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群众信访举报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一批 2018年11月11日)

发布时间:2018-11-18 15:59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受理
编号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420000201811100006     群众反映:“青山区对武汉市金辉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一刀切’,从2018年8月责令其停产停气至今。” 青山区 其它     11月10日上午,青山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武汉市金辉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与思美尔工业园内其它6家洗涤企业合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一套,但设施未正常运行,相关企业从未办理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手续,编制的环境现状评估报告也未取得审批同意。青山区8月份综合执法检查发现的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未经批准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等问题均未整改,目前该园区仍处于停产状态。
    综上所述,思美尔工业园存在多种违法行为。根据生态环境部《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中明确指出的意见精神,青山区相关部门依法调查执法,责令无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杜绝消防隐患、停止排污行为、规范用地手续,所有执法行为符合要求,不存在“一刀切”问题。
 
不属实     下一步,青山区将严格依法办事,对不符合法规要求、违法生产的企业予以关停;对符合有关法规要求,取得相关许可的企业准许生产。    
2 X420000201811100010     群众反映:“东湖高新区光谷大道中国特种飞行器研发中心露天开挖山体,准备建设地下车库,三层展览馆,侵占公共用地,破坏生态环境。” 东湖高新区 生态破坏     经查阅相关资料和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统一规划管理用图,该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信访人所指的山体不符合《武汉市山体保护办法》所称山体。信访人反映的“开挖山体”情况不属实。
    目前,武汉中航通飞特种飞行器公司已办理完成光谷大道以东、高新大道以南的公园绿地地下空间的土地出让手续,可进行地下展览馆及地下停车场、设备用房建设。依据相关协议书,武汉中航通飞特种飞行器有限公司将自筹资金在光谷大道以东、高新大道以南的公园绿地内建设城市公园,投诉人反映的“侵占公共用地”的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依据相关协议书,武汉中航通飞特种飞行器有限公司将自筹资金建设光谷大道以东、高新大道以南的公园绿地内建设非盈利性航空主题花园,预计2018年12月份开工,高新区有关部门将督促该公司尽快推进非盈利性航空主题花园建设。  
3 X420000201811100007     群众反映:“青山区化学工业区八吉府街胡漖村思美尔洗涤园,2017年4月投资600万元安装环保设备,污水排放经检测机构检测已达标。2018年8月青山区环保局向园区所有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书,并停止供应蒸汽,2018年8月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青山分局,下达未经批准非法占地行为整改通知书,目前园区所有企业自8月10日以来全面停产至今,青山区‘一刀切’关停所有洗涤厂。” 青山区 其它     2018年11月10日上午,青山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2017年思美尔工业园内7家洗涤企业合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一套,但设施未正常运行,相关企业从未办理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手续,编制的环境现状评估报告也未取得审批同意。青山区8月份综合执法检查发现的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未经批准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等问题均未整改,目前该园区仍处于停产状态。
    综上所述,思美尔工业园存在多种违法行为。根据生态环境部《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中明确指出的意见精神,青山区相关部门依法调查执法,责令无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杜绝消防隐患、停止排污行为、规范用地手续,所有执法行为符合要求,不存在“一刀切”问题。


 
不属实。     下一步,青山区将严格依法办事,对不符合法规要求、违法生产的企业予以关停;对符合有关法规要求,取得相关许可的企业准许生产。  
4 X420000201811100015     群众反映:“蔡甸区中国核建锦城小区8号楼离汉蔡高速50米,噪声严重超标,生活受到影响。” 蔡甸区 噪声污染
    经蔡甸区行政审批、国土规划等部门到现场核实,核实结果为:该项目的8号楼与规划批准建筑位置一致,实地测量为该楼距离汉蔡高速公路北侧排水沟直线距离140米。
    《武汉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核城(三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显示“根据《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从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50m的区域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本项目距离汉蔡高速用地外缘79m,在控制区外,汉蔡高速对本项目影响较小”。
    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编制于2018年8月的《中核城(三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项目最南侧(临近汉蔡高速一侧)边界噪声昼间监测值为55.8dB(A),夜间监测值为48.6dB(A),满足相应标准限值。
不属实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事项,蔡甸区认真细致地进行了调查核实,认为不存在需要处理整改的情况。  
