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群众信访举报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2018年11月27日)

发布时间:2018-12-04 16:50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受理
编号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420000201811260003     群众反映:“汉阳区永安堂172号的武汉强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炼地沟油,排放生产污水,散发臭气。” 汉阳区 大气污染、水污染     长期以来,汉阳区相关部门对该企业进行依法监管。关于散发臭气的问题,企业建设期间的同时安装有车间废气收集净化设施(SPM-Ti02光解催化氧化设备)并于2016年通过环评验收。2018年10月初该企业在原有废气收集净化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更新了一套油烟净化和废气脱臭处理设施进行提档升级,目前新设施已投入使用,2017年及2018年第三方监测报告显示该企业废气达标排放。关于排放生产污水问题,该单位与武汉市什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有污水外运处理协议,由武汉强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用全密封灌装水车运输废水至武汉市什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内进行处理,并有污水处理厂回单证明,该单位生产废水不外排。 属实
    汉阳区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加大监察频次,对该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和污水外运处理情况进行突击监察、夜间抽查,提高企业自身遵纪守法的主动意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相关环保规定,确保生产污水全收集、全外运处理。同时指导企业加大投入,加强处理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管理,及时清扫冲洗厂区路面,加强餐厨垃圾运输车管理,尽量避免因跑冒滴漏导致异味产生。目前,该企业已全面加强对厂区路面和运输车辆冲洗保洁力度;油烟净化和废气脱臭处理新设施已投入使用,生产期间严格关闭车间大门形成负压,实现生产废气全收集、全处理。
 
2 X420000201811260008     群众反映:“汉阳区二桥玫瑰街89号以西至龙阳大道二五八店、小刘私房菜等多家餐馆,油烟直排人行道和街道,污染特别严重。” 汉阳区 大气污染
    经汉阳区所涉街道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信访人反映的258品味餐馆和小刘私房菜馆两家餐馆已将烟道升至房屋主体结构之上,采用抽风机排放油烟,无油烟直排街道和人行道的现象;反映的工薪族餐馆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烟道口直排街道,未将烟道接至房屋主体结构之上。
属实     11月28日,汉阳区所涉街道执法人员对该处3家餐馆进行了宣传教育并依法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258品味餐馆和小刘私房菜两家餐馆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责令工薪族餐馆更改烟道,接至房屋主体结构之上排放,并要求15日内完成整改。目前,该3家餐馆已对油烟设备进行了全面清洁维护。下一步,所涉街道将加大巡查管控力度,跟踪执法,并联系环保监测机构对其油烟排放进行监测,坚决督促3家餐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3 X420000201811260018     群众反映:“黄陂区蔡店乡姚家山村修建了两座水库,有人在水库养鱼,污染居民用水,影响农田灌溉,望解决。” 黄陂区 水污染     11月28日实地调查发现,秋风寺水库、南冲水库现有存水量确实不足,其中秋风寺水库已降至最低水位。上述2座水库均三面环山,山林植被很好,水体中有少量树叶飘浮,水库水体为无色、透明状,无异味。
    据村干部和库管人员反映,姚家山村民姚某周、姚某华未经村委会同意,私自在秋风寺水库中放有鱼苗养殖,实行人放天养,没有投放肥料和饲料,未对水质造成污染。南冲水库无人投放鱼苗,无水产养殖活动。今年以来,该区域降雨偏少,致使两座水库存水量减少,村委会为保证群众生活用水,对两座水库实行了管制,严格控制灌溉用水,仅保障生活用水。若今冬明春降雨不足,确实会影响农田灌溉。
    综上,该信访事项中,秋风寺水库存在投放鱼苗养殖属实,南冲水库投放鱼苗问题不属实。污染水质问题不属实。从水量角度来看,影响农田灌溉属实。
属实     街道已对水质取样送检,已责令姚某周、姚某华在春节前将养殖的鱼全部捕捞,不得再次投放鱼苗,彻底退养。由姚家山村村委会加强日常巡查,科学调度用水,减少用水矛盾。  
