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1)整改工作任务的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0 15:07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一、反馈问题

2023年1—8月,武汉市25个国控、省控考核断面(水域)水质优良率仅为64%,同比下降8%,其中,国控断面通顺河黄陵大桥、金水河金水闸、斧头湖江夏湖心、梁子湖武汉水域,省控断面后官湖、武湖、鲁湖、东湖等达到年度考核目标存在较大困难。

二、整改目标

稳步提升全市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省定考核目标。

三、整改措施    

(一)制定2024年水质提升攻坚方案,围绕国控、省控断面水质提升,强化重点工作推进落实。

(二)修订完善水污染防治红黄旗考核制度,加大国控、省控断面考核比重,突出考核导向。

(三)实施水环境质量达标提升攻坚三年行动,强力推动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国控和省控断面水质提升、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加快改善水环境质量。

(四)围绕国控断面通顺河黄陵大桥、金水河金水闸、斧头湖江夏湖心、梁子湖武汉水域,省控断面后官湖、武湖、鲁湖、东湖,针对生活污水溢流混流、水产养殖尾水直排、畜禽养殖污水漫溢风险等问题,谋划一批基础设施建设、水环境综合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障等方面项目,加大项目实施力度。

四、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全市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稳定提升,2024年,全市11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达到省下达的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90.9%的年度目标;全市25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84%,达到省下达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80%的年度目标。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2024年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武汉市2024年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工作方案》(武环委〔2024〕2号),对全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明确国控、省控考核断面(水域)水质优良率目标以及各项重点工作措施。  

(二)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实绩实效。完善水污染防治考核工作制度,将国控、省控断面水质改善情况纳入全市绩效目标综合考核。

(三)2023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达标提升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武政办〔2023〕106号),实施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国控省控断面水质提升、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等各项攻坚工作,全力提升水环境质量。

一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3年至2024年,完成39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8.53%。

二是推动国控和省控断面水质提升。落实测管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常态化加密监测,定期对手工加密监测数据及水质自动站数据进行分析研判、通报,及时开展水质预警处置。每月通报国控省控断面水质改善情况。针对国控省控重点风险断面开展专题会商,持续加强水质攻坚。强化流域联防联控,主动联系斧头湖、通顺河等上游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协同做好水质管控。

三是开展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印发《武汉市加强入河入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推进全市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实施排污口动态管理,完善信息化系统填报,细化排污口管理工作台账。聚焦水质较差湖泊,开展湖泊排口整治攻坚,推动湖泊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2024年底,全市重点河湖排污口整治完成率为90.5%。

(四)加强项目谋划实施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市直部门指导各区围绕国控省控断面水体积极谋划上级资金项目。

现将该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3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5805382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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