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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依法保护母亲河,共绘万里长江宏图

发布时间:2021-07-28 09:11 来源:长江日报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推进长江流域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事关中华民族和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2020年8月,武汉市民吴先生在长江武金堤张家咀的江边,看到江面上有10多头江豚追吃小鱼,场面十分欢乐。江豚追随轮渡、追食小鱼的画面传到网上,引来百万人次浏览。

对于这久违的画面,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专家王洪铸认为,这从一个侧面证明长江大保护战略启动以来,长江水生态有向好转变的趋势。

而中科院水生所研究员王克雄则将此画面与十年禁渔联系起来。“长江武汉段实行全面禁捕以后,生态环境向好、水质优良,鱼类资源丰富,缓水区小鱼多了,吸引了江豚前来捕食。”

一瓢舀起两江水,半杯清茶三镇香。对于武汉而言,长江是孕育这座城市的摇篮。保护长江,就是保护生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安全关系着民生福祉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基石,是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守住的底线。

我们要肩负起保护母亲河的责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共护长江生态安全,共建一江清水,共同拥抱一个绿色的家园。

首部流域法律实施,为长江生态安全添法治保障

2016年1月,首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后,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的观念深入人心。2018年4月,在武汉召开的第二次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提出,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强改革创新、战略统筹、规划引导,以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特殊性已涉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针对长江特定区域、特定问题采取特别制度措施,保护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障自然资源高效合理利用,防范和纠正各种影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行为,支撑和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增强法治保障势在必行。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守护母亲河从此有专法可依。这是我国首部以国家法律形式为特定流域制定的法律,为长江流域综合治理提供新遵循,为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立“规矩”,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力。

“制定这部法律,是维护长江流域乃至国家生态安全、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倡导者、研究者、推动者吕忠梅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说,长江流域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水源地、生态宝库和重要的黄金水道,地位十分重要。制定该法就是立足中华民族的可持续生存和发展这个大局,为子孙后代想为民族未来谋,尽到我们这代人的历史责任。

“法治建设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维护生态安全的必要保障。”武汉市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宣讲团成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天宝教授认为,这部法律的施行是我国生态环境法体系建设的标志性成果,为长江流域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和绿色发展等提供了全方位法律保障,其作用是全面、深远的。

“将长江流域作为独立的立法对象进行综合立法,是基于其系统性、完整性和联系性的整体考量,在现有各类法律法规基础上,立足国家生态安全需求,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生态安全法律体系。”秦天宝教授表示,通过制定流域性专门法律,对长江经济带建设“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和措施加以引领和固化,保证给自然生态以必要的人文关怀和时间空间,统筹考虑长江流域可持续发展,妥善处理上下游、左右岸以及不同地区、行业、部门的各种利益关系,对于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意义重大。

全社会勠力同心,推动长江保护与经济发展“齐头并进”

多年来,武汉致力高质量发展、守住绿水青山,推进长江大保护,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今年3月8日,武汉警方夜巡长江时,抓获4名趁夜盗鱼的非法捕捞人员,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后,武汉警方破获的首起非法捕捞案;6月,武汉率先在长江干流城市中首次明确水质考核奖惩和补偿机制,针对长江、汉江、通顺河等城市圈内跨区域河湖水质改善问题;7月,武汉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出炉,武汉将对1842个长江武汉段入河排污口进行溯源,并设置排污口标志牌,建立完善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出台,未来将持续强化武汉城市圈区域生态系统、保护重要生态空间……这一系列举措,体现了武汉将修复长江生态、维护长江生态安全摆在压倒性位置。

发展和保护是一体的,离开保护的发展是涸泽而渔,离开发展的保护是缘木求鱼。共抓长江大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2021年6月7日,生态环境部将《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报告提到:“长江经济带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抬头看得见蓝天白云,低头看得见绿水碧波,这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重要期盼。统筹安全与发展,维护生态安全和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不仅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而且可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我们都是靠长江水滋养起来的一代人,保护长江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推动长江生态文明融入社会经济建设,全力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范化解能力,推动生态环境应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策划/撰文:武国安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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