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 编号 |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D0731001 | 武汉市经济开发区市民中心附近,几公里范围内有毒气问题,来源怀疑是318国道那边的工厂,有几十个居民群众反映有头晕问题。 | 武汉经济开发区 | 大气污染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几公里范围内318国道附近,主要包括距离武汉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1.6公里的神龙汽车有限公司武汉一厂、2.3公里的湖北三环汽车电器有限公司、2.6公里的法雷奥市光(中国)车灯有限公司等汽车及零部件企业。这些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企业产生异味(信访人反映的毒气)的工艺主要为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涂装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即VOCs。经查,上述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未闻到异味,但沌口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地区周边偶尔有异味。 |
基本属实 |
1.加强环境监管,加大对非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对318国道以东的有VOCs排放的企业加大现场检查频次,督促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2.鼓励公众对异味源进行据实举报。 3.积极与信访人沟通,充分听取信访人对异味排查的建议和意见、共同商讨彻底解决异味污染的办法和措施。 |
无 | |
1-D0731002 | 东西湖区惠安大道,垃圾发电厂123号的斜对面有一台燃煤锅炉,污染大气(武汉市已明文规定取缔燃煤锅炉)。 | 东西湖区 | 大气污染 | 信访人反映的锅炉所在企业为武汉市东西湖区鑫景天泡沫制品厂,该泡沫厂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惠安大道湖北万特工业炉有限公司内,该区域不属于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信访人反映的燃煤锅炉实际上是生物质锅炉,其在使用过程中存在混合燃用燃煤的情况,但未发现冒黑烟现象。 |
部分 属实 |
东西湖区已责成区环保局对武汉市东西湖区鑫景天泡沫制品厂生物质锅炉混用燃煤的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该泡沫厂限期改正,规范使用生物质锅炉,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无 | |
1-D0731003 | 武昌区南湖中央花园小区碧云天2栋1单元,一楼102居户搭建了玻璃棚且拒绝拆除,因为二楼202向城管局举报要求其拆除,一楼用振动器故意制造噪声,骚扰报复楼上邻居,且一楼居民身为硚口区建筑管理站的公职人员,知法犯法。 | 武昌区 | 噪声污染 | 南湖中央花园小区碧云天杨姓居民于2013年8月搭建了铁架玻璃棚,面积约10平方米,搭建玻璃棚时,二楼202室夏姓居民未反对。2018年7月,夏姓居民向区城管委举报杨姓居民搭建玻璃棚并要求拆除,南湖街办事处受理了投诉并开展协调拆除工作。针对举报中提到的杨姓居民使用振动器制造噪声骚扰报复行为,7月31日,南湖街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进行调查,未发现制造噪声振动设备。 |
部分 属实 |
7月31日,南湖街组织专人对玻璃棚的玻璃进行了拆除,并责令102室杨姓居民于8月5日前自行拆除玻璃棚铁架,杨姓居民表示将按期拆除。下一阶段,南湖街将加强巡查,如逾期将强制拆除;同时,组织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持续做好双方的沟通工作,促使双方达成谅解。 | 无 | |
1-D0731004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凡谷电子学校生产电子产品,废液废水直排土壤,且排放有毒气体(似农药味十分扰民,有刺鼻异味,闻几秒钟就会头晕,一公里外都可以闻到),区环保局检测结果合格,整改意见是装设备,但没有强制说明时间节点,纯粹是应付检查,跟检查单位打游击,特别是晚上有毒气体排放情况更加严重,怀疑样本是假样本,有保护伞,且高新区环保局存在不作为的现象。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 大气污染 |