4 X420000201811260022     群众反映:“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天梨豪园小区一期长期受9家餐饮油烟污染。投诉后于11月17日因油烟严重扰民,地排不安全被强制拆除,餐馆停业整顿,仅一个星期,本来应关停整顿的9家餐馆又在营业了,并且更加肆无忌惮的用工业电风扇将油烟在没有经过处理的情况下直接排放到小区里面。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不让在居民小区经营餐馆,这些餐馆是将小区车库向下挖了一米做成的门店,业主质疑餐馆的营业执照合不合法及取得的途径。” 江汉区 大气污染     9家餐馆中的天天自助餐厅、豪园餐厅、小陈烧烤、老街烧烤、新美自助快餐证照齐全,有油烟净化器,但地排被拆除,店主与楼上居民协商烟道天排未果,现处于关停整改状态;功夫煲仔饭证照齐全,地排烟道被拆除,11月26日经营者到常青街公管办书面承诺转行做早点,不做炒菜,主要排放水蒸气;农家菜馆证照齐全,有油烟净化器,有油烟管道,无地排行为,油烟监测报告合格;襄阳牛肉面馆、东北饺子馆,证照齐全,基本无油烟排放,已整改完成。经多方查实,小区内餐馆均未发现使用工业电风扇排放油烟行为。
    经调查,位于天梨豪园3号楼底层的6家餐馆中,有4家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将底层非商业用途改成商业门面。天梨豪园一期确有部分小区业主违反规划用途管制原则将底层非商业用途改成商业门面的情况存在,另外部分业主规划用途与产权登记用途不一致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核实中。
    据业主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显示:上述9家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的经营场所的房产性质均不属于住宅,符合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设立登记要求。9家餐饮所处位置为天梨豪园一期和二期之间的市政规划路上的建筑内,并不属于天梨豪园内部道路,因此不能将9家餐饮视为在小区内经营餐饮。
    天梨豪园一期3号楼经营门店均存在下挖现象,其中:功夫煲仔、黑龙江饺子馆下挖约20-30公分。小味道、新美自助快餐已回填。
属实     豪园餐厅、功夫煲仔饭、老街烧烤三家店面因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相关规定予以立案,常青街城管执法中队已对这三家违法地排店面下达《违法通知书》并予以立案,案件已进入一般程序流程。
    根据武办发〔2015〕35号文件第五条第四款,江汉区城管部门将督促房屋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将下挖地坪恢复到原设计高度。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江汉区房管部门已督促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加强管理并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鉴于天梨豪园一期存在违反规划用途管制原则的违法建设问题,江汉区将移交相关线索至纪检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后依法依规处理。
5 X420000201811260013     群众反映:“武昌区沙湖因种植大量莲藕,导致沙湖水质变差,尤其是沙湖公园靠近秦园东路,水质较差。” 武昌区 水污染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沙湖种植大量莲藕,实为观赏性荷花,是市园林和林业局下属沙湖公园管理处于2010年实施的一项绿色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目的为美化周边环境,改善水生态。武昌区环保部门每年对沙湖水质监测6次,结果显示2018年沙湖水质较上年有明显好转。
不属实     武昌区将严格实施省、市湖泊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大沙湖巡查和保护力度,防止破坏湖泊生态环境的行为发生。  
6 D420000201811260067     群众反映:“青山区二七大桥汽车的噪声扰民,希望在桥上做隔音板。” 青山区 噪声污染
    经核实:2007年11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以环审〔2007〕460号文批复了二七长江大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年10月项目正式开工,2011年12月建成通车。
    奥山世纪城小区分不同地块,于2010年4月后才获得环评批复。奥山世纪城小区环评中要求,“开发商在总平面规划布局时应设置绿化隔离带,将卧室等声环境要求较高的空间尽可能远离二七长江大桥引桥布置,且安装双层隔声窗,确保室内噪声满足有关标准要求,避免或降低大桥产生噪声和振动污染影响。”   
    奥山世纪城小区环评批复时间晚于二七长江大桥环评批复时间及开工时间。按照《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和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奥山世纪城小区环评过程中,应以先建项目(二七长江大桥)作为评估噪声的前期条件,并由后建项目(奥山世纪城小区)考虑降噪措施,保持室内噪声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属实