5 D420000201811100006     群众反映:“武昌区武昌造船厂在江边,生产时污染水资源,影响武汉市规划。” 武昌区 水污染     武昌船舶重工集团(简称武船)岸上车间位于防洪堤内,武昌区环保部门每月对其进行现场检查,并定期开展废水监测,据检查及监测报告显示,企业生产废水各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经城市管网进入二郎庙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原排口已全部封堵,无污水入江情况。
    武船水上车间共有3个码头,位于平湖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按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要求,根据《武船总部码头生产作业搬迁计划》,3号和2号码头已完成迁离,1号码头因特殊品生产任务,计划于2019年底前搬迁,其船上所有用水设施已全部封堵。
属实     按照《武船总部码头生产作业搬迁计划》,继续推进现存1号码头的搬迁工作。未迁离前,强化日常环境监管,重点抓好水上码头及其生产车间管理,坚决杜绝污染排放。同时,严格落实《武汉平湖门水厂水源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加大环境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并限期整改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平湖门饮用水源安全。  
6 D420000201811100073     群众反映:“今天下午督察组到武汉市洪山区紫菘林小区桃园路来核查问题时,有三家餐饮临时歇业,晚上又开始营业,油烟扰民。” 洪山区 大气污染     紫菘枫林上城小区13栋楼下前期已关门停业的三家餐馆分别是小炒盖饭外卖、老实老食和青渝蓝麻辣香锅,经关山街11月11日中午13时19分,11月13日下午17时10分现场检查核实,上述三家餐馆均未开门营业,餐馆室内桌椅等物品已清理出店。 不属实     对社区居民反映的油烟扰民问题,关山街督促餐饮单位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成立桃园路油烟扰民问题巡查专班,由关山街城管中队队长负责,执法人员每日两班进行巡查控管:一是加强巡查守控,确保桃园路无出店占道经营情况。二是每日督促商家定时开启油烟净化设备。三是定期检查餐饮店油烟设备清洗台帐,督促商户进行维护清洗。四是督促餐饮商家更换净化效果欠佳的油烟净化主机。  
7 D420000201811100004     群众反映:“江夏区藏龙岛当代卡梅尔小镇旁边不到20米有一块空地,建了一个为风力发电提供设备的厂,在小区之后批复建设的。现在在进行内部装修,每天散发出很浓的油漆味,以及801胶水的味道,将固体废物随地掩埋在厂房旁边。” 江夏区 大气污染、土壤污染
    经现场核实,该反映内容属实。属实的部分为:藏龙岛武汉立夏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厂区正在装修,有一定异味;填埋有废旧涂料包装容器。
    11月12日,区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目前仍处于建设期,在装修时对钢结构厂房进行防锈防火以及屋面防水处理,期间所使用的各种涂料类产品有一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对紧邻的卡梅尔小镇小区居民有一定影响。
    2018年10月26日,区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已对该公司下达《武汉市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记录》,责令该公司将被填埋的废旧涂料包装容器立即挖出,并交由有处置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该公司已于当日将被埋的空涂料包装容器全部清理出来,并集中收集存放,待装修完工后按要求处置。区环保局将跟踪监管。
属实     区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前往现场检查并下达了《武汉市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记录》,下一步将根据调查情况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加强对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做到文明作业,对施工场所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要求强化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严禁填埋固体废物。
 
 
8 D420000201811100054     群众反映:“江汉区盛世江城背靠三环大概100米,三环线上的汽车噪声太大,影响附近小区居民的生活。政府承诺在年内加装隔音屏,目前还没启动,希望早日解决。” 江汉区 噪声污染     经核查,盛世江城小区于2014年1月开工建设,三环线北段综合改造工程于2013年8月开工建设。三环线北段综合改造工程在环评报告编制及审批时,该小区尚未开工建设,因此环评报告及批复未要求在该处设置隔音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应当由该小区开发商负责按照小区住宅环评报告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为落实2018年武汉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在主干路、环线、快速路等城市高架上,新装、加装、改装隔音屏50处”要求,市城建委依据环保部门批复的环评报告要求,2018年计划在三环线南段等9条道路高架桥上建设隔音屏设施,截至11月10日已实施建设75处隔音屏,其余隔音屏建设正在按计划推进实施,已兑现政府工作报告的承诺。
不属实     为有效解决信访反映问题,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居民生活影响,市城建委将商环保部门监督执法,督促小区开发商按环评要求严格落实环保措施,改善小区居住环境。  
9 D420000201811100062     群众反映:“武昌区华工大学附近露天游泳池向西两三百米远团山水厂旁边的东湖围湖建桥的问题。” 洪山区 生态破坏     经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水务、环保部门以及市湖泊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在投诉人反映的区域未发现围湖建桥的情况。在距离五六百米远的地方发现2座已建成的桥,分别为晓月桥和团山桥,系东湖绿道二期配套建设的景观桥,其相关手续齐全。 不属实     由于投诉反映事项不存在违法填占湖泊问题,无需整改。下一步,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落实湖泊保护条例,严肃查处相关围湖占湖的违法行为,进一步保护东湖湖岸线。  
