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序号30)整改 备案工作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12-25 09:46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一、反馈问题

要系统推进长江干支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尊重治污减排和生态恢复规律,分轻重缓急,打好水环境治理歼灭战、攻坚战和持久战。

二、整改目标

系统推进长江干支流水污染防治工作,着力解决长江水污染突出问题,不断改善长江干支流水环境。

三、整改情况

创新实施《长江武汉段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办法》和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红黄旗制度,强力推进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经过努力,长江干流总磷浓度持续下降,2019年以来长江干流国考断面水质全面改善至Ⅱ类,长江支流水质无劣V类,府河、通顺河水质有所好转。

现对该项整改工作,面对社会予以销号前公示。

公示期:2020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31日(7天)

联系电话:85805382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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