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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举行党组(扩大)会议暨《生态环境法典》专家讲坛(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6-04-03 08:50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贯彻实施、落地见效相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结合“干部素质提升年”部署要求,4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举行党组(扩大)会议暨《法典》专家讲坛(第一期)。局领导班子成员、一级调研员,局机关、直属单位、各区(分)局全体干部参加学习活动。

活动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全国人大法工委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专家委员会委员秦天宝作专题辅导报告。秦教授围绕《法典》的制定背景、立法过程、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亮点创新,作了全面系统的主题报告。秦教授系统阐释《法典》作为生态环境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的里程碑意义,深入解读《法典》核心价值和时代特色,深刻剖析《法典》实施后生态环境部门的赋能与挑战,为局系统党员干部深刻把握《法典》的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提供了精准指导。

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朝辉在总结时强调,秦天宝教授所作的辅导报告权威、精准、专业,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准确把握法典立法精神、核心要义和制度创新,更好开展生态环境一线实践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性。为切实把法典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他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法典》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生态环境部门是学习贯彻实施《法典》的一线主体,法典中约75%的执法事项明确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直面企业群众,要体现《法典》温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老百姓“家门口”的环境问题,从源头引导、前端规范入手;直击治理现场,要体现《法典》精度,通过分类实施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环保绩效分级等制度,推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面对违法行为,要体现《法典》力度,对监测数据造假、恶意排污等问题严惩重罚,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增强使命意识,切实担负起学习贯彻《法典》的重要职责。原原本本学。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在通读全文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新旧对比,通过精准把握新变化、新要求,为后续精准实施打牢基础。融会贯通学。《法典》将理论、制度和实践成果以体系化确立,要在学原文的基础上,注重横向贯通、纵向延伸。联系实际学。必须通过学习,带着问题到原文中找答案,在条文中寻依据,将《法典》精神真正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回应群众关切的治理效能。

三是强化行动自觉,扎实做好《法典》实施的衔接准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扎实做好各项衔接准备工作。《法典》是“双刃剑”,在赋予生态环境部门更完备执法手段的同时,对行政行为的规范性、程序正当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要主动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法典》是“加速器”,推动生态环境监管从分散走向集成、从粗放走向精细,对政策的前瞻性、制度的系统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要主动清理,全面排查、精准纠偏。《法典》是“压舱石”,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供了稳定的法治根基,对各项工作的平稳衔接、有序过渡提出了更高要求,要主动衔接,统筹推进、平稳过渡。

据悉,本次专家讲坛是市生态环境局学习贯彻《法典》系列活动的第一期,后续还将围绕法律责任篇、生态保护篇、绿色发展篇、污染防治篇等专题,持续邀请权威专家开展系统讲解,推动《法典》学习全覆盖、见实效,为服务保障湖北支点建设、助力武汉“五个中心”建设、加快打造美丽武汉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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