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环复〔2020〕14号 A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0382号 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10 08:45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范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托中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落户武汉, 促进绿色金融与产业集聚发展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以及综合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发改委、长江新城管委会的会办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充分利用“中碳登”的集聚效应

自2017年5月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最终确定落户湖北以来,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在省政府的指导下,对承建注册登记系统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和精心的安排。截至目前,注册登记系统已基本完成系统开发工作,并经过近2年全业务流程测试,700多个功能点优化,17个版本迭代更新,系统已经具备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对接和支撑全国碳市场运行测试的条件。

一方面,我市密切配合国家、省做好“中碳登”落户武汉工作;另一方面,利用“中碳登”的集聚效应和碳金融中心的优势,推动碳金融衍生金融产品的开发,加大碳配额质押贷款、碳保险、低碳技术抵押贷款等创新金融服务,刺激传统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扩大湖北碳金融体系规模。积极对接丝路基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国家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湖北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等投融资平台,争取设立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基金。落实“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有关部署,加快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区建设,吸引国内外知名金融投资机构落户武汉。

(二)主动参与全省碳金融创新工作

自2014年湖北碳市场启动以来,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在湖北省碳排放配额和中国核证减排量现货交易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碳金融创新,先后推出了碳远期产品、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融资、碳配额托管、碳债券、碳金融结构性存款、碳配额回购融资等金融创新产品。

我市积极鼓励本市企业参与碳金融创新,盘活碳资产。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签署规模达20亿元的全国最大碳债券意向合作协议;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与华能武汉发电有限公司签署3亿元碳排放权质押贷款协议;光大银行武汉分行与湖北金澳科技化工有限公司签署了1亿元碳排放权质押贷款协议;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碳排放权由武汉钢实中新碳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和武汉中新绿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托管。

(三)探索推进发展绿色金融产业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长江新区规划建设有关要求,长江新城管委会认真谋划,探索推进发展绿色金融产业。一是把握绿色经济发展机遇,在长江新区先行先试,探索区域性财政、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将绿色金融要素向长江新城集聚,构造绿色金融体系。二是支持金融机构在长江新城探索银行绿色化转型、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绿色担保等,有效落实“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促进长江新城“生态绿城”建设。三是争取在“中碳登”落户、绿色产业培育等领域与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探索开展合作,拓宽企业绿色融资渠道,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

(四)不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我市自2014年加入C40城市气候领导联盟以来,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开展了系列卓有成效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一是共同举办了两届C40城市可持续发展论坛;二是两次荣获C40城市奖;三是多次参加国际交流活动;四是签署《期限2020倡议承诺函》,并参与C40气候行动规划项目等。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市将在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积极协调推进湖北碳交易试点和全国碳市场建设,推动我市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将推进绿色金融与碳交易产业集聚发展纳入我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设立工作目标,确保我市各部门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在“十四五”期间共同推进。

二是配合省相关部门积极做好“中碳登”配套服务工作,支持碳交易产业链延伸发展,鼓励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探索开发新业务,提升区域影响力,同时支持金融及类金融机构合法合规发展绿色金融业务,支持民间资本及各类投资基金进入市场,探索通过碳资产为企业融资,进一步盘活我市绿色资产,为武汉建成绿色金融中心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加快推进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建设。按照“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的部署,加快建设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区。推动碳金融、低碳技术的快速发展。利用园区的集聚效应,实现低碳技术就地研发、就地转化及就地推广的无缝衔接,提升我市低碳技术的整体水平。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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