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环〔2022〕14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09 09:45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索 引 号: 731074791/2022-05837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2-02-09 09:45
文   号: 武环〔2022〕14号 发布日期: 2022-02-09 09:45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已经2022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8日    

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和2022年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考察长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协调做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不断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打造生态宜居的新时代英雄城市,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对照“十四五”目标及序时进度,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设置以下主要指标(若与上级部门要求不一致,以上级部门要求为准)。

(一)水生态环境方面。全市国考和省控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和劣V类断面比例达到上级考核目标要求。

(二)大气环境方面。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重污染天数达到上级考核目标要求。

(三)土壤生态环境方面。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满足“十四五”规划时序进度要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100%。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面。全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量达到上级考核目标要求。

(六)生态环境安全方面。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良好”,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责任事件。全市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100%,高风险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率达到100%,不发生核与辐射安全事故。

三、加快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保障作用,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水平保护,在高水平保护中促进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坚持将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组织制订武汉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建立完善长江大保护“6+4”攻坚提升行动工作机制。深入实施长江武汉段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接续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组织实施武汉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武汉市总磷污染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做好国家和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汉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督促做好《2021年武汉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问题整改工作。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制定《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积极主动服务疫后重振。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环境准入关口,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实现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三)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编制《武汉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配合做好碳排放达峰有关工作。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组织开展控排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专项监督帮扶。持续推进省级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和全市低碳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各行各业积极开展低碳(碳中和)示范创建活动。支持有意愿、基础好、代表性强的区争取气候投融资试点。持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碳普惠机制。

(四)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带头贯彻落实《武汉市“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新时代助力高质量发展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实施方案(2021-2025)》。打造市生态环境局融媒体中心,创作和传播褒扬英烈《时空三部曲》,开展“生态环保大篷车”巡游宣传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依托主流媒体报道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办好2022年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国际臭氧层保护日、国际志愿者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舆情研判和应对处置。稳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场馆建设,扎实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和志愿服务品牌创建工作。

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三大战役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研究制订《武汉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编制《武汉市“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制定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和配套考核办法,组织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持续推进钢铁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垃圾焚烧发电、水泥行业企业提标改造,继续推进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整治。严格管控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推动国Ⅲ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在三环线(含)内道路禁限行和淘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持续实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完善重污染天气涉气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加强污染天气预判分析和应对处置。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监督管理。继续组织实施声环境质量提升行动。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编制完成《武汉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推进府河、通顺河、斧头湖、梁子湖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修改完善全市水污染防治“红黄旗”考核评价办法,制定全市2022年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国控和省控断面水质提升攻坚行动。深入推进河流排口排查整治,巩固湖泊排口整治成效,健全湖泊排口常态化巡查管控机制。开展武湖水生态系统调查,开展河湖水生态系统修复工作试点,统筹推进重点湖泊入(出)湖港渠整治,组织做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评选工作。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千吨万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集并。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稳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水平。

(三)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源头防控行动,降低粮食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推动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有效管控。加强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环境监管,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准入管理,强化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推进重点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活动的二次污染防治。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调查与评估工作,积极推动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完成武汉化工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编制《武汉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区域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处置类别“双提升”。加强重金属和尾矿库污染防控、化学品环境管理。

五、坚决守好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治理,有效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严防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发生。

(一)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监管试点。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成新洲区涨渡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组织开展江夏区藏龙岛国家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开展《武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及全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的前期调研工作。组织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监督指导,完成3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组织开展“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支持相关区实施一批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配合做好湿地保护修复,积极参与《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承办工作。

(二)推动生态示范创建。推动召开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动员部署会,制订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年度工作计划,聘请第三方技术团队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区)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四级联创”,支持和指导蔡甸区、黄陂区等申报2022年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支持和指导有关地区申报2022年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以及省级生态乡镇、村,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生态村申报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三)严控生态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编制举水河、倒水河和金水河“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组织开展滠水河突发水污染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与府河等重点河流的上游地市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加大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培训力度。开展危险废物、矿山尾矿库、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监察。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持续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修订《武汉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协调做好废弃放射源收储工作,强化辐射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和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开展辐射环境事故应急演练。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环境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废水处理处置“两个100%”要求,配合卫健部门督促医疗机构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国家安全工作。

六、全面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

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一)协调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制订《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工作方案》,协调推进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和省生态环境厅及其有关机构监察指出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稳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重复信访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协调推进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推动解决异味扰民、噪音扰民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二)提高环保行政管理服务水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深入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专项监管行动,加强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和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打好排污许可“双百”攻坚战。督促指导重点污染源落实自行监测要求。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实践,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和核查办理。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三)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效能。全力保障市管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正常运行,加强市区两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按期完成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任务。全面推行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加强河湖水质自动监测体系建设,鼓励入湖港渠建设自动监测系统。加强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加大对涉VOCs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强化移动执法系统应用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要素保障。持续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和研究成果运用。深入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编制完成《武汉市生态环境信息化“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完善数据资源汇聚和系统融合共享机制。持续推进疫后重振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建设。加强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项目统筹谋划和科学调度,提升项目储备数量和质量。组织落实《武汉城市圈城市生态环境合作协议书》,建立水环境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通顺河为试点建立和完善跨市域河湖水质生态补偿机制。

(五)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带头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打造湖北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实施方案》,着力实施“五大工程”,持续开展“六大行动”, 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举办干部提能、宣传教育、舆情应对、志愿服务等培训班。扎实做好全市生态环境机构“四位一体”改革“后半篇文章”,确保改革平稳落地。加强正向激励,深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大培养选拔和轮岗交流力度,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建功立业。加强监督管理,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管理、兼职清理等要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引进力度,用好用足编制资源;健全完善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工作规程。

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引导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生态环境部门政治机关属性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学习弘扬塞罕坝精神、右玉精神等,更加坚定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开创发展新局,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持续开展模范机关创建,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理论学习。继续举办“生态文明大讲堂”,学思践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意识形态风险的底线。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思想动态,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增强自我革命的自觉和担当。持续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督促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动履行“一岗双责”。开展新入职党员、干部廉洁教育,扣好年轻干部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以节前纪律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宣传教育“八进八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为抓手,推进清廉机关建设。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持续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主动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压紧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开展“党旗红引领生态绿”特色党建品牌创建和“红印初心绿照我心”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党建带群建,以党建促环保机构改革后局系统工会、团组织、妇委会等工作成效。做好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社区服务工作,切实发挥好党支部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设局系统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职工心灵加油站、健身园,举办局系统“乒”“羽”“网”友谊赛和健身活动。

八、积极完成共性目标任务

做好定点帮扶工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生态振兴。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综治)、法治建设、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维稳、反恐、禁毒、国家安全、统一战线、建议提案办理、计划生育、机要保密、网络安全、密码管理、目标责任制管理、预算管理、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爱国卫生、全民健身、国土绿化、老干部服务、工青妇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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