    下一步,青山区、武昌区将积极与投诉群众进行沟通,同时协调督促武汉奥山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环评审批意见。
 
 
7 D420000201811260075     群众反映:“东湖高新区大潭村向猫湾有村民向水库里面投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东湖高新区 土壤污染     经核实,该处仅为大谭村向猫湾内一水塘,并非水库,不在省、市、区水库名录中。经现场调查,该处周围山坡里存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据观察有一定时间,不是近期新倒垃圾,由于时间较长,没有监控,无法考证判断是否是“大谭村向猫湾村民”投放。该处存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积属实,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该投诉属实。 属实     佛祖岭街已责成大谭村村委会安排组织对该处存在的垃圾进行处理整治,同时,佛祖岭街对进入该处的两个小道路口进行围栏砌墙封闭,并对其中一个容易进入的入口安排城管队员日夜执守,防止垃圾车渣土车等违法倾倒垃圾,破坏环境。
    下一步佛祖岭街将申请专项环境提升资金,制定工程计划,从整体上全面提升该处生态环境。
 
8 D420000201811260031     群众反映:“洪山区街道口群光南路边群光上苑居民小区旁的未来城垃圾地埋转运站,每天早上7点左右垃圾车托运,异味、脏水、残渣、噪声严重扰民,夏季最明显。” 洪山区 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土壤污染     经核实,洪山区城管委清扫一队每天早上7点左右在此处进行垃圾转运工作,转运期间存在短暂的异味和噪声。 属实     洪山区城管委清扫一队科学调整转运时间,由原早晨7点左右调整为上午10点左右,避开上班上学人流高峰时段。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除臭设施运行正常。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站内管理,严格要求作业人员文明作业,降低作业噪声;加大站内及周边地面清洗力度,杜绝场地脏水、残渣存留,做到工完场净。  
9 D420000201811260058     群众反映:“洪山区关东园5路葛洲坝世纪花园旁边有个非常大的固废垃圾运转站,臭味严重扰民。该垃圾站离居民区只有两三百米远,望垃圾站搬离居民区。” 东湖高新区 大气污染     经现场调查,该固废转运中心厂界有轻微异味,厂区生产车间内异味较为明显。 属实     东湖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该中心异味扰民问题,组织召开了专家诊断会和整改督办会。2018年9月至今,该中心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环保设施维修维护,确保除尘除臭设备正常运行;二是政府采购增设4套四个除尘除臭塔;三是聘请建站设计单位设计污水处理部分区域密闭可行性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四是将超过中心处置能力的垃圾直接转运至终端处理场,减少中心垃圾处理量等。下一步区城管局将积极推进固废转运中心整改进度,将整改方案全面落实到位;区环保局将严格执法,同时要求固废中心尽快整改,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区城管局对中心副主任陈勘现场管理不到位,责成其进行书面检查。
10 D420000201811260032     群众反映:“青山区随州街路口夜市每天晚上7点到凌晨3点油烟、噪声扰民。” 青山区 大气污染、噪声污染     经现场调查,未发现3家门店有出店占道烧烤及油烟、噪声扰民现象,但前期冶金街网格中心已接到关于随州街101夜市出店占道经营的市长专线投诉,冶金街高度重视,迅速调动管理人员和安保人员配合城管中队进行管理,并加大了对该地段的日常守控。 属实     区城管委、冶金街办事处联合上门对3家餐饮门店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并组织直属中队、驻街中队对随州街与工业四路路口夜市出店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下一步,区城管委、冶金街办事处将加强宣传,强化餐饮门店遵法守法的诚信意识,同时加大对随州街沿线的巡查和管控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处置。     青山区城管委、冶金街对该路段责任人蒋德洪进行了批评谈话。
