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环保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9-01-25 10:39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索 引 号: 731074791/2020-33447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19-01-25 10:3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1-25 10:39
效力状态: 有效

2018年,市环保局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群众环境获得感为目标,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整改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2018年工作情况

(一)环境质量状况

1.空气环境质量。按照国家规范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全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70.1%,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3、49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4.1%、5.8%。

2.地表水环境质量。全市纳入国家、省考核的11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为72.7%,8个省控跨市界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为91.7%,19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及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2.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报请市政府印发《武汉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市政府成立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后,组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班,制定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重点工作路线图,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改善空气质量考核通报。组织开展禁燃区燃煤锅炉整治“回头看”,查处燃煤锅炉违法违规行为。在提前完成全市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基础上,积极推进2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10台燃煤炉窑清洁能源改造。推动平煤武钢9#、10#焦炉建成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督促指导石化、汽车制造、包装印刷行业企业和汽车4S店、干洗店、加油站等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路检、抽检及查处冒黑烟机动车8600余辆、冒黑烟施工机械48台。持续开展空气质量和空气污染防控调度。报请市政府修订《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3次,实施空气污染临时管控10次、火箭增雨作业18轮次、飞机增雨作业8架次。

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编制完成《武汉市水污染防治规划》。严格落实长江武汉段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及生态补偿工作机制,定期通报有关断面水质状况和奖惩预核算结果。推动成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的武汉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全面开展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等14项重点工作。会同水务部门赴周边地市协商相关河流水质联合监测、水资源联合调度工作,定期通报“河湖长制”主要河湖水质监测结果。持续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建制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基本建成投用。全面启动“百吨千人”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源专项督查等交办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完成1003件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分析测试和农产品样品采集工作。开展关停企业原址用地污染筛查,建立74个疑似污染地块和22个关注用地档案。制发《武汉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积极推进硚口远大制药、力诺化学等重点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修复,组织完成武昌滨湖机械厂一分厂治理修复工程。启动全市土壤环境信息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督促整改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挂牌督办问题,5个问题已整改到位,余下1个正按照既定部署加紧整改;推进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启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特许经营。

3.协调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报请市委市政府召开各类会议研究推进生态环保督察相关工作50余次,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全市整改进展和交办的637件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开展督查督办,全市54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按要求有序推进。组织做好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省级“回头看”督查、省级环保督察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各项保障工作。全市按期办结省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投诉事项387件、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信访投诉事项628件。汇编《武汉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制定《武汉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总体方案》。

4.积极做好军运会环境质量保障。报请市政府印发《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提出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以保障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以下简称军运会)空气质量为重点,成立局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的工作指挥部,全力攻坚完善全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立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做好军运会赛期保障、强化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开展工业大气专项执法、强化移动源排气治理、建设空气质量保障系统平台等重点任务。组织开展军运会比赛场馆及驻地周边企业环境隐患大排查,开展2018年度突出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暨军运会环境安全保障应急演练。

5.积极落实环保领域改革措施。全面落实“三集中、两入驻”、“三个办”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市级环保行政审批部门整体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个机构、一个窗口、一枚印章”管审批、“三个办”事项网上办。深入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完成屠宰及肉类加工、淀粉、污水处理厂等行业86家企业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新核定48家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放权,组织12个项目完成排污权交易。积极推进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圆满完成污染源生活源锅炉、入河(湖)排污口等清查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完成23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6.优化提升环境管理服务能力。编制完成《武汉市声环境功能区类别规定》。拟定全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上收3个区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事权,积极推进河湖分界断面水质监测布点工作,新建2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成2个、升级3个监测浮标船。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进行技术复核,对编制质量差的环评机构予以通报批评或限期整改处理。报请市政府印发《武汉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危险废物规范性管理专项督查和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加快建设全市重污染天气暨环保应急调度指挥中心,建成府河流域武汉段水环境大数据分析及预警决策支持平台。

7.努力提升环境法治工作水平。报请市政府颁发实施《武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拟定《武汉市市直部门和各区生态环境保护同责暂行办法》,《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草案)》已通过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深入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等。2018年,市环保局向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8件,向市公安局移送涉行政拘留案件5件;全市环保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28件、处罚525件,罚款金额达597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50件、限产停产案件3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行政拘留案件7起,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1起。

8. 不断提高环境宣传教育水平。我市全国首创市域内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被《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多家中央媒体集中报道,湖北(武汉)环保世纪行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有关情况被《新闻联播》栏目予以报道。在《长江日报》及相关网站、电台开设专栏,定期发布环保督察整改进展、各区空气质量排名等。武汉环境微信公众号阅读量突破120万人次,武汉环境官方微博粉丝数量达到58万,相关排名位居全国前列。修订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系列读本,以“六进(进学校、社区、农村、基地、企业、机关)”活动为载体,实施环境教育绿色引领工程。

二、2019年工作安排

(一)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等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党内各项政治制度,持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深化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二)做好军运会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工作。积极做好向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等上级部门的汇报,密切与市有关部门的横向沟通。加强空气质量保障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能力建设。以控制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为重点,深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移动源排气污染专项治理行动等,推动建立健全区域联防联控联治等各项保障机制。

(三)全力以赴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2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推进石化、表面涂装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柴油货车污染专项治理;深化市区联动、部门协同机制,协调有关区和部门采取控源截污、生态修复等有效措施有效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督促指导新城区加快建设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推进疑似污染地块场地环境详查和重点污染地块治理修复。

(四)协调推动整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各责任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加快整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根据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回头看”后的反馈意见以及湖北省整改方案,代拟全市整改总体方案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协调各责任部门按照整改要求抓好落实。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加快整改“清废行动2018”尚未整改到位挂牌督办问题。

(五)坚定不移落实环保领域改革措施。推动《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环境监测网络,持续推进河湖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按期完成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任务,强化普查成果分析运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指导相关行业企业申领国家排污许可证。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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