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有力指导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相关专项行动,推动执法工作向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转变,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推动1部新规章出台——全省首部规范非现场监管的市级政府规章《武汉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2025年12月24日经市人民政府令第330号令公布,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完善“1+1”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5年修订版)》基础上,印发《武汉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在全省率先细化地方性法规中关于生态环境处罚条款的裁量基准。
梳理行政检查事项51个,7个行政检查事项被纳入市级第一批“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
制定14张现场检查清单、2张非现场检查清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提升行政检查工作标准化水平。
179家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的企业被列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建立“5个1”长效机制——信访事项“一案双交”、行政处罚“一套流程”、复议诉讼“一类规范”、执法案卷“每季一评”、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双查”,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
智慧监管效能显著增强
建成覆盖374家重点单位的环境监测数据网络,实现重点污染源动态数据实时采集与智能分析。
运用大数据模型,精准识别异常线索,全年推送污染源自动监控违法线索25条,推送机动车排放数据造假线索30余家次,均已按程序进行核查处理。
向市场监管、公安部门移送机动车排放检验类违法机构4家,已取消检验资质1家,形成有力震慑。
依托非现场监管手段,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在大幅减少对企业干扰的同时,问题发现率提升近一倍,执法精准性与效能实现双提升。
执法队伍能力全面提升
结合“干部素质提升年”,实施执法干部专业能力提升计划,组建移动源防治、技术装备应用、法律服务等3个专项小组,着力培养复合型执法骨干。
开展“一区一品”特色团队建设,在江岸、武昌、青山分别打造移动源监管、装备实战应用、在线监控研判等专业执法试点。
全年组织集中学法8次、专题培训3场、一线人员“月月考”12期,累计培训超2000人次,队伍法治素养与实操能力持续增强。
年度内涌现出省级以上优秀个人3名,执法支队获评生态环境部专项打击行动“表现突出集体”,队伍战斗力与规范化水平得到权威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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