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在全球范围内首次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为帮助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更好地学习、理解《法典》“绿色低碳发展”相关规定,4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法典》专家讲坛(第二期)。局领导班子成员、一级调研员,局机关、直属单位、各区(分)局全体干部参加学习活动。市发改、经信、市场、商务、海关、邮政等部门以及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双碳产业研究院在线上参加学习。

活动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颉同志主持。活动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双碳法治与经济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高利红作专题辅导报告。高教授介绍了《法典》“绿色低碳发展编”的立法背景、篇章架构与内容脉络,对政府、企业、公众等多元主体协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做了细致阐述,深刻剖析了法典实施后生态环境部门在推动绿色转型、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职责使命,并对政府破局进路与履职作为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为局系统党员干部准确把握“绿色低碳发展编”的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提供了精准指导。

张颉同志在总结时强调,高教授所作的辅导报告权威、精准、专业,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准确把握“绿色低碳发展编”的制度逻辑和实践指向,更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各项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性。为切实把“绿色低碳发展编”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他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绿色低碳发展编”独立成编的重大意义。从政治高度看,这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重要论述转化为法律制度;从时代要求看,这是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法治保障,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从政策层面上升为刚性法律制度;从治理实践看,这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将治理视野从末端治污扩展到整个社会生产和消费体系。
二是准确把握“绿色低碳发展编”的核心要义。要准确把握“理念跃升”的制度逻辑,理解绿色低碳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准确把握“绿色转型”的制度设计,构建从生产到消费、从源头到末端的全链条绿色低碳制度体系;准确把握“双碳目标”的制度安排,为推动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深化碳普惠机制创新等提供法律支撑。
三是扎实做好“绿色低碳发展编”的贯彻实施。以《法典》为引领,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引导企业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以《法典》为支撑,深化武汉碳普惠创新,拓展应用场景,丰富激励措施,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绿色消费生态;以《法典》为指南,凝聚绿色发展合力,形成与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凝聚起全社会共同守护绿水青山的强大合力。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