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信访件 编号 |
投诉 时间 |
投诉 方式 |
投诉内容 |
办理单位 |
调查处理整改情况 |
武汉市 |
鄂环信访20250232 |
5.6 |
来访 |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舒安街道陈立武通过来访于2025-05-06反映江夏区舒安乡五里墩村硅石膏矿区有人非法倾倒有毒有害物质,气味刺鼻,污染土壤和水质,信访人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反映,仅用土覆盖,处理不彻底,要求查处。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一、核查情况: 2025年6月6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夏区分局执法人员方建辉、陈亚林约见污泥倾倒者江夏区军琳货运中心经营者陈刚军,对污泥倾倒现场进行了现场勘察,经陈刚军现场指认,确认倾倒点位2处,点位1位于江夏区舒安街五里墩村南塝湾北侧约300坑洞,点位2位于何桥村007县道五湖线道路旁。 二、处理情况: 江夏区水务和湖泊局、江夏区城管局进行案件调查时,已督促当事人清理点位1倾倒的污泥。2025年6月18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夏区分局已对当事人倾倒污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三、整改情况: 江夏区水务和湖泊局、舒安街道开展调查时,已督促相关当事人完成该处污泥清理。对另一处还未清理的倾倒污泥点位,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此处点位积液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重金属含量达到地表4类水标准,此结果表明污泥渗出积液不会产生重金属污染问题。现已查明该污泥来自黄石新港三洲环保有限公司,查阅该公司环评验收报告和排污许可证,显示该污泥为一般固废,非危险废物。 |
鄂环信访20250233 |
5.6 |
网络 |
我是武汉市花山街道联投光谷瑞园二期的居民,附近的两条铁路线武九线和武石城际铁路线,白天和晚上,车次频繁,噪音大,特别是货运的火车,声音巨大。影响到正常起居生活。请协调相关部门监督责任方完成噪声污染治理。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一、核查情况: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是联投光谷瑞园二期附近武石线、武九线高铁和火车噪音问题。经核实该区域铁路建设在先,居民小区建设在后,按照先后原则及噪声污染防治法二十六条,建议噪声扰民问题协调开发商处理。 二、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六条“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企业周边等地方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还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该情况属于铁路建设在先,居民小区建设在后,应由小区开发商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且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清单的通知》,铁路噪音应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职责协同铁路监督部门处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前期已就相关火车噪音多次致函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复函铁路局采取了增加机车限鸣区域、加装限鸣装置、加强铁路线路和铁路机车车辆维护保养、确保减震降噪设施正常运行等措施,尽量降低铁路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三、整改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职责,已做出不予受理处理。 | |
鄂环信访20250236 |
5.7 |
网络 |
信访人要求查处武汉市绿野源涛环保有限公司及有关人员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运输等问题的行为。该公司未取得环评手续,扬尘污染严重,PM10超国家标准3倍以上;违规扩建生产场地,侵占基本农田,并位于生态控制区,违背生态城总体规划;在高压线保护区搭建工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非法运输石料。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一、核查情况: 经核实,信访人反映武汉市绿野源涛环保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4MAEBXLG1X2)主要从事建筑用石的加工,地址位于武汉市蔡甸区中法武汉示范城什湖原种厂漳河口1-1号。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安装三条喷淋装置及洒水车,现场未能提供环评相关审批手续,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 二、处理情况: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力度,责令企业办理环评及其他相关手续,依法依规管理;关于信访投诉件中的第二、三、四条均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职能。 三、整改情况: 经查,该处土地性质不符合规划要求,无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已要求该公司停产或搬迁。 | |
