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6)整改工作任务的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24 10:17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一、反馈问题    部分督察整改问题进展滞后。武汉市共承担历次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和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整改任务216项,截至本轮督察进驻时,仍有4项未按时完成,主要涉及巡司河、黄孝河、柴泊湖、涨渡湖、南湖、斧头湖等湖泊水质改善问题。

二、5-6斧头湖整改目标    减少外源污染物入湖,湖泊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比2023年分别下降13%、7%、5%。

三、5-6斧头湖整改措施(涉及我局)    加密湖泊水质监测,推进污染源清单调查,建立区街监测体系。全面调查斧头湖周边污染源,形成斧头湖污染源调查报告。

四、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完成情况:斧头湖江夏湖心2024年水质为Ⅲ类优良,较上年同期好转,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在全国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斧头湖江夏湖心被生态环境部列入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的前30个断面。2025年,斧头湖平均水质为Ⅲ类优良,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比2023年分别下降31.2%、13.9%、18.9%,达到验收整改目标要求。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是加密湖泊水质监测。持续开展斧头湖加密监测,今年斧头湖共开展加密监测65次,每月对斧头湖4条入湖港渠进行加密监测1次,及时掌握水质动态。督导各属地街道每周对辖区内重点港渠开展1次街级监测,及时掌握重点港渠水质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避免对河湖水质造成影响,截至目前已开展90次街级监测。加强预警处理,针对水质异常预警情况开展调查,及时督促责任单位处置。

二是完成斧头湖周边污染源调查。全面调查斧头湖周边污染源,形成《江夏区斧头湖污染源调查工作报告》。经排查,斧头湖周边各类污染点源435个,其中畜禽养殖场11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89座,水产养殖面积约2.45万亩,耕地面积约4.18万亩。  

现将该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2月24日—2026年3月6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580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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