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涨渡湖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从湿地保护修复、完善基础设施、深化产业融合、健全保障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涨渡湖高水平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对我市系统谋划和推进涨渡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清晰路径和有益参考,向您表示由衷的感谢和敬意。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林业局、新洲区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坚持生态优先,夯实湿地保护修复根基
一是纵深推进系统生态修复。近年来,我市紧扣《武汉市湿地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2025—2035年)》,常态化开展涨渡湖湿地生境修复、生态补偿、候鸟栖息地巡护监测等工作。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武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5—2035年)》,将涨渡湖纳入重点保护优先区,重点守护东方白鹳、小鸦鹃、粗梗水蕨等珍稀濒危物种及淡水湿地生态系统。统筹推进退养还湿、植被修复、水系整治、生态补水等工程,截至2023年,新洲区累计投入1170万元完成湖泊蓝线范围内2822.8亩精养鱼池退养,2024年持续完成1049亩退养。系统实施生态修复,2024年以来,新洲区先后完成涨渡湖西堤加固建设、西北侧水质改善与水生植被修复示范工程900亩,以及主港北约5500亩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同步推进排口生态改造、生态补水(2025年补水约400万立方米)、周边村湾污水治理,显著改善涨渡湖流域水环境水生态状况。实施齐家咀渔场退养后湿地生境恢复、水上森林鹭鸟栖息地修复等项目,建设生态堆岛、停鸟装置,因地制宜打造林泽、基塘、滩涂等自然生境,持续扩容鹭类栖息空间。
二是强化蓄滞洪区功能建设。各相关单位主动对接省林业部门和省市水利规划,积极争取涨渡湖蓄滞洪区建设工程纳入省、市“十五五”规划重点工程。稳步推进涨渡湖蓄滞洪区建设前置要件筹备工作,2025年11月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2026年1月取得省人民政府对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目前正在推进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批复。同时,配合推进江河湖连通设施建设,提升防洪排涝与生态补水能力,实现生态安全与防洪安全统筹保障。
三是严格落实分区管控要求。近年来,我市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更新,涨渡湖作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划入优先保护单元,严格落实空间布局约束要求及准入规定。严把环评审批关,在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等涉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中,强调生态优先原则,优化工程设计,科学管控施工时段,落实降噪、抑尘、控光等措施,从源头降低工程建设对鸟类栖息繁衍及湿地生态系统的干扰。
(二)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生态宜居公共服务效能
一是构建生态交通网络。开通Z235、Z236、Y313等公交线路覆盖湿地核心区域;2026年“五一”期间试点开通邾城—涨渡湖—香草伊甸园生态旅游专线,日增发8班次。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涨渡湖林场至黄泥洲村公路0.8公里建设,推进刘大路至涨渡湖林场公路2.3公里改造,谋划环主港路(22公里)、环湖路(28公里)及主港桥梁等项目,持续提升湿地片区通达性。
二是基础设施提档升级。110千伏挖沟—涨渡湖线路已于2026年1月正式投产送电。2025年市农业农村局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新建300盏农村太阳能路灯;2026年印发《关于加快推进2026年省民生项目农村路灯建设的通知》,推进新洲区安装农村路灯240盏,稳步提升农村照明保障水平。
三是加快文旅配套设施建设。在严守湿地保护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文旅配套业态培育。推进涨渡湖水上森林公园标准化升级生态停车场、慢行步道、旅游公厕、垃圾分类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补齐区域文旅公共服务短板,布局水塔咖啡、游牧民宿等项目,“慢享湿地”体验空间初具雏形。
(三)深化产业融合,激活生态价值转化动能
一是扶持乡村休闲游发展。出台《2026—2028年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政策意见》,大力支持社会资本进入乡村休闲游(休闲农业)领域,成功获批的乡村休闲游(休闲农业)现代农业产业园最高可给予3000万元补贴,对乡村休闲游景区按年度游客接待量分级予以最高65万元奖励。支持经营主体参加“武汉农匠”技能大赛及“楚天英才计划”,获奖选手和入选人才将给予相应奖励和资助。利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资源,对乡村休闲游经营主体及特色节事活动予以免费宣传推介,持续扩大区域乡村文旅品牌影响力。
二是推动“两山”转化。新洲区深耕涨渡湖水上森林、候鸟栖息两大核心IP,打造涨渡湖农场小镇,培育科普研学、生态康养、露营休闲等多元新业态,系统塑造特色湿地文旅品牌。市生态环境局编制《武汉市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指引》,引导相关区科学谋划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因地制宜布局科普体验区、开发生态研学课程,推动特色生物资源保护和可持续性开发利用。
