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8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编号42)整改任务的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3 11:00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反馈意见

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前50家企业中,武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污染物排放量均列全省第1位。据2017年环境统计数据,武钢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分别占全市总量的78.31%、78.23%。2018年7月省环境保护驻点执法发现,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不完善,违法排污问题突出。焦化车间9台焦炉中7台未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废气二氧化硫存在超标排放问题;抽查的8#高炉热风炉、热轧厂2#和4#加热炉、硅钢CA9加热炉1#废气排放口均存在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的问题等。

二、整改目标

督促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加大技改投入,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污染防治设施,加强人员管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改情况

武钢有限2018年承诺全公司拟上的48个环保项目目前已完成42个,正在施工3个,取消3个,但与编号42反馈问题有关的项目均已完成。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2020年相比2017年降低了22.2%。

2018年12月28日关停了7#焦炉,并实施了焦化1#2#4#5#6#焦炉增设烟气净化装置项目,目前该项目已投入使用。焦化一、二回收煤气质量提升改造2021年3月已完成投运,下一步将进行焦炉三回收车间煤气质量提升改造。

通过调整空燃比等工艺措施,目前武钢有限炼铁厂8#高炉热风炉外排废气已达标排放;目前热轧厂(三热轧)2#和4#加热炉排放口稳定达标排放;目前硅钢CA9加热炉(RTF炉)外排烟气二氧化硫达标。

现对该项整改工作,面对社会予以销号前公示。

公示期: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1日(7天)

联系电话:85806687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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