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逐年增加
长江日报 2016年12月13日 记者张晟 通讯员魏红明 王勇 在汉口江边高楼远眺长江二桥和二七长江大桥,江城天际棉花糖般的云朵染上一层橙色,分外美丽 记者任勇 摄
武汉市环保局提供的监测数据显示,从2013年起,我市每年的空气质量呈现不断改善的趋势。截至12月10日,优良天数为230天,优良率为66.7%。与2015年同期比,优良天数多42天,优良率上升12.0%。与2013年同期比,优良天数多70天,优良率上升20.2%。
此外,截至12月10日,2016年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91微克/立方米,同比2013年、2015年分别下降24.8%、下降9.9%。2016年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2013年、2015年分别下降38.9%、下降16.7%。
5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环保部门上下齐心,采取多项措施,全市各部门密切配合,向大气污染宣战。
追根溯源
揪出空气污染四大元凶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事关城市发展大局,是重要的发展工程、民生工程,良好的空气质量是保护人民健康、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幸福城市的基本条件。
2013年,在采取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空气质量后,我市城区空气优良天数仅仅达到160天。霾是大气污染的表象,而霾的主要组成部分就是颗粒物。其中被称作PM2.5的细颗粒物,更是空气污染的罪魁祸首。武汉空气中的PM2.5到底从哪里来?这一问题在当时没有答案。
2013年,我市立即启动了大气灰霾成因研究项目,来自全国各地的8家单位的专家共同参与,通过排放污染源清单、源解析、污染特征、气象成因及系统政策5个方面22个项目,对我市大气灰霾成因与来源进行研究分析。
经过科学严谨的分析,今年4月21日,我市首次向社会公布了其空气中颗粒物的来源结果,指出武汉的颗粒物来源主要是工业生产、燃煤、机动车和扬尘4个方面。PM2.5 综合源解析结果为:工业生产32%、机动车27%、燃煤20%、扬尘9%、其他12%。
针对该研究成果,全市上下开展了严控新建项目排污增量、重点排污单位治污设施提档升级、推动国家级开发区清洁能源改造和新城区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明确了全市燃煤锅炉烟粉尘执行特别排放限值、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等系列工作。同时,按季度召开环境质量形势分析会,通报当前季度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查找影响环境质量的原因,通过研判和调度,对症下药,精准发力,确保应对措施“快、准、狠”,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专项整治
污染防治有的放矢
在大气污染物源解析成果的基础上,我市确定了开展违法建设项目及重点排污企业超标排污、禁燃区违规燃用高污染燃料、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农村环境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重点区域餐饮油烟污染等六个专项整治工作,并进一步通报了淘汰黄标车、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监管、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重点区域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
今年1月27日,《武汉市2016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下发给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组织实施。《方案》在开篇明确提出,2016年全市空气质量要有较大幅度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2013年增加30天,空气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2013年减少30天;全市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均比2013年下降20%。
我市环保部门为落实《方案》,重点组织推进实施了“八禁一推广一优化一提升一转型”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各区改善空气质量进行考核并实行经济奖惩。
每年冬季都是大气污染的高发时段。针对今年冬天的不利气象条件,市政府先后两次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组织重点企业座谈,最终推出强化措施20条,从减排、控煤、控尘、控车、控油等五个方面压实责任、层层部署,定时间、定标准,抓紧推进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开展。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坚持每月对各区改善空气质量进行考核,其结果进行排名并在媒体上公示,对各区既是鼓励,也是鞭策,有利于调动各区改善空气质量的积极性。
刚性执法
环保监察打掉空气污染源头
从2015年元旦开始,随着新《环保法》的正式实施,按日计罚等处罚手段,彰显了国家治理污染的决心。在武汉,全市第一起按日计罚的案例就涉及空气污染。
2015年4月24日,针对武汉一家热电公司废气超标问题,武汉市环保局下发按日计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210万元,首次罚款10万元,按21天计算。
2015年第一季度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上述公司废气超标排放,市环保部门依法立案调查,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10万元罚款。3月24日,市环保局复核发现该公司仍未整改,逾期已达21天。随后,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实施按日计罚。面对滚雪球一样的罚单,企业负责人坐不住了,主动提交整改报告,表示将加快整改,早日达标排放。
如今,环境监察的频率和力度已大大加快加强,环境违法者挖空心思,企图利用过往的所谓经验躲避监管,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已绝非易事。今年中秋小长假期间,正当有人以为可以钻空子时,市环保局突然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市企业进行检查,当场查处6家涉嫌违法的企业。
今年9月,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3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2起案件涉及空气污染。这显示了我市严打环境领域存在的较为突出问题的决心。
4.2万辆
我市在去年淘汰7.5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的基础上,今年计划淘汰4.2万辆。
398座
完成398座加油站、9座储油库、441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完成武石化第一轮泄漏检测与修复,查处整治了一批违法从事汽车维修喷涂作业的经营户。
90.7%
环保部门和农委将秸秆禁烧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在秸秆焚烧季节利用无人机等进行巡查,对发现的秸秆焚烧问题进行追责问责,秸秆露天焚烧得到较好控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7%。
