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划定武汉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面向公众征集意见建议的结果反馈

发布时间:2021-08-06 00:00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索 引 号: 731074791/2021-71025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1-08-06 00:00
文   号: -- 发布日期: 2021-08-06 00:00
效力状态: 有效

为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武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我局起草了《关于划定武汉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送审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5日止,期间通过“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至网上征求意见活动结束,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感谢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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