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联学活动

发布时间:2026-04-17 09:01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在长江中游城市群落地见效,4月15日,在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举行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法典》联学暨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专家讲坛(第三期),武汉、长沙、南昌三市生态环境局参加联学活动。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会场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会场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会场

01 专家授课:深度解读法律责任编核心要义

活动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专班成员陈海嵩作专题授课。陈教授以“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定位与重点问题”为题,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基本情况、法典总体结构、法典中的重点问题、生态环境执法若干重点问题四个方面,系统解读了法律责任编的制度设计、创新亮点和实践要求,为三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精准把握法典对执法工作的新要求提供了明确指导。

02 互动提问:直面执法实践疑难问题

在互动提问环节,来自武汉、南昌、长沙三市的生态环境执法代表,围绕执法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就法典适用、裁量基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执法衔接等具体问题与陈教授做了深入交流。现场互动热烈,有效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03 共同倡议:共推区域生态环境执法迈上新台阶

专题授课后,武汉、长沙、南昌三市围绕深刻认识法典里程碑意义、在法典时代精准践行执法新要求、以法治思维推进生态环境执法等方面深入交流。三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共同倡议:

一是共同学深悟透法典精神,统一对责任体系、裁量标准、新兴领域追责的理解和适用。

二是共同强化协同执法,聚焦跨区域污染、移动源违法、第三方环保机构造假等突出问题,开展执法经验交流。

三是共同提升执法质效,把法典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精准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的实战能力。

04 积极落实:履行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责任担当

三市一致表示,将以此次联学活动为新起点,切实履行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责任担当,在法典学习贯彻上走在前、作表率、当标杆。

一是扛起《法典》实施的中部担当。生态环境部门是学习贯彻实施《法典》的一线主体,法典中约75%的执法事项明确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老百姓“家门口”的环境问题,从源头引导、前端规范入手;面对违法行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确保《法典》精神在长江中游城市群落地生根、彰显力量。

二是打造区域协同的中部样板。聚焦跨区域污染防治、移动源超标排放、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协同处置工作机制。探索在跨界流域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监管等方面开展联合执法,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区域监管合力。

三是贡献绿色低碳发展的中部智慧。对标《法典》绿色低碳发展编新要求,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在碳普惠机制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径,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为长江中游城市群绿色崛起注入法治动能。

目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已举行《法典》学习党组(扩大)会议及三期专家讲坛系列活动,后续还将围绕《法典》其他专题持续开展学习活动,推动《法典》学习全覆盖、见实效。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