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报告

发布时间:2021-07-26 16:29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一、普查工作总体情况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调查。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规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普查对象包括辖区内所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分为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普查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整个普查工作分为前期准备和清查、全面普查、总结发布三个阶段。

武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分管市领导任组长的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污普办”)。在国家和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市污普办组织各区和各相关部门组建普查机构,研究编制方案,积极筹措经费,积极动员部署,制定工作规范,严格落实责任,大力开展培训,广泛动员宣传,密切协调调度,不断强化督导,在做好前期准备和清查建库工作的基础上,顺利完成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数据录入、产排污核算、数据汇总、数据审核、质量核查与评估、建立数据库等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质量核查和省级工作验收。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普查组织

在收到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后,武汉市迅速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武政〔2017〕29号),成立了以分管市领导任组长的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领导小组20个成员单位分别成立了污普专班(工作组),15个政府(管委会)也相继组建了污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开展污普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普查实施

1.前期准备。按照国污普办下发的《关于印发预算编制指南的通知》(国污普〔2017〕3号),市污普办编制了武汉市污染源普查工作专项预算,将普查经费落实到位。为提供人员保障,市污普办制定了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流程和管理要求,全面开展人员培训和选聘工作。按照污染源普查信息化要求,市污普办完成了市、区两级专网的联通和调试,确保网络畅通有效。2018年5月,武汉市印发了《武汉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武政办〔2018〕53号),明确了普查的工作目标、时间安排、对象和内容、技术路线、组织实施、经费保障及质量要求,并细化了各成员单位及各区政府(管委会)的工作职责。

2.清查建库阶段。2018年4月,市污普办印发了《武汉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名录清查实施方案》(武污普办〔2018〕1号),对全市清查建库工作进行了部署,在收到国家和省污普办下发的5.2万家污染源名录后,市污普办迅速将名录与从工商、农业、水务等部门获取的单位数据进行对比筛选,增补了约5.2万家清查对象,最后形成清查底册。

以2017年统计用区划代码为基准,市污普办将全市划分为3427个普查小区,落实每个普查小区责任人。市、区污普办组织各部门、街道、社区和第三方机构开展全面清查,逐家核实清查对象信息。经过多轮数据审核和质量核查,并通过国家和省级抽查核查,2018年7月最终确定全市纳入普查范围的污染源1.5万余家。

3.全面普查阶段。为有力推进全面普查工作,2018年10月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对全面普查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市污普办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会,讲解普查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和时限要求,完善部门协商沟通机制。各区也将会议开到街道、乡镇,将工作部署到社区、企业。为增强技术力量,市区污普办引入技术力量强、专业水平高的环评公司、咨询机构和检测单位,承担全面普查、质量评估及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工作。在完成各项入户准备工作后,全市数据采集工作于2018年9月15日正式开展,两千余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深入普查单位,按照报表制度和技术规范要求,逐户上门采集普查数据。为便于管理,市污普办开发了一套普查数据管理平台,可实时统计数据采集进展。10月20日,全市基本完成了普查纸质表格的数据采集工作,12月12日将数据全部录入至国家专网。2019年6月,完成了产排污核算和数据审核工作。

按照国污普办《关于开展污染源基本名录比对核实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9〕4号)要求,市污普办组织人员收集经济普查、电力系统、涉危企业、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环境统计、环保督察、信访举报、农业直联直报系统等相关名单约2.7万家,采取全方位多方法与普查基本名录进行比对,增补了400多家普查对象,确保普查对象应查尽查、不重不漏。

在数据采集和录入的同时,市、区污普办同步开展质量评估工作,采取企业自审、普查单位校核、第三方评估、汇总审核、抽样复核等方式,全方位、多方法抓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2019年1月和8月,省污普办对武汉市分别开展了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阶段和数据汇总阶段的质量核查工作。2019年8月,通过了国家质量核查组对武汉市开展的质量核查。

(三)普查培训与宣传动员

武汉市、区两级污普办通过考试选聘2126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为提高两员业务素质,全市共举办78期培训,培训人次达4169人。

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武汉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方案》,明确了各阶段的宣传计划。市污普办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查宣传,利用微信、微博公众号发布多篇普查信息,在微博上直播普查入户调查。在全面普查阶段,市污普办通过在电视台、电台播放公益广告、在长江日报上刊登专栏、在户外媒体平台展播污染源普查宣传短片、在手机短信平台发布信息、印制普查员专用宣传品等方式开展全面、深入的宣传活动,为污普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普查质量管理

2018年11月,市污普办印发《武汉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数据质量管理方案》,明确了数据采集、审核、录入、汇总及核查评估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了普查质量管理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溯源制度。

在清查阶段,市污普办组织对各区清查表格和汇总录入数据进行了两次集中审核,并开展多轮核查,督促各区不断提高清查质量。在入户调查及数据采集阶段,市污普办组织现场质量核查全市1299个污染源,督促各区对污染源普查表填报存在的差错进行整改。在产排污核算及数据汇总阶段,市污普办组织审核各类污染源773个,完成国家下发审核问题整改5921个。根据国污普办核查反馈的意见,全市普查数据指标差错率达到国家质量控制要求。

三、普查主要成果

(一)普查任务完成情况

武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分管市领导任组长的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在国家和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市污普办组织各区和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要求,组建普查机构,研究编制方案,积极筹措经费,积极动员部署,制定工作规范,严格落实责任,大力开展培训,广泛动员宣传,密切协调调度,不断强化督导,在做好前期准备和清查建库工作的基础上,顺利完成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名录比对和增补、数据录入、产排污核算、数据汇总、数据审核、质量核查与评估、建立数据库、档案整理和保密管理等工作。

(二)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

武汉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结果显示,2017年末,武汉市普查对象数量14565个,包括:工业源9230个,农业源1655个,生活源2673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999个,以行政区为单位的普查对象8个。其中,生活源包括行政村1542个,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685台,储油库8个,加油站438座;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厂977个,生活垃圾处置厂13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9个。

四、普查工作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武汉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市领导任组长的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20个成员单位分别成立了污普专班(工作组),15个区政府(管委会)也相继成立了污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武汉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对武汉市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和工作保障作出了具体部署。

二是加强培训,做好人员和技术保障。根据国家和省污普办的文件精神,市污普办制定了全市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工作流程和人员管理要求,组织培训78期,参训人数4169人,经过考核选聘2126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市污普办委托技术力量强、专业水平高的第三方单位负责全面入户调查及质量评估工作,增强了全市污普工作的技术服务力量,提高了普查效率和质量。

三是强化调度督办,确保工作进度。为加强清查阶段污普工作协调调度,市污普办实行月调度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月度调度会;全面普查阶段,市污普办建立日调度、双日汇总上报、定期通报的工作机制,每日公布各区排名情况,督促各区按时推进工作。

四是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数据质量。市污普办印发《武汉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数据质量管理方案》,明确了数据采集、审核、录入、汇总及核查评估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了普查质量管理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溯源制度。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市污普办在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网站上开设了污染源普查宣传专栏,利用武汉环保微信、微博发布污普信息,在武汉电视台和武汉人民广播电台、楚天交通广播播放公益广告和专题访谈,在长江日报刊登污染源普查专版、专栏,在长江网(城市留言板)开设普查网络专题并对入户调查进行网络直播,在近8000辆出租车顶彩色显示屏上滚动播出普查口号,印制1.5万张宣传手册及2000多套普查员专用宣传品伴随普查员深入到每个普查单位。通过多层次、多维度的宣传活动,及时对外发布污染源普查进展情况,增进社会各界和普查对象对普查工作和普查工作者的认识、理解和支持,为污普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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