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污染防治攻坚战 工 作 简 报 2020年第37期(总第101期)

发布时间:2020-11-01 16:55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专项行动】

◆我市举办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器具同步销毁活动现场会

10月30日上午,市禁捕办在市渔政码头举办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器具同步销毁活动现场会。现场共销毁“三无”船舶3艘,非法捕捞器具489件。除了渔政码头的市级销毁场所外,30日还在全市各区设有15个分销毁场所。据统计,此次活动全市共销毁“三无”船舶85艘,非法捕捞器具3923件,其中,捕鱼器118件,钓鱼竿1116根,电瓶32套,地笼1020部,网具1149张,其他违规物品488件。

今年以来,武汉市有力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退捕工作,全面落实执法监管,坚持重拳出击。农业农村、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等执法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巡、联查、联打、联治”行动,依法打击渔业非法捕捞、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制售禁用渔具等违法行为,从源头和终端斩断地下产业链。截至目前,全市共计办理渔业行政处罚案件28件,查获渔业非法捕捞案件75起,抓获嫌疑人员113人,非法捕捞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武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挂牌成立

10月30日上午,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武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挂牌成立。为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生态环境领域体制改革,湖北省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市州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职能调整为省生态环境厅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承担,由省生态环境厅直接管理。

省生态环境厅武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要承担武汉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考核、环境应急监测以及环境监测业务培训等工作。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等其他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仍由武汉市属有关机构承担。

据了解,为适应省生态环境厅武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建后的新形势,我市将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后续工作,健全完善市属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机构,为全市生态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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