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红西、邓超、徐斌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武汉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5〕14号)关于“减少飞灰填埋量”的具体行动,也是逐步降低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的重要举措。你们提出的建议,对于推进我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一、我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工作进展
(一)健全机制,加强顶层设计。 将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纳入全市支点建设“七大行动”工作清单。建立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城管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出台飞灰资源化利用配套政策、全市原生飞灰资源化利用总量核算及全过程环境监管;市城管委负责各生活垃圾焚烧厂原生飞灰利用量调配。将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纳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重大项目清单,依托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新洲东部循环经济产业园,在全市合理布局一西一东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力争2028年前基本形成不低于15万吨/年的飞灰资源化处理能力。
(二)对标先进,汲取成功经验。成立调研小组,赴国内飞灰资源化利用技术成熟、项目运行稳定的先进省市(安徽芜湖,浙江杭州、绍兴)进行实地调研,重点考察其飞灰资源化项目的工艺技术路线、投资运营成本以及政策支持体系等关键环节,为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技术路径和管理模式积累可借鉴的实践经验。
(三)聚焦创新,论证技术路径。重点围绕FAST工艺、低温热解工艺、水泥窑协同工艺以及高温熔融工艺等4种主流资源化技术,充分收集资料,梳理工艺特点,分析优势、短板,为后续飞灰资源化利用提供技术基础。组织开展“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政产学研协同创新研讨交流活动”,邀请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高校和企业参加,围绕飞灰处置利用技术创新与工艺突破开展研讨及“一对一”交流,为项目落地提供可行性建议。指导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赴全椒、宁波进行深度调研与技术考察,在前期技术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探讨适合武汉市实际情况的资源化项目的可行路径。
(四)强化调度,推进项目建设。紧盯2027年如期形成5万吨飞灰资源化利用能力目标,市生态环境局多次赴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调度项目进展,并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截止目前,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2万吨/年飞灰资源化项目可研报告已组织专家评审,完成第一次环评公示;新洲东部产业园飞灰资源化项目已确定工艺,编制完成项目可研报告。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项目建设的指导。 定期召开项目建设碰头会,听取项目建设进度汇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
二是紧盯项目建设抓调度。 督导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制订项目建设路径图和时间表,按计划加强项目建设调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是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围绕飞灰资源化利用配套政策、全市原生飞灰资源化利用总量核算及调配、飞灰资源化利用经费核算申请和保障、各生活垃圾焚烧厂原生飞灰收集端口改造等工作,强化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23日
主管领导:任宪友 联系电话:85807098
经 办 人:陈网富 联系电话:85805708
邮政编码:43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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