接到信访件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赴凡谷电子检查,当天该公司废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厂界轻微异味,厂区生产车间内异味较为明显。投诉人反映的废水废液直排土壤、排放有毒气体情况不属实,有异味情况属实。 2017年至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环保局以平均每月两次的频率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并安排监督性监测共计11次,且11次监督性监测均由区环保局委托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取样过程均拍摄照片及视频,同时,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多次邀请投诉人参与观摩监测取样过程。投诉人反映的:怀疑检测样本是假样本、有保护伞等情况不符。 2018年7月,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环保局要求凡谷电子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将异味气体统一收集后处理后排放,并要求凡谷电子迅速行动,邀请专家参与制定整改方案,于2018年8月31日前落实整改工作。 2018年7月22日至25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再次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凡谷电子无组织臭气浓度进行了为期四天全天候监测,报告数据显示凡谷电子厂界监控点臭气浓度存在超标现象,区环保局立即对凡谷电子进行了调查询问,并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无整改时间节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环保局不作为、应付检查等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2018年8月1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针对凡谷电子无组织臭气浓度超标排放进行了立案,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要求该企业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立即整改,并拟处以罚款。 2018年8月2日,凡谷电子及其委托的第三方环保公司到区环保局了解关于废气改造工作的具体要求,区环保局要求凡谷电子科学制定方案,迅速落实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废气治理工作,减少异味产生。 2018年8月3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再次现场检查,要求凡谷电子加快整改进度,定期向区环保局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整改期间不得违法排污。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将继续做好:一是严格执法, 按照法律法规完成行政处罚相关工作;二是督促企业加快整改进度,避免异味扰民;三是继续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如发现违法排污行为,立即严肃处理。 |
无 | |
1-D0731005 | 江岸区后湖南路育才小学的马路对面,5月18日市政府已取缔武汉建设兴隆商贸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取缔后,旁边一大片空地上进驻有五个单位,卖水泥、卖沙、货车运输,汽车修理、五十年代的两个厕所,粉尘非常大,汽修店修理噪声扰民,厕所异味扰民。 | 江岸区 | 三产污染 |
投诉人反映的空地为武汉建设新兴工贸公司待开发用地,因近期无开发意向,该公司研究决定,将空地作为停车场和修车使用,并收取一定租金。 经现场查看,空地内确有水泥、沙石堆放及售卖现象。现场有大型停车场,用于客车、农用车及社会车辆停放。现场有简易汽修棚若干间,未办理营业执照及维修资质。场内有两处简易旱厕。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2018年8月2日上午,江岸区后湖街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行动。一是要求无证汽修立即停止经营;二是工商和交通运管部门已下达相关执法文书,责令停业整改。 2、江岸区后湖街道已责令武汉建设新兴工贸公司加强空地监管,一是规范停车场管理,防止车辆进出产生扬尘;二是对裸露水泥、沙石进行覆盖,并逐步清理水泥、沙石售卖经营人员;三是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3、2018年8月3日上午,江岸区后湖街城管执法中队组织力量对两处简易旱厕所进行了拆除,并清理了建筑垃圾,同时组织环卫公司对该区域内的杂物也进行了清理。 下一步,江岸区城管、交通运管及工商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管控力度。 |
无 | |
1-D0731006 | 洪山区瑞丰路111号福星惠誉东湖城2期楼道封闭,前几天投诉后,相关环保部门来监测,昨天(7月30日)物业贴了一个公示:甲醛监测合格达标,业主怀疑监测结果不可信(物业提前得知环保部门将来监测,提前用送风设备鼓风,整个晚上,噪声很大,做虚假准备。 | 洪山区 | 大气污染 |