11 D420000201811260019     群众反映:“从去年7月开始,开发区(汉南区)东风凤凰城附近工厂每天后半夜排放的气体刺鼻,扰民。” 开发区(汉南区) 大气污染     11月27日,开发区(汉南区)环保部门对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湖北联合天诚防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风马勒热系统有限公司现场调查,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查阅了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及保养记录台账,均显示正常运行,查阅企业自行监测报告,均显示污染物达标排放,现场能闻到轻微异味。 属实     区环保部门根据存在问题制定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已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辖区污染源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如发现超标排放情况,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二是将增加巡查频次,加大污染防治设施检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排污行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四是加强宣传,鼓励、引导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流程,在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排放,尽可能消除异味。  
12 D420000201811260034
    群众反映:“1.汉江上游飘来水华,流入长江,未清理。2.武汉市硚口区建设大道航空路口金融一条街银行玻璃外墙反光扰民。”
江汉区 水污染、其它     1.经现场查看,举报人所称的汉江上游飘来的水华,实际是水葫芦。经与上游城市水务部门核实,水葫芦在江汉平原区域湖、渠内广泛生长。十一月上旬上游区域降雨,汉北河开闸放水,大量水葫芦顺水而下,进入汉江,导致汉江武汉段水面漂浮不少水葫芦。
    2.建设大道航空路口左右两边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和中奇大厦,其中保险公司为13层办公楼,中奇大厦为10层商住楼。经查,投诉件反映的内容属实。保险公司大楼外侧局部为幕墙存在反光效应,可能对附近居民楼有一定影响。

 
属实     1.面对水葫芦来袭,市城管委按照预案做好处置工作。一是布设围油栏,组织工作人员在长江鹦鹉洲大桥至二七长江大桥水域、汉江知音桥至晴川桥水域设置水葫芦拦截点,布设围油栏2000余米,对水葫芦进行导漂,防止水葫芦囤积于沿岸趸船内档,进一步提高清漂效率。二是组织船舶清漂工作。水葫芦爆发期间城管委调度3艘机械化清漂船、1艘推漂船、5艘人工清漂船联合作业,机械清捞辅以人工补捞,歇人不歇船,日清捞量峰值达300余吨,保障了核心景观区水域基本无大面积水葫芦聚积。目前水葫芦已清理干净。
    2.据了解,目前我国尚无针对光污染防治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与规章。投诉人可以通过环保部门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3 D420000201811260052     群众反映:“新洲区李集街春光村罗家大塘边有一个20亩的池塘,池水污染严重。池塘旁边山林被人挖掉一大块,破坏生态。” 新洲区 水污染、生态破坏     经查,新洲区李集街春光村罗家大塘湾,有一20亩池塘,大塘湾对面是春光村一组的集体山林。2018年5月,春光村村民反映此处山体遮挡视线,影响出行,经常发生交通事故。春光村一组组长谢生才征求村民同意后,雇佣挖机铲除影响群众出行的山体,毁坏林地面积145平方米,小杂树十余棵,但未经新洲区林业部门同意,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投诉人反映池塘现承包给人养鱼,从未投肥投饵,属自然放养,近期产5000余斤鱼,水质尚可,水面有水草和部分浮萍。 属实     针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新洲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已责令当事人于2018年12月30日前将毁坏的145平方米林地恢复原状,并按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处以2900元罚款;相关部门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下一步,新洲区将加强对全区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增强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保持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高压态势,切实保护好新洲区生态环境;提倡村湾池塘承包户进行自然放养,禁止投肥投饵,结合全区农村污水处理,对村湾池塘周边生活污水进行截污,确保改善村庄水环境。
    新洲区给予李集街林业站工作人员、管片责任人胡柏安诫勉谈话处理。
   给予李集街春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程自贵诫勉谈话处理。

 