10 D420000201811100050     群众反映: “1.新洲区阳逻街柴泊湖水质很差、有恶臭,春季有发生轻微水华现象,望得到治理。 ”
  “ 2.新洲区阳逻街长江边中东磷业废气直排,有异味,难以忍受。”
新洲区 水污染、大气污染     1.投诉人反映“柴泊湖水质很差、有恶臭,春季有发生轻微水华现象”情况属实。柴泊湖水质与早年缺乏保护意识,随意排放、垃圾入湖、人工承包养鱼等有关。近年来,新洲区虽落实了取缔湖泊人工养殖、关停周边畜禽养殖场、全面建设环湖截污工程等工作,但由于柴泊湖水下淤泥及其它杂质较多,很容易滋生微生物、蓝藻,每年春夏时节,在光照和温度适宜情况下,局部有轻微水华发生,偶有鱼类死亡,伴有轻微腥臭异味,大部分时候,水质都保持在V类,不属黑臭水体。
    2.投诉人反映“阳逻街长江边中东磷业废气直排,有异味,难以忍受”情况属实。中东磷业公司尽管配套了污染防治设施,但因设备老化,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在气压低,静稳天气时,周边仍存在一定异味。2018年7月27日省环保厅对武汉中东磷业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该公司至今已停产3个多月,无废气产生。
属实     1.针对“柴泊湖水质差”情况,新洲区将进一步深化控源截污,重点推进阳逻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并按《柴泊湖水质达标方案》落实系列综合治理措施,加快完成柴泊湖水质提升;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结合正在启动实施的“大湖+”模式,建立湖泊保洁工作机制,杜绝污染物入湖,保持常态化巡湖,加强湖泊水位控制,做好蓝藻爆发防控、垃圾处理及环湖绿化工作,着力推进湖泊生态修复。
    2.针对“中东磷业异味”情况,新洲区按照省环保厅对武汉中东磷业科技有限公司下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已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下一步将加强监管,督促其进一步落实停产整治,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生产。目前,中东磷业已在拟定整体搬迁方案,下一步新洲区政府督促其尽快落实搬迁工作。
 
11 D420000201811100042     群众反映:“汉阳区建桥新村居民多次投诉建桥新村路的废品回收电焊切割噪声异味、贩鱼污水、餐饮油烟扰民。” 汉阳区 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     建桥新村路两侧为大桥局原宿舍,存在7家门面,其中3家早餐经营门店仅在上午营业,且有营业执照,均为水煮粉面,无油烟污染问题。其中,桥二餐馆、和平家常菜馆有营业执照,厨房未安装油烟净化系统,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其进行整改、安装相关净化设备。革革屋精致私厨没有两证,所涉街道已联系区相关部门进行查处。金富回收站有经营执照,内有氧割用于分解金属,作业时会有噪声产生。贩卖水产摊点位于建桥新村58号附近,未发现有随意倾倒污水现象,经查看为邻近居民楼下水管道出现破裂,造成污水溢出。 属实     街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对桥二餐馆、和平家常菜馆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两家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器,其中桥二餐馆自身处于停业状态2个多月;同时和第三方油烟检测机构联系,对营业餐馆进行油烟监测,如监测结果显示不合格且商户拒不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将联系汉阳区相关部门对其营业执照予以吊销。革革屋属无证经营,已联系汉阳区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查处整改。
    针对污水问题,街城管执法队员对该处临时贩鱼摊点进行了取缔,并对此处进行严格管控,禁止占用公共空地经营行为。社区组织力量对居民楼破损下水管道进行临时性修补,本周内聘请专业队伍对该处下水管道进行维修更换。清洁公司对该处地面进行全面冲洗,并加强清扫力度,确保地面干净整洁。
    针对金富回收站噪声问题,街城管执法人员已对其占道经营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在白天规定时间内进行分解作业,并安排执法队员对其进行长期巡查控管,一旦发现非法占道和违规切割制造噪声行为,立即对其经营工具进行收缴。
    下一步,所涉街道将加强对建桥新村路的巡查和管控,坚决打击出店占道和油烟、噪声等扰民行为,强化清扫保洁力度,为居民创造良好生活环境。
    汉阳区建桥街纪检监察室对相关路段责任人城管中队二分队队长马昊、负责油烟噪声投诉处理责任人城管中队综合组副组长罗玉胜进行了提醒谈话。对“革革屋精致私厨”无照无证问题,汉阳区将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12 D420000201811100046     群众反映:“开发区(汉南区)的烂泥湖有人养鱼,希望取缔,保护湖体的生态环境。” 开发区(汉南区) 水污染     开发区(汉南区)农业局根据举报内容及时知会沌阳街,并于11月12日上午会同沌阳街生态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魏大兴主任一行一同到烂泥湖进行了实地察看,湖泊正在进行杂物清除,且有居民钓鱼,目前不存在有人养鱼一事,该信访举报不属实。 不属实     此前,开发区(汉南区)“四水共治”办公室将该湖泊整治工程招标给武汉市政公司,由武汉市政公司对烂泥湖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整治的实施内容包括控源截污、内源污水治理工程(生态清淤)、健康水生态系统构建等。  
13 D420000201811100064     群众反映:“新洲区阳逻长江段晚上12点以后,有人在长江采砂,破坏生态环境。” 新洲区 生态破坏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市水务执法总队和新洲区水务部门的巡查记录显示,新洲区阳逻长江段确实有非法偷采现象,今年上半年发现较多,下半年通过市、区共同努力,市水务局调用海事、公安的执法艇,市级、汉阳区、江岸区的水务执法艇,协助新洲区加强打击非法采砂工作,采取超常规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该区域采砂管理形势稳定可控。
    11月11日,市水务局工作人员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巡查,巡查过程中未发现非法采砂行为;11月12日,市水务局组织共管区域的东湖高新区、青山区、黄陂区、江岸区水务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巡查,巡查过程中未发现非法采砂行为;11月13日,市委督察室和市水务局一同再次赶赴现场巡查,未发现非法采砂行为;11月14日,市水务部门工作人员再次赴现场巡查,未发现非法采砂行为。