接信访件后,洪山区环境监测站于7月23日、24日、26日对小区相关楼栋的甲醛进行了监测,分别监测了通风系统开启和关闭两种状况下的甲醛浓度。监测结果显示,在通风系统开启的情况下,楼道内甲醛浓度未超过参考标准;在通风系统关闭的情况下,楼道内部分测点甲醛浓度超标。 7月30日东湖城物业服务中心张贴的温馨告知书,告知书中对7月23、24日甲醛浓度的监测结果进行了告知说明。 |
不属实 |
检测结果表明,楼道通风系统开启后对楼道空气环境有很大改善,洪山区责成小区物业公司在近期业主装修密集施工期间,在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的时间段开启通风系统,加速楼道空气流通,以利楼道内不良空气的扩散。 下一步,洪山区将责成相关部门牵头组织街道、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业主协调解决该问题;责成街道社区组织物业公司做好小区居民解释沟通、装修住户的协调。 |
无 | |
1-D0731007 | 武昌区大东门武商量贩的南门,白天两个大棚架堆放约10个煤气坛子、桌椅板凳,晚上出摊营业烧烤油烟扰民,望清除。 | 武昌区 | 三产污染 | 3家大排档占道经营,有油烟。 | 属实 | 对3家大排档业主进行了约谈,督促其停止占道经营。8月1日起首义路街组织综合整治,取缔占道经营,清洁环境卫生,并守控至次日凌晨,确保不反弹。 | 无 | |
1-D0731008 | 紫菘枫林桃园路一共42家餐饮店,油烟直接往该小区排放,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新进展:前几天投诉后,区里开会通知只关4家(13栋1楼后厨房照旧营业),业主要求全部取缔。 | 洪山区 | 三产污染 | “13栋1楼后厨房照旧营业”是该店员工做自用餐时启用,并非营业。 | 部分属实 | 责令其停止使用店内灶具。在前期集中整治、宣传的基础上,成立整治专班,对该路段持续加强巡查守控,防止问题反弹。 | 无 | |
1-D0731009 | 青山区工人村街青和居小区,临街有2家餐饮店:农家菜、烧烤王,噪声、油烟扰民问题。 | 青山区 | 三产污染 | 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正在检测。 | 部分属实 | 根据检测结果依法查处,检测处理结果向周边居民公告。进一步加大执法管理和宣传力度。 | 无 | |
1-D0731010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荷叶山上有渣土车停车场、违建建筑影响生态环境。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 生态破坏 | 为规范渣土车停放秩序,同时盘活闲置土地资源,2016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将位于高新大道以北、荷叶山路以南、光谷一路以东的储备土地租赁给武汉振兴佳华土石方建筑有限公司作为渣土车停放场。2017年5月,合同到期后进行了续签。目前车辆停放秩序良好,现场未发现污染生态现象。 | 部分属实 | 已对该渣土车停产场的2排工棚进行拆除,拆除面积约400平方米,违建建筑已经拆除。 | 无 | |
1-D0731011 | 江岸区塔子湖东路的西边,在梦湖香郡住宅小区和尚湖熙园小区之间的塔子湖南路上有一堆建筑垃圾、土堆沙堆、违章建筑。 | 江岸区 | 固体污染 | 碧波路市政道路工程已列入武汉市2018年城建计划,由武汉地产集团负责建设。2018年计划完成前期规划设计并开工。7月20日,江岸区塔子湖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对碧波街路口的两处平房下达了《违法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此处平房建于2010年,系塔子湖村城中村改造遗留房屋,安排专人对乱倒渣土的行为进行控管并居住在平房里。 | 属实 |
1、江岸区将对一处违法建设依法予以拆除。预计在8月中旬完成违建的拆除清理工作。同时加强管控巡查,防止新增违法建设。 2、江岸区会同武汉地产集团,共同落实管控措施,防止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反弹。 3、江岸区责成区建设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启动该道路的建设工作。 |
无 | |
1-D0731012 | 硚口区汉西一路天宇盛世滨江小区,小区1栋地下一层出口处垃圾乱堆,蚊蝇滋生,臭气熏天,物业不作为。 | 硚口区 | 固体污染 | 硚口区汉西一路天宇盛世滨江小区1栋地下一层出口处,是物业公司为解决小区垃圾问题设立的小区垃圾临时堆放点。物业公司聘请专业垃圾清运公司每日进行清运。近日该小区正在进行道路施工,部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合堆放在一起,清运公司拟对所有垃圾施行分类后再行运出,造成垃圾清理时间超时,小区清运存在延时情况。 | 属实 | 已责成物业公司采取非常规手段立即督促清运公司及时清运,同时对蚊虫较多地方喷洒杀虫剂。现该处垃圾已清运完毕,并已喷洒杀虫剂。下一步,硚口区政府将督促区房管局就该小区垃圾清运问题专题研究,督促物业公司、清运公司调整清运模式,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 无 | |
