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关于特征污染物毒性试验服务的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1-04-06 09:00 来源: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索 引 号: 731074791/2021-29582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成文日期: 2021-04-06 09:00
文   号: -- 发布日期: 2021-04-06 09:00
效力状态: 有效

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关于特征污染物毒性试验服务的询价函

各供应商:

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拟以询价方式开展污染场地某特征污染物动物经口途径长期染毒效应初探项目中特征污染物毒性试验服务的采购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污染场地某特征污染物动物经口途径长期染毒效应初探”项目“特征污染物毒性试验”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上限:48万元整

项目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二、询价内容及要求

(一)询价内容

本研究以典型污染场地特征污染物(有机污染物)为研究对象,以大鼠为试验动物,开展经口途径长期染毒试验初探研究。询价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完成1种有机污染物的亚慢性经口毒性动物试验,设计动物染毒试验方案,摸索染毒剂量,取得确定无可见有害作用水平(NOAEL)。

2. 开展动物染毒试验,获得临床观察、临床检查和病理检查结果。

(1)临床观察

按性别和剂量的毒性反应,记录动物的任何毒性表现,记录内容包括发生时间、程度和持续时间。记录动物每周摄食量,经饮水染毒时还应记录每天饮水量,记录每周体重变化。

(2)临床检查

a. 眼科检查

至少应对最高剂量组和对照组动物,使用眼科镜或其它有关设备进行眼科检查。

b. 血常检查

测定指标至少应包括血红蛋白浓度、红细胞数白细胞总数和分类计数、红细胞压积等

c. 血液生化检查

测定指标至少应包括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LP)、乳酸脱氢酶(LDH)、尿素氮(BUN)、肌酐(Cr)、总胆红素(TBIL)、白蛋白(ALB)、总蛋白(TP)等

d. 尿液检查

尿液常规检查,包括pH、尿蛋白、尿糖和血细胞。

(3)病理检查

a. 大体解剖

所有动物应进行大体检查,内容应包括体表各开口处颅、胸、腹腔及其内容物。测定解剖后的心、肝、脾、肺、肾、脑、睾丸(卵巢)等的绝对质量,以便计算脏器系数(脏器系数=脏器质量/体重×100%)

b. 病理组织学检查

病理组织学检查至少应包括心、肝、脾、肾、胃、大脑、肺、睾丸(卵巢)、附睾、肾上腺等。

(二)询价要求

1. 试验要求

(1)供应商参考《化学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实验方法第18部分: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化学品毒性试验》(GBZ/T240.18-2011)标准以及相关化学品毒性试验文献方法,设计本项目大鼠经口途径亚慢性毒性试验方案,明确引用标准或文献出处。

(2)染毒时长:连续染毒3个月(90d)

(3)供应商可根据采购方的合理要求或毒性作用提示,适当增加试验内容,以便进行全面的毒性评价。如适当增加试验剂量组,检查频率、检测指标以及检查器官等。

2. 质量要求

供应商使用质量合格的实验动物,以及合格的实验环境设施开展试验。

3. 保密要求

本项目所有分析数据应严格保密,未经采购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以论文、著作等形式发表。

4. 项目实施要求

(1)供应商应组织有经验,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组成项目工作小组为采购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根据采购方的合理要求,按时提供合格的试验方案、试验工作报告及其他书面文件(如试验原始数据记录、影像资料等)。

(2)供应商应开放实验室,以便采购方人员到供方实验室现场参与、跟踪毒性试验。

(3)供应商应为采购方提供技术支持,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难点。

(4)受委托完成有关事项时,供应商应维护采购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为任何一方或其他第三方的利益而损害采购方的合法权益。

5. 报价要求

供应商参加询价的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作无效。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询价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事业单位;

4. 供应商曾经承担过基于模式实验动物的相关研究课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1.《毒性试验服务报价单》加盖公章(见附件1);

2.《试验方案》(大纲见附件2);

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的截图;

5. 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承担的项目附合同、技术文本封面、目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响应文件装订成册,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后加盖公章。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一)截止时间

请各供应商于2021年4月13日17:00前,以邮寄或报送方式提交询价响应文件。

(二)送达地点

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402室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香江路1号

联系人:胡玲

联系电话:027-85750702

附件:1.毒性试验服务报价单

2.试验方案大纲

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21年4月6日


附件1

毒性试验服务报价单

项目名称:“污染场地某特征污染物动物经口途径长期染毒效应初探”项目“特征污染物毒性试验”服务

内容

价格测算明细

报价(元)

材料费



试验费

(按人工费或工作量计算试验费)



实验室运行维护费



其他费用



总计

人民币:  (大写)  (¥ 小写 )

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此表的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方支付的本次询价的金额总数,即询价总报价。询价总报价须包含完成采购方需求全部内容及税费等全部费用。

3、供应商参加询价的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作无效。

供应商(公章)名称: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联系方式:

日期:


附件2

试验方案大纲

1. 试验方法

2. 试验内容

3. 质量控制

4. 进度和人员安排

5. 其他内容

备注:1、试验方案需响应“二、询价内容及要求”;2、除大纲中所列内容外,供应商可适当补充认为需要增加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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