14 D420000201811260056     群众反映:“1.九峰街何刘村四组合力搅拌站和一家不知名的化工厂,废水直排严西湖。2.2018年5月九峰街何刘村四组新开了一家采石厂,洗石头的泥浆满地都是,灰尘很大。” 东湖高新区 水污染、大气污染     1.经现场调查,湖北源锦合力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现场有1台全自动车轮清洗机、1台砂石分离机、8座沉淀池,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多级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清洗工序,该企业生产能力不大,用水量与回收用水基本持平,现场未发现外排污水的管道及出水口,不存在直排至严西湖事件。武汉凌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混凝土添加剂。生产工艺为原料与自来水勾兑在常温常压下进行复配生产混凝土添加剂,无生产废水产生。经检查,厂区内未发现外排污水口。同时,高新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使用无人机拍摄何刘村四组至严西湖沿途未发现存在排口排水至严西湖。
    信访人反映的“合力搅拌站和一家不知名的化工厂废水直排严西湖”情况不属实。
    2.采石场问题。经现场调查,该采石场实为碎石加工场,为村民自建,生产场地内有沉淀池,洗石废水经沉淀后加以利用,未发现污水直排情况。但该厂未办理相关证照,物料堆场未覆盖,场地未硬化,加工现场场地泥泞、扬尘较大。
    信访人反映的“九峰街何刘村新开一家碎石加工场,灰尘很大”情况属实。
属实     1.关于合力搅拌站和不知名的化工厂的问题。11月27日,高新区环保局、九峰街办事处工作人员联合前往现场进行处理,约谈湖北源锦合力混凝土有限公司、武汉凌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何刘村党支部书记,一是要求合力搅拌站加强污水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确保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二是凌博科技加快搬迁进度,及时向环保局汇报搬迁情况。
    2.关于采石场的问题。高新区环保局现场检查时要求碎石加工场停止作业,立即对场内堆场进行覆盖。11月28日,九峰街公共管理办公室会同市场管理所相关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后,现场令碎石加工场关停,并将施工现场内的砂石料按要求进行覆盖,平整泥泞场地,恢复现场原貌。
    下一步,一是高新区环保局将加大现场检查频次,确保凌博科技做好搬迁后的相关环保工作;二是九峰街办事处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管控,防止再次出现上述问题。
 
 
15 D420000201811260070     群众反映:“洪山区幸福路梦里水乡小区附近老旧的污水管网,向南湖里面排污,臭气熏天。” 洪山区 水污染     经现场核实,梦里水乡小区附近无新增排污口,仅小区旁有一处旱季截污闸,当上游进水量较大时,易引发污水溢流入湖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洪山区水务局计划在此处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拟建设一处日处理3000吨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通过收集上游排放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后排湖,减轻对湖泊水体造成的污染。该项目已列入2019年城建计划中,正在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实施方案。待机场二路污水管网完善后,此处污水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桂子花园泵站提升至龙王嘴污水处理厂。  
16 D420000201811260064     汉阳区马沧湖路丽水花园小区反映:“马沧湖有多个排污口排污水,导致臭气弥漫,诉求是截断排污口,不允许往湖里排污水。” 汉阳区 水污染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目前马沧湖排口处节制闸可基本保障该处晴天无污水入湖,但雨天雨量较大时,为避免马沧湖小区大面积渍水,需开闸分流,从而造成合流污水入湖。同时由于下游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有限,会导致马沧湖排口节制闸处雨水箱涵内的雨污合流水高峰时出现漫溢,影响排口入湖水质。 属实     今年,汉阳区对马沧湖排口的污水进行了水质提升,在节制闸口安装了处理量为3000吨/日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该设施已于今年11月3日投入运行。同时,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预计将在12月底完成扩建并投入运行,届时马沧湖排口污水入湖问题将得以解决,马沧湖的水质将得到明显改善。
    下一步,汉阳区将以截污为重点,辅以生态治理和人为干预,全面提升马沧湖水质,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截污治理;二是完善城市下水道,彻底实现雨污分流;三是加强维护管理和落实马沧湖沿线社区巡查制度,及时反馈;四是加大沿线居民楼排查力度,对私自架设的居民楼排口进行封堵,并按要求将沿线居民楼内生活污水接入沿线截污管道,经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五是加强湖面保洁,专人清理渠面漂浮物,加大岸坡巡查保洁力度,做好垃圾外运;六是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对水质变化进行严格管控。
 
