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序号7) 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30 09:02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一、反馈问题。“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管控不够到位。部分地方在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上统筹不够,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冲动明显。

二、整改目标。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控“两高”项目准入,推进节能降碳,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

三、整改措施。

1.2024年12月底前,加强源头管控,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持续开展“两高”项目准入前产能置换、污染物减排、能效水平等发改、经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审会商。  

2.2024年12月底前,完善“两高”项目动态调整清单管理制度,对“十四五”期间拟建、新建、投产的“两高”项目建立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3.2025年6月底前,全面排查“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批建不符、未批先建、区域削减方案等落实情况,形成排查问题整治清单,完成排查问题整改。

4.持续推动锅炉深度治理,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污染物在线监控应接尽接,2025年中心城区基本淘汰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四、整改完成情况。

1.会同发改部门严格“两高”项目准入监督,在“两高”项目环评审查阶段要求明确项目新增能耗,对“两高”项目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区域污染物削减管理要求。

2.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已推动全市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城区已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现对该项整改工作,面对社会予以销号公示。

公示期: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13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5809538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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