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1)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02 10:53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一、整改任务

整改进展缓慢。武汉市重型柴油货车治理严重滞后。《武汉市2019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要求2019年力争完成5000辆重型柴油车尾气净化装置安装工作,但截至2020年9月,仅东湖高新区完成4台车的净化装置招标工作,其他区仍在开展前期工作。

二、整改目标

结合近年来的疫情影响和各区工作实际,督促硚口区、青山区、洪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完成重型柴油货车治理验收工作。

三、整改措施

各相关区加快推进治理工作,年内完成车辆治理验收。组织开展持续常态化路检抽检监管执法,促进老旧柴油车更新和新能源车辆的应用。

四、整改效果

截止2021年底,硚口区、青山区、洪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已按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完成了重型柴油车的治理验收工作。各区持续开展常态化路查抽检工作。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85806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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