17 D420000201811260018     群众反映:“洪山区和东湖高新区相连接的关山大道创业街有一个叫T一栋的房子,商住两用楼,一楼有一家叫川椒厨房,其排烟道离地面只有十米左右,油烟排不出去并且还用木板围住了,油烟污染环境,望督促川椒厨房对排烟道进行规范。” 东湖高新区 大气污染     经现场调查,川椒厨房餐饮店铺位于武汉东湖高新区东信路光谷创业街特1栋1层,光谷创业街T栋一、二楼为商业区域,三楼至以上为住宅区。经东湖高新区城管局现场核查,该店铺安装了油烟管道及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转,厨房无明显污渍,现场油烟排放情况良好。2017年10月24日,该店铺自行委托武汉祺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店铺油烟排放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信访人反映的油烟污染环境问题不属实。关于烟道被木板遮挡问题,经现场查看,实为该餐馆旁的宜尚酒店空调机组周围隔音降噪材料外包裹的装饰木板,导致川椒厨房烟道出口被木板遮挡,影响油烟排出,其反映情况属实。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应归为属实。
属实     对于信访人反映的该店铺存在油烟污染环境问题,东湖高新区城管部门已对该店铺油烟排放进行调查处置。下一步,东湖高新区城管局已预约第三方环境检测单位,将于11月30日中午,该店铺营业高峰期对其油烟排放情况再次进行监测,将依据监测结果依法予以处置。针对信访人要求规范烟道的诉求,东湖高新区城管局已要求店铺负责人将烟道出口延长,保证油烟正常排放。  
18 D420000201811260015     群众反映:“东湖高新区南湖大道南湖时尚城一楼餐馆的油烟扰民问题,11月25日看到公示信息,对小区住宅楼一楼开餐馆是否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的规定没有正面回复,问题一直存在未解决。(编号:D420000201811150062)” 东湖高新区 大气污染     现场调查情况见D420000201811150062。
    经核实,南湖•时尚城小区K3a栋为商住,建设单位为武汉泰宇置业有限公司,该楼栋1-3层规划为商铺,4层至楼顶为居民住宅,非醉味觉驿站及柒捌玖老火锅两家店铺位于该栋建筑1层,2、3层为其他经营商铺,两家店铺不与居民住宅相邻,关于信访人反映开餐馆是否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的规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为非醉味觉驿站办理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区城管局依法依规对两家店铺进行日常管理。
不属实
    下一步,东湖高新区相关部门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工作。同时,根据市城管委推广餐饮油烟在线监控系统的要求,东湖高新区将计划设立20家监控点位。目前已将非醉味觉驿站餐厅列入监控设备安装点位,后期设备安装后将全天实时监控该店铺油烟排放情况,如油烟排放浓度超标经区城管局可第一时间发现,并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19 D420000201811260002     群众反映:“洪山区关山街紫松南路芝士分子餐馆用木柴、蜂窝煤做燃料,气味呛鼻。” 洪山区 大气污染     接投诉后,关山街、洪山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立即到芝士分子餐馆核实使用燃料情况。经查,该处商家确实使用木柴、蜂窝煤做燃料。 属实     洪山区关山街城管中队执法人员按照《武汉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餐饮经营户散煤整治工作方案》及《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要求,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木柴、蜂窝煤,并对木柴、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进行查收。同时,商家写下保证书承诺今后将不在使用木柴、煤等高污染燃料。目前该店已整改完毕,改为液化气作燃料。  
20 D420000201811260008     群众反映:“青山区白玉山街昊华中建环保有限公司废气难闻,球磨机车间噪声扰民,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希望将球磨机车间拆除或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落实。” 青山区 噪声污染、大气污染     11月5日,青山区环保局对武汉昊华中建环保有限公司现场调查,并委托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夜间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西北面监测点夜间厂界噪声值为80.3分贝,西南面监测点厂界噪声值为84.7分贝,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夜间噪声排放限值(50分贝)。区环保局已立案调查,对该公司球磨车间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下达停产整治决定书。在11月11日、18日对昊华中建公司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时,未发现该公司球磨车间有恢复生产的情况,该公司正积极寻找有资质单位对球磨车间噪声拿出整改方案,筹措整改资金。
