门 |
后续监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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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汉盛丰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机场北服务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风险专项评价中大气及地下水评价内容不满足相关导则要求。 |
武汉盛丰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长沙铭晏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宋桂安 |
5 |
5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九)项 |
市生态环境局黄陂区分局 |
市生态环境局黄陂区分局应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加强项目运行管控,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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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鲸弘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报告点位标记错误,遗漏环境敏感点位。 |
湖北鲸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报春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李伟 |
5 |
5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 |
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应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及排放监控,必要时应强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