武汉市 |
鄂环信访20250238 |
5.7 |
网络 |
信访人要求政府查处附近化工厂违规排放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空气污染。 - [主要事实]:花山生态新城近期多次出现刺鼻臭气,疑似来自附近的化工厂。居民反映臭气严重影响身体健康,且监测车辆在场但气味未现。 - [主要理由]:空气质量严重下降导致居民呼吸困难、眼睛刺痛和呼吸道疾病增加,威胁居民健康,亟需政府加强监管和采取措施。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一、核查情况: 针对花山生态新城居民反映异味扰民的问题,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近年来经过多次排查,在东湖高新区花山生态新城未发现产生区域异味影响的工业企业或小作坊,同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与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联合执法中发现该异味主要源于青山区化工园区,青山区化工园区位于花山生态新城东北方向,直线距离约4至11公里,处于花山生态新城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青山区化工园区化工企业聚集,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受风力等气象扩散条件影响,处于下风向的花山生态新城居民偶尔存在异味情况。 二、处理情况: 三、整改情况: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正在逐步完善东湖高新区花山区域监测网络建设,持续加强花山生态新城及周边区域的巡查力度和监管力度。 |
鄂环信访20250239 |
5.9 |
网络 |
联投花山郡二期及周边小区居民长期受到周边工厂废气排放困扰,这个问题已经存在十多年了,众多花山居民多次投诉无果。我们是因为花山的生态环境才选择定居在此,但是长期的空气污染对我们造成了巨大的困扰,很多小孩老人因此得了呼吸道疾病,我们晚上也不敢开窗通风。真心希望政府部门能出手帮忙解决这个问题,这是造福我们花山居民的大好事。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一、核查情况: 针对花山生态新城居民反映异味扰民的问题,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近年来经过多次排查,在东湖高新区花山生态新城未发现产生区域异味影响的工业企业或小作坊,同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与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联合执法中发现该异味主要源于青山区化工园区,青山区化工园区位于花山生态新城东北方向,直线距离约4至11公里,处于花山生态新城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青山区化工园区化工企业聚集,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受风力等气象扩散条件影响,处于下风向的花山生态新城居民偶尔存在异味情况。 二、处理情况: 东湖高新区花山异味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专班会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城管局及花山街道,针对花山及周边区域生活垃圾收集点、污水管网、露天焚烧、露天炭烤、餐饮油烟、工地等持续开展异味巡查,在东湖高新区管辖范围内花山生态新城区域未发现异味源。北风或东北风时,夜间巡查过程中偶尔闻到异常气味,已将异味情况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三、整改情况: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正在逐步完善东湖高新区花山区域监测网络建设,持续加强花山生态新城及周边区域的巡查力度和监管力度。 | |
武汉市 |
鄂环信访20250248 |
5.12 |
网络 |
我是保利星河九州 K4 区的居民。自今年 4 月份以来,小区内经常会闻到生活垃圾带来的臭味。经过附近居民一起投诉,发现臭味来源有几个方面:一是仙女山路环卫停车场里,因环卫车辆冲洗而产生的臭水沟。二是锅顶山垃圾焚烧厂产生的臭气。三是不干净的环卫车辆运输垃圾产生的臭味。尤其是今年五一期间,真是臭不可闻,让我们过了一个无比糟心的节日。而且更令人痛心的是,我们通过汉阳区环保局值班电话、12345 市民热线等多途径进行投诉,缺只得到了工作人员休假或者“这事情是城管停车场造成的,我们管不了”的回复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一、核查情况: 经查,锅顶山地区建设有两家固废处理企业,分别是锅顶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由武汉博瑞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运营,以下简称“博瑞公司”)、锅顶山医疗废物焚烧厂(由武汉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运营,以下简称“汉氏公司”)。锅顶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05年5月通过环评审批,2015年12月通过环保验收 (鄂环审〔2015〕406号);锅顶山医疗废物焚烧厂于2009年8月通过环评审批,2015年10月通过环保验收。 二、处理情况: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汉阳区分局工作专班人员对博瑞公司和汉氏公司进行白天不定时,夜间每日的巡查方式来监督企业排放情况,线上设置了各类监测手段,现场均未闻有明显异味;经查阅在线监测系统,排放数据日均值达到相关排放标准。