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环复〔2026〕6号 A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6074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11 12:30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陈美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工业园区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抢占‘十五五’产业升级的战略先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实施工业园区废水集中独立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建议,对我市构建科学完善的工业园区废水治理与资源化回用体系、提升园区水污染综合治理效能、稳定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防范化解水生态环境风险具有积极意义,有助于盘活再生水资源、降低工业企业生产运营成本,通过示范引领、政策赋能、资金扶持,推动工业园区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夯实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基底。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我市聚焦工业园区水环境治理、工业污水规范处置、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核心目标,系统推进园区水污染综合治理、设施运维管控、再生水推广利用等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情况

全市现有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16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12家、化工区1家。除武汉化工区外,各工业园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收集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武汉化工区通过武汉中法水务有限公司、中韩石油化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目前,全市16家工业园区涉及的污水处理设施均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常态化监管范围,实现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覆盖。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开展工业废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评估。按照《湖北省工业园区工业废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评估指南》相关要求,组织完成全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工业废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评估工作。系统核查了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涉水企业分布、产排污特征、污水预处理能力等基础条件,全面研判工业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后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工艺运行、出水水质、处置负荷的影响,综合判定全市各工业园区涉水企业生产废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置模式安全可行,不会对市政污水处理系统造成冲击,为园区工业废水规范纳管、集中处置的达标排放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和监管措施。

(二)稳步推进污水间接排放限值协商工作。2025年1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25)、《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2025)和《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817—2025)三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相关行业推动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调增效提供了契机。武汉市启动全市污水间接排放限值协商专项摸底工作,全面梳理各园区、各企业协商工作基础、潜在需求及前期推进成效。系统收集蒙牛乳制品武汉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中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重点意向企业的排水规模、预处理设施运维成本、治污设施进出水水质浓度等核心基础数据,精准厘清企业差异化协商需求。以蔡甸经济开发区黄陵污水处理厂与武汉鲜啤三十公里科技有限公司协商项目为典型示范,对比分析协商前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碳源投加用量、运维成本等关键变化,科学敲定企业污水纳管协商浓度限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落地的全市污水间接排放协商实操范本。通过系统性摸底、精细化分析,为全市污水间接排放限值协商工作全面落地、污水处理厂精细化运维、水污染物精准管控、降低设施运营成本提供了可参考的数据基础和工作体系。

(三)持续深化污水处理尾水再生利用工作。我市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工作,再生水利用率实现逐年稳步增长,先后获评全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国家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为湖北省唯一同时斩获两项国家级认定的城市。武汉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以青山区、东湖高新区为核心片区,搭建“厂—网—湿—调—用—管”全链条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把再生水培育为城市第二水源,有效化解武汉“丰水城市、资源缺水”的结构性水资源矛盾。试点建设期间,核心片区再生水利用率从24.8%提升至48.03%,大幅高于30%的既定考核标准;南湖、北湖水体水质由Ⅴ类稳定改善至Ⅳ类,区域水生态环境提质成效显著;11项量化考核指标、18项配套政策机制均全部落地完成,各类重点工程建成投用、效益凸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立足“十五五”产业升级和生态环保发展大局,紧扣工业园区废水处理提质增效、资源化循环利用核心目标,持续补齐工作短板、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示范引领,联合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全力推动园区水环境治理与绿色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一是健全园区污水治理管控体系,持续强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常态化运维监管,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深化工业废水纳管、预处理、达标排放全流程管控,坚决防范污水超标纳管、设施运行异常等风险,稳定提升园区水污染治理水平。

二是在持续推进污水间接排放限值协商机制的同时,根据国家重大战略和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的行动方案,把握国家发改委环资领域“两重”建设项目申报支持长江经济带沿江城市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的方向,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对我市不能依托城镇污水处理集中处理设施处理、有条件实施管网分流改造的工业园区,支持开展废水集中处理。

三是建立完善再生水利用管理体系,会同市水务局加快《武汉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持续完善再生水水质管控、项目建设、运维管理地方标准体系;支持申报国家发改委环资“两重”项目,大力推进再生水基础设施及管网配套工程建设,拓宽工业园区工业再生水回用渠道,重点推动煤电、钢铁、化工、食品加工等高耗水企业使用再生水替代自来水,节约优质水资源,扩大工业领域再生水利用规模。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11日

主管领导:李华怡           联系电话:85809376

经 办 人:刘树荣           联系电话:85809692

邮政编码:430015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