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 反馈意见(省序号73)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08 16:16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一、反馈问题

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保障水源安全。

二、整改目标

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作为环境保护工作重中之重,建立底线思维,以问题为导向,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加强风险防控,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三、整改情况

我市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将其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前提条件,作为共抓长江大保护的重要内容,为保障居民饮水安全,严守居民饮水安全底线,我市立足做好“划、立、治”三个方面的工作,积极开展水源保护区划定、规范化标志建设等工作,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专项治理战役,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2016-2021年我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未发生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应急事件。

一是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联合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非法码头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排口整治等专项行动,形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合力。按期完成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针对水源地环境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2017年底完成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2018年底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2016年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3个问题、2017年4月环保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通报的4个问题、2018年3月按照《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自查报送的10个问题和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第一轮水源地专项督查期间交办的58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销号,累积排除码头、排口、建筑物等多个环境安全隐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保障了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二是加强水质监测,强化饮用水水源风险防控。为最大限度的保障我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我市在长江、汉江入境断面和宗关水厂、白沙洲取水口各建立一个自动在线监测点位,2020 年以来又新建(升级) 12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并定期在有关网站上公示供水水质监测情况。

三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调整,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违规建设项目和违法活动,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拆除影响水源地环境安全的违法设施。对汉江武汉中心城区段的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巡查,发现船舶违规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停靠的,立即驱离。

现对该项整改工作,面对社会予以销号公示。

公示期:2022年9月8日-2022年9月14日(7天)

    联系电话:85805621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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