属实     接到举报后,市水务局再次督促新洲区再加力量、再上措施、落实巡查、强化值守,启动应急机制,组成工作专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长江阳逻水域的管控,通过办理典型刑事案件、水行政案件,增强执法威慑力,推进该江段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持续向好。新洲区多次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打击非法采砂工作,成立了联合执法工作专班,制订了行动方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下一步,新洲区将继续加大长江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力度,坚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对非法采砂船舶做到三个“一律”(即一律扣押、一律扣除采砂机具、一律依法处罚);坚持日常巡查和执法巡查,确保长江新洲段无非法采砂行为发生。  
14 D420000201811100063     群众反映:“江夏区藏龙岛当代卡梅尔小镇东侧的立夏风力设备有限公司配套生产风力发电设备,该公司生产车间离居民楼不足20米,装修时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种装修材料,气味刺鼻。” 江夏区 大气污染     11月12日,江夏区环保局前往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目前仍处于建设期,在装修时对钢结构厂房进行防锈防火以及屋面防水处理,期间所使用的各种涂料类产品有一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对紧邻的卡梅尔小镇小区居民有一定影响。 属实     江夏区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前往现场检查并下达了《武汉市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记录》,下一步将根据调查情况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加强对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做到文明作业,对施工场所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5 D420000201811100002     群众反映:“江夏区藏龙岛凤凰大道17号卡梅尔小镇小区3000多户旁边有家工厂正在装修,离生活小区太近,气味难闻,无法生活。” 江夏区 大气污染     11月12日,江夏区环保局前往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目前仍处于建设期,在装修时对钢结构厂房进行防锈防火以及屋面防水处理,期间所使用的各种涂料类产品有一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对紧邻的卡梅尔小镇小区居民有一定影响。 属实     江夏区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前往现场检查并下达了《武汉市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记录》,下一步将根据调查情况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加强对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做到文明作业,对施工场所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6 D420000201811100076     群众反映:“洪山区狮子山街湖北农科院北门旁的湖面被填,面积约2.5万平方米。” 洪山区 生态破坏     经现场核实,该水塘大部分已被填,投诉人反映的“填湖”情况不属实。该处正在进行杨泗港快速通道施工。经勘测,杨泗港快速通道青菱段(八坦立交-芦湾湖立交西)珞狮南路改造配套工程,不在湖泊保护蓝线范围内,施工地段距南湖水域线1257米,距野芷湖水域线1184米。其建设单位为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不属实     鉴于上述情况,信访人反映事项不存在违法填占湖泊问题,无需整改。同时,洪山区水务局已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完善相关审批手续。  
17 D420000201811100039     群众反映:“江夏区藏龙岛立夏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厂房正在装修,大量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涂料,有大量甲醛味散出,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并且用过的油漆桶没有经过处理直接就地掩埋。” 江夏区 大气污染、土壤污染     2018年11月12日,江夏区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目前仍处于建设期,在装修时对钢结构厂房进行防锈防火以及屋面防水处理,期间所使用的各种涂料类产品有一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对紧邻的卡梅尔小镇小区居民有一定影响。
    2018年10月26日,江夏区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对该公司下达《武汉市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记录》,责令该公司将被填埋的废旧涂料包装容器立即挖出,并交由第三方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该公司已于当日将被埋的空涂料包装容器全部清理出来,并集中收集存放,待装修完工后按要求处置。江夏区环保局将跟踪监管。
属实     江夏区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前往现场检查并下达了《武汉市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记录》,下一步将根据调查情况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加强对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做到文明作业,对施工场所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要求强化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严禁填埋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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