针对举报人反映的仙女山路环卫停车场,因环卫车辆冲洗产生的臭水沟和不干净的环卫车辆运输垃圾产生的臭味等情况,一方面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汉阳区分局协调城管部门,清理现场污水并加强环卫车辆监管,一方面建议信访人向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咨询并提供了联系方式。 三、整改情况: 博瑞公司负责武汉市部分城区的生活垃圾处置,建有3台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 1500吨,配套建有“SNCR 脱硝+半干法脱硫+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废气处理设施。2023 年年底,该公司新建一套垃圾焚烧炉 SCR 烟气脱硝改造项目,进一步降低 NOx的排放。汉氏公司建有2条医疗废物焚烧处置生产线,设计日处理医疗废物50吨,采取高温焚烧的方法处置医疗废物,配套建有急冷中和塔、干式反应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和湿式除酸塔等处理设施。两公司废气排放口均安装有自动监测设施,24 小时对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将监测数据通过厂区大门的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厂四周安装了臭气在线监测设备(主要检测氨和硫化氢)与武汉市城管智慧平台联网,接受城管部门监管。博瑞公司和汉氏公司作为2025年武汉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汉阳区分局执法人员多次对两公司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博瑞公司委托有资质的三方检测公司对厂内及厂界臭气浓度等无组织废气指标进行每月至少一次的现场监测及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合格。 |
鄂环信访20250256 |
5.14 |
网络 |
由武汉菩提城置业有限公司中建三局开发的中建大公馆一期,楼层48层,电梯与我家房间共墙。目前中建大公馆一期A9栋电梯噪音超标严重,自测:夜晚室内卧室噪音55超过国家标准30,客厅噪音65超过国家标准35限值,已损害楼栋邻居及本人健康。本人及邻居自2024.10月以来已多次向物业及政府12345反映情况,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监管局相互推诿,不作为,违反工作纪律,反映给武汉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认为工作纪律问题不属于工作范畴,不予处理。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一、调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为该小区电梯井因未安装相应降噪措施,导致噪声扰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章第六十八条“居民关注在区安装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合理设置,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已建成使用的居民住宅区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由专业运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及《武汉东湖高新区噪声污染防治职责分工》,(四)社会生活噪声 中1.电梯运行噪声(1)负责对生产、销售有噪声限值产品的监督抽查以及对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时发出噪声的监督抽测,应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二、处理情况: 信访人咨询的问题属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范围。 三、整改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职责,已作出不予受理处理。 | |
武汉市 |
鄂环信访20250270 |
5.22 |
网络 |
反映武汉市后湖被黑水污染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一、核查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化工厂”实为万可后海小区附近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主要为解决周边污水管网混错接导致的污水溢流问题而建设的临时设施。 二、处理情况: 该网络舆情发生后,黄陂区水务局及时响应,第一时间在项目现场设置环保公示牌和标识,同时加快推进该处排口上游混错接点改造和溢流截污整治。 三、整改情况: 经进一步调查,该排口上游经溯源有8处混流点,污水来源主要为御景国际、御湖园小区、湖景佳园、万可后海及滠口三小等小区及单位。目前,已纳入后湖排口二期整治工程,主要项目内容为建设一座5000吨/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排口周边设置生态浮岛及不透水围格等,采用一体式匀流式磁混凝设备,将该溢流处水净化后再排入后湖。该设施已于5月建设完成通水运行,目前运行状况良好,出水清澈透明无异味。 |
鄂环信访20250272 |
5.22 |
网络 |
