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57个世界地球日之际,4月21日,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联合青山区人民检察院、青山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辖区相关企业开展“珍爱自然资源 守护美丽中国”2026年世界地球日活动。

法典引领:为生态修复提供制度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其中第115条、第930条、第950条等条款,从损害修复责任、绿色低碳转型、多元化资金保障等维度,为生态环境公益修复构建了系统性的制度框架,为引导企业聚焦绿色低碳转型、投资绿色基金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
活动现场,各方结合《生态环境法典》新规定、新要求,围绕长江·青山湿地生态环境公益修复基地建设情况、引导企业参与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事业以及绿色基金的设立、使用等问题,开展了深入的咨询交流。
青山实践:以修复基地建设守护绿水青山
长江·青山湿地生态环境公益修复基地于2023年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正式揭牌,是武汉市首家区级生态损害赔偿公益修复基地。近年来,青山区检察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密切协作,创新构建了“司法主导+行政赋能”两种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基地建设,保护林木193棵、农用地48.54亩,清理河道4.48公里,促成16万余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专项用于湿地修复。探索“碳汇补偿”机制,完成湖北省首单环境整治工程生态权益变现,“青堤综合整治工程(青山段)生态修复碳汇”交易用于抵销2026年武汉马拉松赛事碳排放2300吨。该基地已获批2025年全省“涉市场主体减污扩绿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改革试点,制度价值获得省级认可。
多元共治:生态损害赔偿修复的积极探索
青山基地的成功实践,为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在此基础上,武昌区构建了以辖区生态环境局等案件办理6个部门会同检察院等司法保障部门为主体,以“赔偿+修复+增值”为路径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高标准创新打造环沙湖“双碳”主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集中实践地。
武昌区制定实践地建设方案以及替代修复项目清单“双向匹配”机制,通过强化部门协作,引导赔偿资金精准投向碳汇认购、低碳场景建设、碳中和林培育、绿色科普设施及劳务代偿等绿色低碳领域。引入“双向匹配+提存公证”制度,将替代修复项目产生的收益及碳减排量等环境权益资金纳入公证专户监管,再按程序投入实践地生态环境低碳建设,推动实践地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持续转化。
从青山的“司法+行政”双轨并行,到武昌的“赔偿+修复+增值”模式创新,武汉正以《生态环境法典》为引领,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修复的“多元共治”新路径,为长江大保护和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武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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