三是做优做强特色农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壮大行动,聚焦果蔬、水产、畜禽等优势产业,出台农产品加工专项奖补政策,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新建、扩(改)建农产品加工项目,按初加工8%、精深加工10%比例给予补贴;对年销售收入梯次突破的品牌农业项目,实行阶梯式奖励。支持冷链仓储设施配套,对新改扩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项目给予限额补贴。新洲区累计培育绿色食品企业28家、绿色食品品牌144个,打造新洲龙王白莲、涨渡湖黄颡鱼等3个地理标志品牌。持续壮大“新洲龙王白莲”、猕猴桃、草莓等特色基地,建成200亩“新洲龙王白莲”良种繁育基地,投入400万元新建连栋温室大棚35亩;建设2500亩草莓、西甜瓜基地,完成3000亩猕猴桃基地提档升级;完善分拣中心、冷链仓储4处,新增库容4820立方米,有效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与品牌影响力。
四是发展循环农业产业。开展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完成3790亩养殖尾水治理,用于农田灌溉。建成省级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推进秸秆、莲壳资源化利用,构建“种养加”闭环产业链,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推荐新洲区以秸秆还田沃土和肥料化利用模式为主要方向,成功申报湖北省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县)项目,获批中央资金484万元支持。
(四)健全保障机制,凝聚协同发展强大合力
一是强化规划政策引领。将涨渡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列入《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重点项目”“重要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市水务局编制《涨渡湖综合治理方案(2024—2026年)》,从湖泊形态、水环境、水生态等方面明确湖泊治理措施。2025年,市园林林业局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议将涨渡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转型为省级湿地公园,目前方案已报上级部门待批复。
二是健全多元资金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5—2026年成功申请中央、省、市林业专项资金约930万元,用于涨渡湖湿地生态修复、野生鸟类保护等工作。2021-2025年累计落实中央、市级财政资金3314万元,2026年继续安排同类资金2472万元,持续支持新洲区开展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储备疏浚淤泥与秸秆资源化、生态产业融合EOD等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拓宽资金渠道。强化绿色金融赋能,2026年市生态环境局与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绿色金融战略合作协议,探索打造“美丽武汉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通过银企对接会搭建平台,协调推动金融机构对新洲区重点项目予以支持,拓宽绿色信贷支持路径。
三是完善协同治理机制。建立“林长+河湖长”联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湿地、林地、水域一体化保护治理。2025年底,市政府主要领导赴新洲区调研涨渡湖湿地保护和农文旅发展工作。新洲区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构建“区—街—村”三级管护体系,明确三级河湖长18名,2026年度累计巡查180次;创新推行“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林长”协同机制,强化跨部门执法与数据共享,凝聚多部门常态化保护合力。
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涨渡湖湿地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新洲区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体系研究等项目,编制《涨渡湖湿地生物图鉴》3册,核算并发布涨渡湖湿地生态价值。新洲区加强高校院所合作,搭建智慧监测平台,吸引生态环保、文旅创意企业集聚。“十四五”期间,省院士专家团队联合武汉市楚荷莲藕种植合作社,在涨渡湖农场打造莲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基地,5款莲藕产品获评绿色食品。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以系统谋划、严格监管、价值转化为抓手,推动涨渡湖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加快推进《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编制,将涨渡湖重点湖泊生态治理、水系连通工程纳入市级规划布局。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批复为契机,适时指导涨渡湖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科学划定保护与发展边界。二是加强生态保护监管,立足流域视角系统推进涨渡湖综合治理,积极对接相关省级部门,加快推进涨渡湖蓄滞洪区工程建设。积极指导新洲区申报中央、省、市林业专项资金,持续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和野生鸟类保护。依托林长制强化日常巡护管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牢湿地生态安全底线。三是持续深化生态价值转化,加快编制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GEP核算市级团体标准,指导片区打造特色生物多样性体验地,推动生态保护与生态研学、农文旅产业深度融合。积极拓展GEP绿色信贷、生态权益交易应用场景,促进新洲区优质生态产品转化,以生态价值赋能绿色发展。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9日
主管领导:罗 巍 联系电话:85806926
经 办 人:孙 艳 联系电话:85805578
邮政编码:43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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