反映武汉市多区出现异味。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一、核查情况: 5月17日至18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到网络平台异味舆情信息,网民称,武汉市青山、江夏、黄陂、东湖高新、武昌、硚口、汉阳等地,均能闻到浓烈的“消毒水”、“石楠花”的异味。 二、处理情况: 针对网民反映问题,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同时按程序回应群众诉求。一是开展空气质量状况分析。5月17日至18日,据省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发布的信息,我省多地受沙尘天气影响,空气质量出现不同程度波动,我市小时空气质量达轻度至中度污染。污染团迁入武汉时PM10浓度显著提升,与本次异味事件出现时间基本一致。二是积极与周边城市沟通了解情况。周边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无明显异常但均接到闻到类似气味问题的投诉。三是做好工业污染源排查。安排专人紧盯全市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数据,组织全市各相关区对网友反映的异味进行了排查,未发现企业突发状况异常排放问题,全市也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三、整改情况: 根据空气质量状况及传输路径分析,武汉市空气质量受远距离传输影响较大。初步判断,此次异味问题可能来源于污染传输影响。我局按照上级部门批示要求,持续开展异味溯源排查,有针对性开展异味问题处置。同时充分运用实时监测数据等,及时发现和处置企业大气污染物异常排放情况,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 |
鄂环信访20250277 |
5.27 |
网络 |
[主要诉求]:信访人要求查处华基环保(武汉)有限公司的环境污染问题。 [主要事实]:华基环保(武汉)有限公司违反《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露天焚烧垃圾、堆放垃圾,并未按环评要求处理危险废物,造成周边环境污染。 [主要理由]:该公司行为违反了多项环境保护法律,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问题,影响周边企业和居民生活。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一、核查情况: 该公司地址位于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纱帽街纱帽大道359号;该项目《高效脱硝除尘一体化滤袋和环保设备及智能工厂项目》环评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7月5日通过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批复,文号武环经开审(2022)27号,2025年4月23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30年4月22日,证号:91420113MA7HXPKD7N001Z。该项目以涤纶、芳纶纤维,防水防油剂为原辅材料,主要生产高效布袋除尘器,年产过滤材料3000万㎡、脱硝除尘一体化滤袋100万条、环保设备除尘器20000吨。生产工艺为开松、铺网、针刺、烧毛压光、修剪、浸渍、定型、检验。污染源处理措施:4条生产线分别安装四套除尘设施。固废方面:2025年3月1日该公司已经同卓邦服务(武汉)有限公司纱帽分公司签订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转移处置委托合同》,卓邦公司已经开始执行转运工作,不定期开展清运。根据该公司环评文件显示,该公司只有沾染脱硝剂的废弃物属于危险废弃物,但该公司当前此项目产品还在实验阶段,并未实际建设该生产线,所以当前该公司不存在有危险废弃物的情况。该公司并无喷涂油漆工序,市民反馈该公司有废油漆桶属于不实信息。 一、项目建设情况:该公司于2025年1月完成基建项目竣工备案,生产设备是从去年12月开始陆续进场安装。因该公司设备为德国进口,到目前为止仍为调试阶段,该公司提供了报关单及产品销售合同(有设备安装调试时间条款)等可以证明。另,该公司提供了2025年5月16日同武汉睿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合同》,准备在调试结束后做项目验收工作,不存在未验先投的情形。 二、处理情况: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已经责令该公司禁止露天堆放任何固废,垃圾需要放置进垃圾桶。 三、整改情况: 该公司已设置垃圾桶,并将生活垃圾存放入垃圾桶内,一般固废存放在室内。根据合同条款,拟于10月份完成项目阶段性验收。 | |
鄂环信访20250295 |
5.29 |
网络 |
反映武汉余家头自来水异味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一、核查情况: 2025年5月25日夜间9点,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接到余家头水厂反映自来水有异味,立即查阅余家头水厂取水口自动监控在线监测数据,2025年5月25日早上8点左右高锰酸盐指数出现高值,其余监测值正常,当日上午12点、下午16点、20点数据均正常。 二、处理情况: 2025年5月26日上午9点,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工作人员到该厂会同厂负责人现场检查取水口原水、厂区生产运行、出水水质等情况,现场均正常。余家头水厂25日晚上采集的水样已送至市水务集团开展全分析检测,检测结果正常26日持续对检测数据追踪,取水口的原水无异味,出水水质达标。 三、整改情况: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要求水厂加强员工管理,遵守规章制度,加强自检自查力度,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提交情况说明。市水务局组织市水务集团采取应急措施:一是加强水质检测,增加原水、出厂水水质指标监测频次;二是加强生产调度,启动活性炭应急投加,36个滤池全部反冲洗1次;三是回应市民诉求,增加供水热线座席,及时解答市民疑问;四是开启市政消防栓、吐泥阀等设施对市政管网进行“吐水”排空置换。 |
注:此次公示件为当月部分件。
(如果您对上述答复还有疑问,请拨环保咨询热线:027-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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