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工作任务的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0 10:20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一、反馈问题

2023年1—8月,空气质量在19个副省级及以上城市中排名第16位(由好到差排序),在31个省会城市中排名第20位(由好到差排序),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下降5.0%,PM2.5浓度同比上升9.1%,臭氧浓度同比上升3.1%,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增加3天,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严峻。

二、整改目标

持续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整改措施

(一)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改善空气质量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空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将改善空气质量工作纳入全市绩效管理目标,定期通报空气质量情况,压实工作责任,举一反三,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市发改委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较上一年进一步下降。

(三)市经信局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到2024年底前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50万辆以上。

(四)市公安局严格落实老旧柴油货车在三环线(含)区域内道路禁行规定。2024年11月1日起,初次登记日期在2014年1月1日(不含)前的老旧柴油货车在四环线及以内区域禁行。

(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委优化重点领域车辆结构,推动公交车(除应急保障用车外)新能源率达到90%,出租车新能源率力争达到80%,新增和更新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车新能源率力争达到80%,轻型环卫车新能源率达到75%。

(六)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实施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制度。

(七)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标准和要求,每月对全市工地、道路和渣土运输、渣土消纳等开展现场检查,对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4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86,同比下降(变好)9.4%,优良天数比例为77.9%,同比下降1.3%;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变好)5.3%。2025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71,同比下降(变好)3.9%,优良天数比例为85.8%,同比上升(变好)7.9%,PM2.5平均浓度为35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变好)2.8%。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全市改善空气质量年度实施方案,清单化明确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定期通报空气质量情况,将改善空气质量工作纳入全市绩效管理目标,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2024年以来,累计实施1000余个大气治理项目,推动平煤焦化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长利玻璃2条浮法玻璃生产线关闭,以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为重点,推进企业环保绩效提级。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分析,在全省率先制定轻微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积极开展污染天气应对。

2.市发改委印发《武汉市2024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方案》,严格控制耗煤项目准入,完成阳逻电厂3号锅炉低温省煤器提效改造项目,及时对用煤超进度的企业进行预警提示。2024年全年煤炭消费总量较2023年减少30万吨。2025年1-3季度全市重点企业煤炭消费总量同比下降0.6%。

3.市经信局、市商务局等多部门建立汽车产业链会商工作机制,清单化推进各项工作。引导在汉整车企业推出东风奕派007、岚图追光等新能源车型,支持企业参加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加大促销力度。截至2025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70万辆以上。

4.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交管局联合开展以柴油车排气污染为重点的联合路检执法工作。2024年,查处“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463起,查处货车违禁通行124321起。2025年以来,查处“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125起,现场查处货车违禁通行87640起。研究制定了扩大老旧柴油货车限行区域措施,同步加强路面执法与源头管控,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5.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出台环卫作业车辆处置指导意见、新能源环卫车技术指引等政策,持续推动环卫、公交领域车辆新能源化。2025年底,全市轻型新能源环卫车占比达80%。公交车(除应急保障用车外)新能源率为92.57%,出租车新能源率为85.46%,新增和更新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车新能源率为87%。

6.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对施工单位开展工作培训和现场帮扶指导,结合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制度。

7.推动进一步规范工地管理,督促工地严格落实“七个百分百”要求。采取宣传教育与引导相结合、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渣土运输监管。2024年至2025年底,城管部门开展渣土车联合执法680余次,查扣违规车辆1700余辆,办理案件4400余件;自然资源和城建部门组织检查巡查3177项次,下达督办通知单226份,督促整改文明施工问题1327个;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组织检查市政工地1396项次,督促整改文明施工问题2902个。

现将该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3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5806076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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