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环管〔2017〕153号 市环保局关于武汉佑邦中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9-25 15:27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索 引 号: 731074791/2020-28773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17-09-25 15:27
文   号: 武环管〔2017〕153号 发布日期: 2017-09-25 15:27
效力状态: 有效

武环管〔2017〕153号

市环保局关于武汉佑邦中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武汉佑邦医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武汉佑邦中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拟在武汉市黄陂区武湖街天舜翰林雅居7号楼第一层商铺实施武汉佑邦中医院建设项目。该项目拟设置床位25张,开展中医科(内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老年病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医学检验科等2个一级诊疗科目(详见《报告书》)。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本批复要求后,该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项目地点、规模、内容以及采用的环保措施等实施该项目。

二、《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执行标准可行,该《报告书》可作为项目环保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为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环境教育与管理。按照文明施工、清洁生产要求,制定并落实装修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措施,杜绝违章作业,严格控制装修过程中粉尘、污水、噪声对周边环境等造成不良影响。

(二)近期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A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泵站河,最终进入长江武汉段;远期待污水管网与武湖污水处理厂对接后,各类废水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收集管网进入武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合理布局院内污水处理站,采取有效的密闭除臭措施,污水处理站臭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限值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认真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国家规范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收集及临时贮存场所。生活垃圾应交由城管部门及时清运。

(五)合理布置空调主机、污水处理设施等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要求。为减轻项目周边交通噪声、商业噪声对医院内部的影响,医院应采取安装隔声窗等有效的隔声措施,确保室内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四、落实组织机构和责任部门,加强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和污染事故防范,按规范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杜绝因安全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投入试运行后,应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由黄陂区环保局负责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督查。

若本项目性质、规模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按法律规定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22日

抄送:黄陂区环保局,武汉市环境监察支队,武汉市环境技术审查中心,      湖北衡平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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