1-D0731013 | 江岸区京汉大道与芦沟桥路交汇处的工地,夜间通宵施工噪声严重扰民。 | 江岸区 | 噪声 污染 | 该工地位于永清街道办事处仁义社区,属于武汉轨道8号线黄浦路站配套用房项目工地。目前该项目工地处于混凝土浇捣阶段。 | 基本 属实 | 江岸区城管委、建设局责成施工单位:一是要求施工单位规范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噪声排放,以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同时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噪声排放进行检测;二是对该项目工地加强检查和管控,做到文明施工。 | 无 | |
1-D0731014 | 武昌区中北路24号龙源国际广场小区,小区外的一条路修汉街后没有还原,五六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积,异味、臭气熏天、苍蝇滋生,环境脏乱差。 | 武昌区 | 固体 污染 | 该垃圾堆积点位于中北路24号龙源国际广场小区与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待建空地交界处,空地权属单位为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经现场勘查,空地上堆放的生活垃圾及部分建筑垃圾约800平方米,为附近居民和周边写字楼工作人员倾倒,存在异味。 | 属实 | 水果街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对责任单位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8月3日前清理所有垃圾,并处罚款500元,同时落实专人负责监管,不得反弹。目前,此处垃圾已清理完毕。 | 水果湖街办事处对城管执法副中队长邱文浩和包点队员彭建文进行了批评教育。 | |
1-D0731015 | 江汉区中山公园后面靠党校一边,湖里、湖周围有垃圾,水质被污染。 | 江汉区 | 水 污染 | 该处湖水为中山公园在建的重点项目,由武汉园林绿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其项目内容为湖底清淤,湖底种植水生植物等。通过水体改造,目前该湖水水质由原来的劣五类水变为三类水。该工程项目现正值养护期。湖里和湖周围无暴露垃圾、无陈旧垃圾,水生植物均长势良好,湖面仅有少许落叶。而落叶是自然现象不属于垃圾。目前湖水治理单位每日积极保洁打捞。 | 不属实 | 武汉中山公园管理处将督导湖水治理单位加强湖面保洁养护工作。 | 无 | |
1-D0731016 | 汉南区军山街“武汉新鸿环境有限公司”(市直管企业),进行固废填埋,离官莲湖500米左右,污染湖水水体且气味刺鼻,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 市环保局 | 大气污染 | 8月2日上午,市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对武汉新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官莲湖靠近武汉新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一侧进行了巡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渗滤液、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厂区及周边未发现存在明显异味情况,该公司近三年污水排放及地下水监督性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官莲湖位于该公司以南约1公里左右,现场巡查未发现存在公司污水进入官莲湖污染湖水水体的情况。周边居民都在1公里外,旁边只有1个搅拌站,有可能有异味影响。 | 部分属实 | 市环保局将加强对武汉新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依法严肃查处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 | 无 | |
1-D0731017 | 沌口开发区兴华路38号“名杰模作工业园”里有一家电镀作坊,废气排放及污水排放至汤湖公园。认为这个电镀作坊属违法的,园区内是不具备开设电镀公司的资质。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 大气污染、水污染 |
8月2日,区环保局到湖北吉隆表面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办理了排污许可证,污水处理后经武汉名杰塑料有限公司厂区的污水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该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括以污染防控为目的的表面清洗、表面清洁、表面防护、表面防腐等表面处理产品与技术的开发、生产与销售。 |
不属实 | 湖北吉隆表面工程有限公司已建立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下一步区环保部门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无 | |
