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鲟尝试天然“婚床”、中华鲟7年未见野外“圆房”,“长江有鱼”仍须坚持增殖放流

发布时间:2024-05-23 17:23 来源:长江日报


即将放流的中华鲟。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川陕哲罗鲑全人工繁殖成功。”5月16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研究员庄平透露。“人工繁殖技术的突破不是结束,而是物种保护的开始。”

5月16—17日,2024年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与技术培训班在汉举行,来自全国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和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的代表近300人参加培训,了解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现状及问题、相关政策文件解读,以及如何进一步保持“长江有鱼”。

长江上游,长江鲟尝试天然“婚床”

川陕哲罗鲑,别名长江哲罗鲑,是第四纪冰川的幸存者,也是中国的特有物种,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2016年,科研人员利用大渡河流域野生种群孵化出川陕哲罗鲑子一代。今年2—3月,科研人员利用子一代亲鱼,繁育出子二代鱼苗3500尾。下一步,将开启野化放归探索,加快复壮野外种群。

而在野外,一个好消息是,2018年,研究人员在汉江上游太白河采集到了川陕哲罗鲑的当年生幼鱼,证实其在太白河有自然繁殖活动,估算资源量为3814尾。

5月8日,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科研监测组在长江上游赤水河口展开科研监测,捕捞到5尾长江鲟。


研究人员在长江上游监测到的长江鲟。

长江鲟又名达氏鲟,是我国长江独有的珍稀野生动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受外在环境影响,长江鲟传统产卵场的水文条件已出现巨大变化,长江鲟的野外繁殖行为已多年未见。

得益于长江禁渔、增殖放流等保护措施,目前发现的长江鲟,无论是数量还是重量,都呈现稳步上升的状态。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简称长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杜浩团队,调集了62尾人工繁育的长江鲟亲鱼,在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一处水域,利用拦网在江中“圈”出2万平方米水域,开展一项“长江鲟天然水域产卵场改造与自然繁殖试验”。通过地形、底质和流速场营造等方式,为长江鲟打造了一个自然水域的“婚床”。

4月7日,科研人员监测到受精卵出现,随后稚鱼孵化出苗。

近年来,人们一直没有观测到长江鲟的自然繁殖,2022年它也因此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认定为野外灭绝。

杜浩团队的这项试验,打破了人们的担心。它证明:只要水域内有足够密度的亲鱼,人工繁育的长江鲟没有忘记繁殖本能,依然具备野外繁殖能力。

16日,农业农村部有关人士在培训班上介绍这一情况并评价,我国首次长江鲟天然水域产卵场改造与自然繁殖试验成功,填补了长江鲟野外种群重建关键一环。

要想“长江有鱼”,仍须坚持增殖放流

水生野生动物是全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稳定性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过去7年未监测到自然繁殖。”长江水产研究所、武汉长江中华鲟保护中心危起伟研究员介绍,在野外环境里,中华鲟最后一次自然繁殖是2016年,2017年至今一直未发现自然繁殖,其自然种群极度濒危。


放流中华鲟。刘斌 摄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是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举措。

为此,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增殖放流苗种总数达1500亿尾以上。

其中,湖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增殖放流指导性目标为:3—4厘米的淡水鱼广布种放流数量9490万尾,10厘米以上的大规格淡水鱼广布种1510万尾,淡水区域性物种1700万尾,珍贵濒危物种160万尾。

具体细化到中华鲟如何放流,危起伟研究员提出,从洄游习性来看,中华鲟的放流地点以长江中游为主,放流规格以2—4月的稚幼鱼为主,放流时间以12月底至次年4月为主。

本次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如何科学增殖放流。农业农村部有关人士表示,为确保增殖放流苗种种质基因纯正,避免物种跨流域放流导致生态风险,应遵循“哪里来哪里放”原则,放流物种的亲本应来源于放流水域原产地,不应跨水系、跨流域放流物种。严禁放流(放生)外来物种。


研究人员为中华鲟做体检。刘斌 摄

“长江有鱼”,是湖北省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发起的一个公益项目。该基金会副理事长王利民希望,进一步推进“长江有鱼”公益项目,带动社会公众有效参与“长江濒危鱼类野外种群恢复”和“引导科学放生、防治水生外来物种入侵”,形成公众深度参与长江大保护的良好氛围。

“长江有鱼”,更是一份信念。

随着长江大保护、长江十年禁渔的稳步实施,长江生态正在恢复向好,一些短生命周期鱼类种群在快速恢复。通过数字模型演算,长江干流有望在8年左右达到资源量的平衡。

(文/李雨欣 方霞)

【编辑:张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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