    11月27日,针对此次交办件内容,区环保局监察人员再次对昊华中建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球磨车间处于未生产状态。同时,区环保局责令该单位严格执行停产整治要求,积极筹措资金整改,自行将整改方案公开,并报区环保局备案,整改方案应当确定改正措施、工程进度、资金保障和责任人员等事项。
属实     青山区环保局已对该公司立案调查,并于11月8日针对该公司球磨车间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及停产整治决定书。企业已按停产整治要求停用球磨设备,并积极整改。  
21 D420000201811260011     群众反映:“江夏区郑店镇狮子山洗沙场的淤泥堵塞下游灌溉农田的河道。” 江夏区 生态破坏     11月27日,郑店街办事处前往现场核实,该洗沙场已于2018年3月自行停产,目前未生产,该灌溉渠道属于自然形成,渠道内无明显淤泥堵塞现象,渠道较畅通。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属实。属实的是:郑店街劳四村七组有狮子山洗沙场。不属实的是:“洗沙场的淤泥堵塞灌溉农田的河道”。     属实     郑店街办事处将加大对该洗沙场及该渠道的巡查,防范淤泥堵塞渠道现象的发生。  
22 D420000201811260001     群众反映:“武昌区友谊大道万科润园小区B栋地下室变电房噪声低频震动扰民,造成周边居民无法休息和正常生活。” 武昌区 噪声污染     经现场勘察,可能引起该用户家中噪声的为一台1000千伏安干式变压器。据核实,今年6月,国网武汉供电公司属武昌配电运检室已对该变压器采取了降噪处理。在采取降噪处理后,该公司于8月20日进行了噪声测试,数据如下:1. 配电房大门外噪声监测,晚上21点17分噪声值为45.2分贝;2. 万科润园B栋205室内噪声监测,晚上21点28分噪声值介于27-32分贝之间。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居民住宅属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其环境噪声限值昼间(6:00至22:00之间)不超过55分贝,夜间(22:00至次日6:00之间)不超过45分贝。依据上述国标,该用户家中的噪声在声环境质量标准范围之内,不存在噪声超标问题。并且小区内配电室和配电变压器位置均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设计图纸审批和供电设备招标均执行正规流程,符合相关规定。但现场查看时,在配电房附近能感受到轻微噪声。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     目前,武昌区正在积极协调小区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供电部门开展配电房异地迁移的可行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尽最大努力彻底解决噪声问题。在未异地迁移前,督促供电部门进一步采取减震、吸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23 D420000201811260013     群众反映:“新洲区阳逻陈家冲垃圾厂每天早上臭味扰民。” 新洲区 大气污染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填埋场所有臭气治理措施均正常启动,臭气处于可控状态。在近期的监测中,各项污染控制指标未出现过超标情况。2018年10月21日和11月15日,武汉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院市政环境监测监督中心对该场臭气进行了抽样监测,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但因前期长期超负荷作业,场内填埋量及作业区面积明显增加,环境执法人员日常检查及夜间检查中发现,在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且作业面全覆盖的情况下,仍可以感受到异味。
    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市环保局协调城管部门继续做好垃圾运输车辆密闭、道路清扫、降低填埋场填埋负荷、调整填埋场作业时间等工作。市城管委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场的管理,要求该场继续落实好各项除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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