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省序号49)整改工作任务的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17 08:57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一、反馈问题

要科学治土,以农用地和重点企业建设用地为重点,严格土壤安全利用和分类管控,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二、整改情况

(一)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完成全市1003件农用地土壤和211件农产品的样品采集、分析测试等工作,基本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为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提供了基础数据。

(二)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全面完成257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经过多轮国家、省级质控审核,确定初步采样调查名单。经公开招标,委托省环科院、省地调院完成我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测试分析等工作,省详查办已完成成果集成并上报国家详查办。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行政验收工作,初步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为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提供基础数据。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

根据省下达我市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结合省农业农村厅反馈的图件、清单等资料,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实地踏勘和边界核实,制定了耕地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完成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建立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我市划分成果经市政府审定后已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

(四)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并实行年度更新,持续强化建设用地污染地块环境管理。组织实施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调查核算项目,完成全市96个地块的空间数据库建设,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污染地块纳入全市规划管理“一张图”系统进行管控,防止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被开发利用。

(五)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

一是印发《武汉市长江大保护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专项行动方案》、《武汉市生态环境系统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部署全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建立了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全口径清单,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基础量初步核算,将重金属减排任务分解到区和企业;三是积极推进重金属减排工程。2013年以来淘汰关闭一批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污染源综合治理,国家和省的重金属减排任务总体完成。

(六)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完成国家、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硚口区原武汉力诺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搬迁地块受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青山区青山滨江商务区启动区E2地块土壤修复项目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分别于2020年11月、12月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85805395。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