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督察发现,湖北省一些地方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督察整改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仍然突出。在一些具体整改任务中,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敷衍应对等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推进整改不力,特别是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方面,存在表面整改、假装整改问题。
二、整改目标
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推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整改责任担当,狠抓整改工作落实。认真学习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提高依法依责履职能力。认真完成督察整改任务,认真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的群众信访举报件,杜绝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应对等问题,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现对该项整改工作,面向社会予以销号前公示。
公示期: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1日(公示期7天)
联系电话:85808056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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