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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干流持续稳定20年来最优水质 彰显长江大保护的武汉作为

发布时间:2020-12-23 09:24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湖北日报 2020-12-21 白浒山,一个位于武汉市东郊左岭街道不起眼的长江江段。近年来,却因作为武汉市的长江国考出境断面而频频引发关注。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最新数据,实施长江大保护以来,从白浒山出境的长江水质已连续2年保持Ⅱ类,优于国家要求的Ⅲ类水质,这意味着长江干流武汉段水质稳定保持优良,为20年来最优水质。

长江中游唯一的特大城市,水域面积居中国大城市之首,武汉,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扛起“武汉之责”,展现“武汉作为”,奏响嘹亮的新时代“长江之歌”。

首创市域分段考核化解“九龙治水”

最近,武汉市11个区收到市生态环境局发来的通报,公布了今年长江武汉段设立的13个跨区断面水质监测结果。1—9月,共有汉阳、江汉等8个区因水质指标提升获财政奖励1100万元,指标下降的三个区被处罚550万元。

“过去,只设置总的入境对照、出境考核等监测断面,对各区水质状况没有开展监测考核。”某区政府督查室主任回忆。长江流经武汉市内的过程中,水质上升或下降的责任是上游还是下游、左岸还是右岸得不到准确反映。现在在各个区科学设置了各自的监测断面,流入和流出进行指标对比,上下游相互参照,一目了然。

在此基础上,武汉市印发《长江武汉段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办法》。实行水质“改善奖励”“下降扣缴”的生态补偿奖惩措施。

按“单月监测、双月核算通报、年度算总账”,年度考核结果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作为相关区绩效考核依据。市财政局依据市环保局的年度核算结果,按年度对各区进行生态补偿奖惩。

“市域内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是武汉作为长江经济带特大城市在全国首创。”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认为,此举强化生态保护责任,调动各区保水治水积极性,有力形成共抓长江大保护的长效机制。

不惜“血本”打通治污“肠梗阻”

“大东湖深隧投用3个月,运行良好,可将半个武昌城的污水运送至主城区外的北湖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化处理。”武汉市水务局负责人介绍,这条国内传输流量最大、输送距离最长的污水深隧,总投资30.29亿,平均埋深超过30米,横跨四个行政区,服务大武昌片区130平方公里内约300万居民,实现污水处理80万吨/日。

“问题出在水里,根子却在岸上。”随着城市急剧扩张,大量人口涌入,1000多万人生产生活带来巨大生态压力。武汉的地下遍布着各个时代的管网,建设标准不一,砖砌箱涵、PVC管、波纹管、铸铁管等并存。与此同时,还有不少城中村的排污系统须改造,雨季时,由于管网混错接、破损等遗留问题,部分污水流至周边河湖。

“污水处理事关民生幸福和城市新旧动能转化。”近年来,武汉市不惜压缩其他行政开支,优先向“四水共治”工程投入真金白银900余亿,解决历史欠帐,实施涉水项目1380余个,污水收集和处理的“肠梗阻”正在打通。

水下森林折射生态修复优先理念

12月18日,冬日暖阳和煦,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来到位于东湖绿道旁清澈明净的郭郑湖,这是东湖核心水域。放眼望去,碧波荡漾下,水草丰茂摇曳,鱼虾成群结队在“水下森林”中穿梭,水鸟在湖面嬉戏。现场用围挡隔断成A、B、C、D四块区域,正分别进行不同的生长比对试验。

为了短期水质指标好看,可以采取大规模不停换水的“透析法”,但治标不治本。“从根上入手全面修复东湖生态系统,让湖水逐步恢复自我净化功能。”武汉市选择费时费力的“慢”路径,下“笨”功夫,大面积栽种水草,套养螺蚌和鱼类,用中医调理的方式恢复生物多样性。

上世纪60年代,东湖水草丰盈,有“草湖”之称。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水质受到污染,湖内水生植被骤减,“水下森林”难觅踪影。

武汉市在东湖核心建立4个试验区域,实施底质改造、围挡隔断、包裹种植等措施,定时监测评估植物生长、水质改善成效。“这些示范区风浪大,水深不同,具备硬质砂石、淤泥等不同的底质条件,集中了东湖生态修复的痛点难点,具有代表性。”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湖分局副局长李启成说,实验田为扩大东湖生态修复范围积累了大量试验数据和实践成果。

“这些植物对水体氮磷吸收效果理想,有助于降低水体污染。”经过工作人员定时监测,“水下森林”目前长势良好,生态系统已趋于稳定,肉眼可见湖水变清变亮,试验区域水质最高达到Ⅱ类。

东湖风景区管委会透露,水下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将加速扩建,明年达到330万平方米。东湖将重现结构完整、物种多样、自我稳定的清水型生态系统。

全方位构建长江大保护长效机制

长江大保护“辩证法”,关键是处理好发展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加法与减法、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全方位构建长效机制。

源头发力,规划先行。武汉市先后印发《关于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实施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等纲领性文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稳扎稳打,统筹推进。

破立结合,最严立法。2018年,在湖北省率先发布《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公布施行《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用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深化官方河湖长、民间河湖长、数据河湖长三长联动。全市165条河流,155个湖泊三长联动全覆盖。健全以民间河湖长为主体的全社会监督参与体系,力争每个重点水体都有1—2名志愿者担任民间河湖长。推行官方与社会监督的多种监督体系。

建立绿色GDP考评体系,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责任追究,成立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坚守新发展理念,保护母亲河,让家园更绿更美,武汉笃定前行!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刘畅 通讯员 于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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