2869.31万元
环境执法大练兵以来,我市通过边学边练,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着力用好按日计罚、移送公安等撒手锏,同时组织典型案例学习,严肃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与1至8月月均水平相比,全市9至10月,立案数、处罚数及处罚金额分别增长33.33%、31.47%、30.21%,截至10月,处罚金额达2869.31万元。
严把环保准入关 环评严控污染项目上马
山水相依的城市面貌是武汉得天独厚的优势。如何在大建设时期让青山绿水永葆活力,拥有科学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必不可少。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重要行政审批事项,在环境准入、优结构、优布局上将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我市环保部门又站上了一个新的起跑线。
近年来,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市环保局严格排污总量前置措施,达不到要求的,停止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不予批准试运行,从源头严控建设项目大气污染影响。
某公司为打“擦边球”,在申请电厂炉渣、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环评审批时,将发改委备案中的“粉煤灰粉磨站”擅自改动,悄然添加了一项“水泥粉磨业务”。
审核中,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发现,其报批的工艺使用原料中有“水泥熟料”,这意味着它并非只是碾磨炉渣、煤渣,而是“生产水泥”。而这,恰恰与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控制水泥、钢铁、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
市环保局直接驳回,作出暂缓审批决定。该公司深知理亏,未作分辩,将材料拿回。再次申报时,取消了水泥粉磨业务。
是否可以稳定达标排放、排污去向是否合理、项目运行之后环境质量是否达标、环境风险是否可控、公众参与的合规性等几方面,是环评的核心部分。
其中“公众参与”一项,旨在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更全面地了解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环境问题,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通过公众参与,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市环保局环评处介绍,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期、营运期可能对周边居民的声环境、水环境及大气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项目征地拆迁存在局部社会环境影响。而用法律形式保障有效的公众参与,通过发放媒体公示、公众意见调查表、专家咨询和部门走访等形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提交意见。
近年来,我市加强了对餐饮、娱乐、交通运输等项目的公众参与。确保公众参与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项目周边有单位或个人提反对意见,均要求一一回访,回访情况全部附在申请表后。对较为敏感的项目抽取20%的手机号进行核实,确保公众参与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补齐短板 合力推进重点整治
全市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
今年5月9日,随着轰隆巨响,武昌区铁机路轮渡码头上的最后一处地面建筑被拆除。这也意味着,余家头一级水源保护区内12个码头上的构筑物已全部拆完,恢复了滩地原貌,实现堤上见江,江上见滩。
由于历史原因,余家头江滩遗存的码头和余家头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冲突日益凸显。2015年12月28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决定对余家头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建设码头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要求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我市全力展开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当地群众饮水安全。
《武汉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6—2020年)》中明确提出,到2017年,武汉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实现主要河流和湖泊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为实现这一目标,全市上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坚持以补齐短板为抓手,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坚持以完善联席制度为手段,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目前,全市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主要河流水质保持稳定,湖泊水质逐步好转。其中,长江、汉江、府河武汉段水体综合污染指数由2011年的0.44、0.44、2.83分别下降至2015年的0.39、0.38、1.22;166个湖泊中,劣V类湖泊由2013年的43个下降至2015年的37个,梁子湖、牛山湖等湖泊水质保持优良;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多年稳定保持100%。截至2015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3.75万吨、1.66万吨,较2014年、2010年分别下降1.65%、1.25%和20.79%、15.36%,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5年度目标任务和“十二五”总体目标任务。
今年1至10月,我市11条主要河流的30个监测断面中,25个监测断面达到功能区类别标准(达标率为83.3%),与去年同期相比,9个断面水质有所好转;89个重点湖泊中,8个湖泊水质好转,其中张毕湖、竹叶海水质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好转;9座大中型水库水质全部达标;19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未因自身原因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事关城市发展大局,是重要的发展工程、民生工程,良好的空气质量是保护人民健康、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幸福城市的基本条件。
5年来,全市环保部门下大力气向大气污染宣战,实施“八禁一推广一优化一提升一转型”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各区改善空气质量进行考核并实行经济奖惩。
我市空气质量逐年改善。截至今年12月10日,优良天数为230天,优良率为66.7%。比2013年同期,优良天数多了70天,优良率上升20.2%。