1-D0731018 | 蔡甸区侏儒山街大房村姜家湾,有人私自碎石,产生粉尘及噪声污染 | 蔡甸区 | 大气污染 | 8月1日,区环保部门、侏儒山街办事处等单位现场调查核实,约谈了碎石场加工点负责人。负责人介绍,碎石场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有机械噪声和扬尘产生。现场检查时该碎石场未生产,但石料堆场均未覆盖,生产线传输带未密闭,场地灰尘较大,未洒水降尘,有扬尘产生。 | 属实 |
蔡甸区已责令该碎石场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将砂石堆场全部覆盖;二是碎石加工密闭,避免扬尘污染;三是将场区通过道路硬化并及时清扫积尘,防止扬尘污染。目前碎石场已停止生产。 下一步,蔡甸区将加大对碎石场的日常监管,组织环保、国土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关停类似碎石加工场。 |
无 | |
1-D0731019 | 江夏区文化大道南车花园10栋旁欧亚达建筑工地,粉尘及泡沫污染空气。希望工地做好防护措施。 | 江夏区 | 大气污染 |
该工地建设单位为武汉汇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湖北罡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当前处于建设初期,7月中旬曾进行夜间出土及土方外运,目前尚未进行房屋建筑施工作业,土方作业已停工。 8月1日,区建设局现场调查核实,目前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施工现场未发现粉尘及泡沫污染空气现象。 |
部分属实。 | 7月19日,区建设局针对该工地土方外运产生的扬尘问题,下达了文明施工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项目在未完善相关降尘措施前停止土方外运作业;同时要求该项目采取综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造成的环境影响。 | 无 | |
1-D0731020 | 汉南区纱帽街绿宛路兴业家园小区,街道部门将小区内绿化地改成水泥地,认为不合理,破坏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 生态破坏 |
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于8月3日进行现场踏勘调查。目前兴业佳园小区无物业管理,2009年至2013年,绿化屡遭小区居民侵占。 2018年纱帽街将该小区纳入老旧社区改造提升计划,在进行方案设计时,以该小区实际绿化面积为基础进行增加,相比于改造前,改造完成后绿化面积有所增加但未达到绿化标准。同时由于在实施改造时调整绿化布局,使得部分裸土、杂草地被硬化,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纱帽街城管执法中队责令该项目停工。 |
属实 | 8月3日,纱帽街办事处主要领导会同城管执法、园林等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决定:一是立即调整该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报请管委会(区政府)增加绿化面积;二是做好居民公示;三是加强群众走访入户宣传,充分征求和听取居户意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开展为民工程,将实事办好,切实提升小区居住环境。 | 无 | |
1-D0731021 | 江夏区金口街原汽车零件厂,运砂石倾倒及冲洗砂石,灰尘扰民。冲洗砂石时产生的废水流入后湖中污染湖水。 | 江夏区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核实。承包方在车间内进行砂石加工。 1、扬尘情况。生产场地堆放砂石,未进行遮盖,刮风时有扬尘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2、排水情况。水洗过程中产生的含泥沙水排入原武汉市碧元化工有限公司废弃的电石灰坑内,泥沙沉淀后,再将电石灰坑内的水抽回到车间循环利用。电石灰坑与后湖之间间隔有一个鱼池,金口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围绕电石灰坑周边仔细查看,未发现电石灰坑内的水排入鱼池及后湖。同时经询问该鱼池经营户,经营户表示未发现有坑内的水直接排入鱼池及后湖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8月1日,金口街道办事处组织街工商、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现场要求场地承包负责人立即停止生产,对堆放在场地内的砂石进行遮盖遮挡。 下一步,将责成金口街道办事处协调关闭该处生产场地,责令清除场地内的砂石材料。并责成金口街道办事处今后把好项目引进准入关,杜绝易产生污染的项目进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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