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污染防治编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4月30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扩大)学习暨生态环境专家讲坛活动。局系统全体干部参加学习,并邀请市人大、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十余家相关职能部门线上同步参学。

专家授课:深度解读污染防治编核心要义
活动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静作专题辅导。刘静教授长期从事环境资源法律和政策教学与研究工作,在环境法学界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
刘静教授以《法典》污染防治编为主线,从体例编排、核心概念、主要原则、通则的制度创新、各分编的制度创新等方面做了系统深入的解读。她指出,污染防治编以9个分编、526条的体量占据法典近半篇幅,系统整合了大气、水、海洋、土壤、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以及化学物质、电磁辐射、光污染等各类污染的防治措施、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是法典中与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联系最直接、执法适用最密切的一编,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精准把握污染防治编的制度逻辑和实践指向提供了明确指导。

学深悟透:准确把握污染防治四大转变
污染防治编是法典的核心组成部分,是系统治理的法治升级,也是精准治污的法治保障。要准确把握法典中污染防治的四大转变,为法典实施后相关工作的全面铺开做好充分准备。
一是监管理念转变,从“三治方针”向“四个协同”升级,全面提升污染防治的整体性、协同性和有效性。二是监管手段转变,从“多头管理”向“一证式”整合,排污许可证成为企业守法、政府执法、社会监督的根本依据。三是监管体系转变,从“碎片化治理”向“系统化治理”贯通,构建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强化跨区域联防联控。四是治理视野转变,从“感官指标”向“新型风险”拓展,提前研究新污染物治理的技术路径和监管措施。
学必落实:扎实做好污染防治编的贯彻实施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以《法典》为遵循,持续完善地方生态环境法规体系;以《法典》为纽带,构建协同共治的污染防治格局;要以《法典》为标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法典精神融入生态环境治理全过程、各环节,将法典要求与我市“五个中心”建设、美丽标杆打造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将法典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专家授课后,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研讨,部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围绕如何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依法履职、执法监管、服务群众全过程,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进行重点发言和交流研讨。
本次专家讲坛是市生态环境局学习贯彻《法典》系列活动的第四期,下一期将围绕生态保护编进行专题讲授,也是该系列活动的最后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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